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更新时间:2023-04-28 19:01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是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贯彻实施国家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贯彻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市(地)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及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贯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

(四)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五)负责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有关政策。开展对外知识产权的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研究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六)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业务工作和相关服务性工作。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

1. 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2. 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3.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省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4. 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九)有关职责分工。

1. 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贯彻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贯彻实施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 与省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领导分工

王伟群: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占宇: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性材料和文件起草、规章制度制定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拟订全省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策研究等工作。贯彻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三)战略规划与合作处。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拟订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研究知识产权发展动态。

(四)知识产权保护处。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贯彻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政策。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市(地)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依法受理驰名商标的请求、审查和报送。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及管理工作。

(五)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政策。贯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哈尔滨代办处。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工作及相关的服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与综合协调处合署办公。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6月22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第一党支部(综合协调处)被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黑龙江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1年11月,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与合作处被中国科协授予“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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