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更新时间:2022-03-22 08:47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是集成果展示、科普活动、教育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站内有分析中心实验室及全国监测系统首个大型流域水生生物标本室,可了解全省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途径和预报信息的获取途径,了解环境应急监测、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的过程及监测成果。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掌握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变化规律,预测环境质量发展趋势。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环境监测技术的指导、管理培训,统一全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对下级站进行监督、检查、验收,行使质量管理权,保证监测质量。

(二)对全省各类环境监测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业务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监测技能,实现人员持证上岗的质量要求。

(三)实现监测设备仪器的统一选型、主要化学试剂的统一配置,强化网络站实验室建设的标准化,以保证监测工作质量。

(四)汇集全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信息,建立环境质量和动态污染源数据库。综合分析各种监测资料,定期编制全省环境质量季报、年报、五年报告书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等。

(五)优化全省各环境监测点位和网络的结构设计,提出各网络成员站实验室建设、仪器配置、人员结构、任务分工,并组织检查考核。参与制定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六)作为生态省建设支撑单位,及时掌握我省生态环境状况,为生态省建设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业务范围

(1)环境监测网规划与建设运行管理。(2)环境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噪声监测、地下水监测、室内环境监测。(3)专项环境监测:酸雨监测、臭氧层破坏监测、温室气体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固体废物监测、反恐怖环境污染应急监测。(4)污染源监测:工业污染源监测、农业污染源监测、城市生活污染源监测,机动车船污染源监测。(5)环境监测科研:环境监测方法与标准研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研究、环境监测管理研究、环境监测信息处理与传递技术研究、监测污染源成套技术研究、环境监测标准物质研制与开发、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研究。(6)环境监测服务: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环境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环境指标监测、环境监测仪器计量检定、环境监测技术咨询、环境监测技术仲裁、受社会委托环境监测。(7)环境执法技术监督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治理措施和限期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监测、排污收费监测、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监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验证性评价监测。(8)环境监测人员培训。(9)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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