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4 20:34
《黔桂边民社会组织的民主政治》是中国人类学先驱黄现璠教授生前撰写的一篇名作,于1947年1月发表在《广西日报》桂林版“新教育专刊”。作者于文中对20世纪30年代亲赴贵州广西交界地边区进行人类学田野调查耳闻目睹到的黔桂边民社会组织的民主政治状况进行了论述。
题名:《黔桂边民社会组织的民主政治》
作者:黄现璠
报刊:<广西日报>桂林版、《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
日期:1947年1月、2004年7月
类别:人类学
《黔桂边民社会组织的民主政治》是中国人类学先驱黄现璠教授生前撰写的一篇名作,于1947年1月发表在《广西日报》桂林版“新教育专刊”。后于2004年7月收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一书。作者于文中对20世纪30年代亲赴贵州广西交界地边区进行人类学田野调查耳闻目睹到的黔桂边民社会组织的民主政治状况进行了论述,真实地介绍了历史上黔桂边民社会组织的民主政治形态。该文被认为是黄现璠早期人类学调查的重要成果。
黄现璠到黔桂边区去考察苗民社会生活状况,已经三次。第一次在一九四三年八月,带领中山大学学生到龙胜、三江等县;第二次在一九四五年四月,带领广西大学学生到贵州榕江大有乡一带;第三次在一九四五年九月,带领助手到广西融县。三次考察,由于经费及时间有限,难以广泛仔细深入地了解到苗民社会生活的全般状况,但考察中所见所闻所感所惑,对黔桂边民社会组织的民主政治有了深切的体会与认识。根据实地调查所得,撰写《黔桂边民社会组织的民主政治》一文,发表于民国政府的<广西日报>桂林版“新教育专刊”。并且他还秉笔直书,揭露了“贵州官府从30年代至1945年止,一直未停止对苗族文化、风俗的肆意摧残”,“强制推行同化政策”,“可谓极尽横暴之能事”的阴暗面。并受广西大学学生会之邀,在国民党县党部礼堂的演讲会上,不顾个人安危,痛斥国民党当局推行的民族压迫政策,历数贵州官府迫害少数民族的罪行,疾声呼曰“封建社会是家天下、朝天下,今日演变成了蒋家王朝党天下,大众要争民天下!”为此,他险遭当局逮捕,数次被当局列入“黑名单”。
黄现璠(1899.11.13~1982.1.18),
国际知名民族学家、历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原名甘锦英,壮族,祖籍广西扶绥县。1922年考入广西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26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受教于陈垣、钱玄同等名师,经预课、本课、研究院九年学习。1935年留学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现东京大学)研究院,导师为日本东洋史学大家和田清、加藤繁。留学期间,经师友原田淑人教授介绍,结识当时滞日的中国学者郭沫若,时常往来论学,互受切磋之益。1937年11月从日本归国后,历任广西大学、中山大学、国立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现广西师范大学)等校史学教授,为我国“壮族首位大学教授”。曾先后兼任广西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广西大学训导长、中文系主任、图书馆馆长、广西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长等职。抗战期间,应邀担任《国防周报》编撰委员,发表了不少抗日文章。在广西大学、中山大学任教期间,1943年8月组织“黔桂边区考察团”,任团长;1945年4月,组织“黔南边民考察团”,任团长,多次深入黔桂两省少数民族地区展开广泛的学术调查活动,成为我国现代少数民族田野调查先驱之一。1951年6月任中央民族访问团中南访问团广西分团副团长(团长费孝通),深入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慰问和调查。1956年8月,参与组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任副组长兼壮族组组长,实际负责全组学术调查工作,领导开展了广西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全面深入的少数民族历史和传统文化的调查,收集到一大批珍贵史料,为壮族社会历史文化的全方位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为广西民族研究所的建立和后来壮学研究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识别三个阶段的工作里,费孝通、黄现璠、夏康农……等20世纪中国人类学界和民族学界的名家。以及大批学者、民族工作者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正是基于全国民族识别工作的研究成果,国务院先后公布了中国共有55个少数民族,加上汉族总共56个民族。通过科学研究和民族自愿原则决定民族成分,成为中国民族研究工作的创举,同时也引起了国际民族学界的广泛注意,得到很高的评价......。”
组织形式
第三次赴广西融县考察了解到苗族过去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名叫“埋岩会议”。
何谓“埋岩”,它到底有什么作用?据融县安睡乡江门村附近麻布苗一位老者所介绍,最初地上没有埋岩,但是人间的事繁多,很难处理,为了排难解困,判断曲直,分辨是非,始有人到天上去取埋岩下来(这当然是神话)。它是一个方形或圆形,长约数尺的石头,把一端插人地里,另一端露出地面。有些地方用一块石头,有些地方如夹坳,则用三块石头,此即称为“埋岩”。其意义和作用是:一方面表示这个露天的山坡或草坪是会场,另一方面表示它是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作用,凡会议召集时大家发誓,宣布命令,或议决何事,都由这个埋岩作证。它会监视人们的行动,若有阳奉阴违,或故不奉行者,必遭天诛地灭。
......埋岩会议,据说原有三十三个(大约指黔桂边境一带),称“三十三埋岩”,流传至现代,并非由文字记载,而是由民间传说,尤其是苗歌(苗民称古歌)。余去考察,不懂苗歌,至感不便,乃请桂岭师范毕业生,现任四安乡中心学校教师杨春福先生,暂请假数天回去,代问懂唱埋岩历史苗歌的荣安乡塘秃村麻布苗梁老岩(他是当地会唱埋岩苗歌的仅存者),依他所唱,获知十余个埋岩名称,其余由于苗歌口头流传,至今似乎已失传。
经济状况 苗民的生活手段主要依赖于农业,纺织作为家庭副业,尚未存在独立的手工业,虽然有些寨(加宜、加利)有铁匠,但只有定货才有工作。最近,加宜也有十天一次的市集,苗胞在市集上交换一些日用必需品,如盐、猪肉、牛肉、鸡鸭、烟草、香纸等,以物换物的交换手段仍盛行于市集。从事小贩生意的多为汉人。
行政组织 边民在数十年前或更早年代的行政组织,在我们考察所知范围内,已难以查究。现在,他们已没有什么王侯、酋长、寨主和土司等之类的统治者,不过在清朝以前,苗族人还是有他们自己的组织及领导。元代统治者在古州曾置八方军民总管府、乐敦洞长官司、八方洞蛮夷长官司以及明代设古州蛮夷长官司等机构都是用来防范苗乱的。明永乐五年及十三年,古州等处,洞蛮叛乱,还要出兵征讨,“从军招谕”,可见元、明两代的政治权力,仍未能深人苗区。及至清朝雍正七年及十三年,苗民反乱,贵州巡抚张广泅统率大军进剿,迫使苗人降服。此后,清朝统治者在古州设辖区,置千总一人,左右补千总各一人,土千把总三人,土舍四人,管理苗区,但苗族内部,自有本族头人。清道光三年《威远厅志》卷三《户口》附载云贵总督尹、巡抚何《遵旨稽查流民的酌议章程具奏》云:“安平厅(时属开化府)境,旧有黔、粤苗民,移居岩管,因散在沿边烟瘴之区,仿照边夷不编保甲,仍设头人,分别管束……”奏中“旧有黔、粤苗民,移居岩管”指的就是清代以前从贵州、广西一带迁去的苗族。由此可见,古州苗民虽无行政组织,但有自己的头人管束族人。清代之前虽在古州苗区已设有土司,他只不过是天朝皇帝和官吏们设在苗区的走狗,这种土司制度随着清朝的灭亡也随之废止。
民国以来,苗区的下层行政机构是乡保甲制度。抗战后,乡保甲在苗区推行日盛,征兵征土征粮等事,由于乡保甲制度的实施皆可顺利实行,而不会遭遇任何反抗。
武装力量 在我们所考察的苗区里,现在已没有所谓公共自卫武装力量及组织,只有红苗随身佩带的佩剑,纯粹出于个人自卫。据说有些苗区,民国以来曾多次发生“苗疯”,攻打县城。政府说中国不存在民族问题,完全是自欺欺人。如果对苗民一贯歧视的态度和政策不变,要想杜绝“苗疯”,实属异想天开。不过政府为防患于未然,早已采取消极的预防措施,即将苗民的所有枪械一律没收一空,以防暴乱。所以现在边民所存在的地方力量“民兵团”与“乡部队”,与其说是保卫苗民,还不如是防犯他们的武装力量。苗区一旦遭遇外患,各寨打鼓鸣锣,吹牛角,其作用过去是集合寨民,御侮外敌之号,若今日苗人闻此号声,只有逃为上策。
据我们观察,如今的苗寨虽然没有苗民自卫的武装力量,甚至没有治安组织,但苗区各寨间一般处于和平相处,相安无事的状况。很少有“族斗”、“村斗”之类的事发生。寨内夜不闭户,偷抢赌缥吸毒几乎绝迹。如道学家到苗区去,定会赞叹不已,而不说我们的社会“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吧。
自由婚姻 在苗区青年男女们的恋爱和婚姻十分自由。一到成年,父母们就鼓励子女交往。苗族男子可到女子家“坐夜”。所谓坐夜,是青年男女晚上聚会在一间房子里。谈笑唱歌。坐夜时,父母往往坐在一旁倾听、助兴、指导,男女双方很少有非礼行为。有意的两方可以情歌对唱传情,相互取闹。夜深后则吃夜宵(普通是食鸡粥),互相劝酒,跳舞,直至天明始罢。离别时,男子赏银毫给姑娘,姑娘则赠之毛巾或刺绣品。苗区的少妇十之八九是经历过坐夜的。它是苗族青年男女主要的一种交际形式。
其他 苗民都居住在山顶或山腰上,他们的住居,一般是木制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养家畜。上层室中央放置一个三脚的铁制灶,灶上挂有一个较大的竹筛,供干燥谷物等之用。经济宽裕的家庭,在室内设有一两间卧室,普通家庭大都在炉边设粗矮的坐具。
据我们三次考察之所见所闻,边民社会并非是某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所谓“奇形怪状”的社会,也不是大民族主义者视为“苗乱”、“苗疯”秩序混乱的社会。从文化上看,他们仍保持着本民族诸多传统的风俗习惯;从经济上看,它与中国交通不便的山区住民社会无异,仍处于生产落后、生活极端贫困的状态。由于教育落后,知识水平低,加之长年累月受外族人的迫害和歧视,他们不但不向经济发达地区靠拢,相反的,却向荒无人烟的高山区移居,从而使得他们的土地更加贫瘠更加缺乏,生活更加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