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6 20:01
黔中道,唐代地方行政区名,道,在隋唐属于监察区名称,在唐前期是监察机构而非正式行政机构。
安史之乱后,地方割据兴起,道成为事实上的地方行政机构,并伴随各地节度使,成为藩镇割据的开始。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江南道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黔中道治黔州(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领黔、辰、锦、施、巫、业、夷、播、思、费、南、溪、溱、珍、充等州。即今贵州大部、重庆湖北湖南小部
注:终唐一世,四川贵州一带始终不是中原王朝控制核心区域,多为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古代少数民族统治,唐在此地使用羁縻制度,设置羁縻州,加上少数民族时反时降,所以唐对这一区域的统治始终不明确,也没有强有力的地方行政机构,所以黔中道所统州府记载并不详细。
唐初于黔中道西南部所置牂、庄、琰、应、矩、牢等六州至开元末年已降为羁縻州,所领26县中有22县随之降为羁縻县,不列计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