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6 17:55
龙亢县最初在汉初时设立。宋朝《太平寰宇记卷十二》记载:龙亢城在(酂)县西南十五里(今永城市龙岗镇)。
汉初,在龙亢城置龙亢县。《太平寰宇记卷十二》记载:龙亢城。在酂县西南十五里。《春秋》杜预注:“谯国有龙亢县。”此城是也。三国属魏谯郡(今亳州谯城区),西晋属谯国(今亳州谯城区)。
东汉时属沛国,西晋时属谯国淮南郡。
东晋大兴二年(319年),侨置龙亢县(治今安徽含山县陶厂镇杨府城村),属扬州历阳郡(治安徽和县历阳镇)。
元熙二年(420年)六月丁卯,刘宋代晋,龙亢县属豫州历阳郡(治历阳,今为安徽和县历阳镇)
479年四月,萧齐代刘宋,龙亢县(治今安徽含山县陶厂镇杨府城村),属南豫州历阳郡(均治今安徽和县历阳镇)
北齐龙亢县属合州齐江郡(治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
太建十一年十一月,县境入北周,仍设龙亢县(治今安徽含山县陶厂镇杨府城村),属南豫州历阳郡(治历阳,今安徽和县历阳镇)。大象元年(579年),撤销龙亢县,并入历阳县。
唐武德六年(623年),析历阳县故龙亢县地区 设含山县(治今安徽含山县环峰镇),属和州。八年,撤销含山县。
武周长安四年(704年),复置含山县,改名为武寿县(仍治今含山县环峰镇),属和州。神龙元年(705年)十一月,复名含山县。
南宋时,宋室南迁,龙亢县废。
元、明、清,属怀远县。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清政府在龙亢设二衙、
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含山县(仍治含山县环峰镇),属直隶和州。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道、府;4月,废州,含山县直属安徽省。3年6月2日,含山县属安徽省安庆道(均治怀宁,今安庆市)。
1949年1月21日含城解放,含山属江淮解放区第五专区。同年6月,改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
1952年1月30日改属安徽省芜湖专区。
1958年12月15日,含山县、和县合并为和含县,属马鞍山市,县治设历阳镇。
1959年4月和含县属芜湖专区。
1959年6月1日,含山、和县分开,各还原建制。
1965年7月28日含山改属巢湖专区(后专区改为地区、行署)。
1999年8月5日撤销巢湖地区设地级巢湖市,属地级巢湖市。
2011年8月,原地级巢湖市区域调整,含山县划归马鞍山市。
唐武德四年(621年),分夏丘县复置,治今安徽怀远县龙亢集,属仁州。贞观八年,与仁州同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