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1 08:5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4年9月。1954年8月1日,黑龙江、松江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省会在哈尔滨市,审判机关称黑龙江省人民法院。同年9月,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改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全院内设机构32个,事业单位一个。有人员51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2.3%,其中博士3人,硕士138人,占总人数的27.3%。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4年9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全院有人员51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2.3%,其中博士3人,硕士138人,占总人数的27.3%。现有工作人员 517人,内设工作机构32个,事业单位1个。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广锁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王春福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靳岩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王启胜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马国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于世伟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马宁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显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刘超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畅春松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周波
(更新于2024年6月)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工作人员 517人,内设工作机构32个,其中审判机构21个,为申诉信访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农林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处、技术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立案申诉、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的审理和全省各级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指导;行政综合部门11个,为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监察室、行装处、机关党委、法警总队、人民陪审办公室,负责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服务等特定的工作;事业单位1个,黑龙江省法官学院。
近年来,黑龙江高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扎实推进“八项司法建设”,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2013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98622件,标的额292.29亿元;其中,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342件,标的额43.06亿元。 一个时期以来,黑龙江高院以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在法院管理上,构建了官人、管案、管事三位一体的法院管理工作体系,“四严管理”模式和从严管理的经验做法受到广泛关注;在和谐司法上,调解工作一直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创建的“五全调解”模式在全国有很大影响;在服务大局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举措频频,扎实有效,受到地方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便民利民上,从一点一滴做起,减轻群众诉累,赢得了百姓的赞誉;在公正执法上,强化流程管理,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在队伍建设上,涌现出金桂兰、顾双彦、孙波等一批全党全国重大典型;在基层基础建设社上,不断加大力度,加强指导培训,基层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黑龙江高院所作法院工作报告连续五年获全省人大全票通过,法院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大幅提升。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三年来,黑龙江法院有28个集体,38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118个集体、11名个人收到省级表彰。2012至2013年,共荣立个人一等功1人次;集体二等功8个次,个人二等功12人次;集体三等功9个次,个人三等功46人次。黑龙江法院大力加强典型选树,成功推出了“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孙波;“铁人旗帜下的法院”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委的联合表彰。
2021年9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入选黑龙江省“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财务装备管理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8月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