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更新时间:2024-06-29 15:25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2000年7月,前身为江西龙南工业园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境内,是赣州市首家、江西省第二家设在县一级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国道105线为主轴,北起里仁镇石油中心,南至东江乡中和村,南北纵跨16公里,中间与城区相连。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远期规划控制面积为40平方公里。该经开区是中西部地区离粤港澳大湾区最近的国家级经开区,也是赣粤边际唯一的国家级经开区,距广州260公里、深圳320公里,是江西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桥头堡。

概况

截至2009年底,开发区建成面积达7.3平方公里,形成了金以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沿大广高速龙南至杨村(赣粤界)段和105国道为主的纵横“十字形”工业发展动力轴,辐射周边市县。包括金塘工业园、会龙工业园、大罗工业园、里仁工业园、新圳工业园、富康工业园、综合工业园区、龙腾电子信息科技园和杨村生态工业园。其中,金塘工业园定位于一般综合性产业园区;会龙工业园定位于冶金加工产业区;大罗工业园定位为信息产业、电子、精密仪表、稀土加工应用产业等高科技产业片;里仁工业园以五金、塑胶、家用电器、仓储和物流业为主;新圳工业园定位于江西省稀土产业基地;富康工业园定位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落户外引内联企业228家,基本形成了稀有稀土金属加工制造、玩具制造、纺织服装制造、食品药品制造、电子信息制造以及再生资源利用与新能源等六大支柱产业。同时,区内设有辐射赣州南部六县的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加工贸易等口岸机构,交通、道路、水电、通讯、排污等设施基本配套。

2012年,该区完成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分别是168.39亿元、40.41亿元,实现税收5.94亿元。同年12月,龙南经开区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发光材料及稀土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龙南经开区内设有内陆省份县一级海关、检验检疫机构,企业在当地即可完成报关、报检业务;拥有外汇管理、加工贸易审批和出口退税等口岸服务机构;在全省首创“赣粤港(澳)”直通车业务,所辖进出境车辆检查场为中部地区首个通过验收的陆路转关监管场所,搭建了完善快捷的“大通关”格局。

2012年,龙南经开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55个,签约资金178.42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8个,签约资金167.09亿元;开工项目34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9个。区内落户企业25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3家;已形成高性能稀土精深加工及应用、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制造、玩具制造等主导产业,其中内衣、玩具等产品出口总量居江西省第一。

经济名片

中国最适宜粤商投资地区

中国最适宜深商投资地区

国家发光材料及稀土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全省投资环境十佳县

全省经济发展综合先进县

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综合奖

全省工业经济强县

省利用外资先进单位

全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先进单位

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招商引资前十名

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安置就业前十名

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销售收入前十名

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工业增加值前十名

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六大指标综合先进单位

全省招商引资先进工业园区

全省先进工业园区

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江西龙南稀土产业基地

江西龙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

江西龙南生产性服务业基地

江西龙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

江西龙南新材料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江西印刷包装产业(龙南县)基地

获得荣誉

2001年度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利用外资——先进单位”;2002年度被省政府授予“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

——工业增加值前十名”;

2002年度被省政府授予“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

——安置就业前十名”;

2002年度被省政府授予“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

——销售收入前十名”;

2002年度被省政府授予“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

——招商引资前十名”;

2002年度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先进单位”;

2002年度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利用外资先进单位”;

2002年度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003年度被省政府授予“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六大指标综合先进单位”;

2003年被市政府授予“效益先进工业园区”;

2003年被市委授予“全市2003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工业园)党建——红旗单位”;

2004年度被省政府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工业园区”;

2004年度被市政府授予“效益先进工业园区”;

2004年度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工业帮扶先进单位”;

2005年度被省统计局授予“江西省2005年度工业园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被市委授予“2004—2005年度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5年12月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30家重点工业园区之一;

2005年度被市政府授予“2005年度先进工业园区”;

2005年度被省政府授予“2005年度江西工业崛起专项奖——六大指标综合先进单位”;

2006年度被市政府授予“2006年度先进工业园区”;

2006年度被省政府授予“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六大指标综合先进单位”;

2007年度被省政府授予“2007年度先进工业园区”。

2007年,龙南县被评为首届“江西投资环境十佳县”。

2008年,龙南县被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评为“中国最适宜粤商投资地区”。

2010年被省安委会授予“安全工业园区”。

发展沿革

2000年6月,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发展,龙南县委、县政府作出建立龙南县工业园的决定,并成立了龙南县工业园建设领导小组。2000年7月,龙南县工业园破土动工兴建。

2001年,为加强对龙南县工业园的领导和管理,设立了中共龙南县工业园区委员会、龙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工业园实施党的领导和行政管理,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实施和建设,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002年8月,“龙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龙南县金塘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2年9月,“中共龙南县工业园区委员会”更名为“中共龙南县金塘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 。

2002年12月,赣州市政府同意设立龙南县金塘开发区,“中共龙南县金塘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和“龙南县金塘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更名为“中共龙南县金塘开发区委员会”和“龙南县金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6年3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龙南县金塘开发区为省级工业园区,名称更改为江西龙南工业园区。 2006年4月,“中共龙南县金塘开发区委员会”和“龙南县金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更名为“中共江西龙南工业园区委员会”和“江西龙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09年2月,江西省政府批准龙南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3年3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5月,名列江西省开发区2019年度争先创优综合考评排名第24名。

2023年11月,龙南经开区管委会由副厅级降格为正处级;龙南经开区与龙南市实行“区政合一”,主要领导由所在行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兼任。

产业发展

基本情况

开发区在引进项目时,认真贯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总要求,重视产业集聚和产品配套,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创汇企业和高附加值产品,科学规划开发区产业布局。2009年,龙南县在《关于2009年加快优势产业集群和开发区建设工作意见》中明确培植“稀有稀土金属加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含新能源产业)、纺织服装制造、玩具制造、电子信息制造和食品药品制造”六大优势产业,建设“世界著名的以稀土发光材料和光源器具为主的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内重要的玩具制造出口基地、江西有影响的纺织服装基地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四大基地,产业划分就完全按照国家统计口径进行,产业发展目标进一步明晰。

产业定位

1、定位背景。

随着开发区发展档次的提升和“打造工业龙南、建设工业新城”力度的增大,近年来,由省外、境外投资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高,一批重大项目、低碳高科技项目、市场优势项目落户园区;已投产企业为适应市场需求和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增资扩股,不断增加投资,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对园区现有产业结构的调整定位和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产生明显推动作用。为此,按照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和资源特色,开拓国内外市场,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竞争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和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需要对该县原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稀有稀土金属加工及应用、电子信息、再生资源、食品药品六大大主导产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2、产业定位

(1)大力发展稀土、玩具、纺织服装、电子信息、再生资源、食品药品六大主导产业,着力把龙南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的以稀土发光材料和光源为主的稀土高新技术生产基地、国内重要的玩具制造出口基地、江西重要的纺织服装基地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2)大力发展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把龙南建设成为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

产业发展方向

(一)稀土产业:合理科学利用该县独特的重稀土资源优势,努力实现资源在本县区域内的加工转化升值,建设稀土产业集群。为此,重点发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稀土荧光钢粉、稀土节能电机稀土节能灯、稀土钢等项目,同时,进一步拓展稀土在显示器、LED发光二极管、三基色荧光粉、稀土功能陶瓷等领域中的应用,建立稀土显示器和稀土陶瓷产业基地。

(二)玩具产业:大力引进投资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的玩具企业和产业配套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引进玩具研发中心或玩具设计师基地,为行业提供科技与企业接轨的直接平台,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引进设立大型玩具市场,打造龙南玩具城,把玩具城建成赣粤边际最大的集生产、研发、销售、展览,旅游为一体的玩具中心,努力把龙南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玩具制造出口基地。

(三)纺织服装产业: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引进具有自主品牌或 新产品研发能力的上规模服装生产企业;逐步创立市场量大、适合国内外消费潮流的大众品牌产品;鼓励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在该县注册服装商标;引进专业人才,培育本土服装设计师,走品牌发展之路,完成制衣业向服装业的升级,把龙南建成江西重要的纺织服装基地。

(四)电子信息产业: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地段,注重引进数码相机、MP3、PDA以及内存产品在内的数码产品生产项目;鼓励已投产电子信息产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开发新产品,引进协作配套企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把该县打造成为江西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五)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依托现有引进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有条件地发展适销对路的再生资源,把龙南建设成为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

(六)江西龙南生产性服务基地。为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该县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10月9日,省发改委正式批复同意在大罗小区南侧的大罗村金虎村区域内设立江西龙南生产性服务基地,规划总面积约为3090亩,该基地布局五大产业集聚区:现代物流服务业集聚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金融服务业集聚区、信息服务业集聚区、专业服务业集聚区组成,是全省唯一的生产性服务基地,基地已引进龙翔国际物流、菲尔特物流、捷诚物流、富盛担保、泰秦担保等一大批生产性服务项目。

建设状况

基本情况

园区以105国道为主轴,北起里仁镇石油中心,南至东江乡中和村,南北纵跨16公里,中间与县城规划相连,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远期规划控制面积为40平方公里。2006年3月8日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2009年2月13日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6~2009年,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加速崛起”和市委、市政府“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科学谋划,乘势而上,实现了园区的又好又快发展。截止到2009年底,开发区建成面积达到7.3平方公里,形成了金塘、大罗、新圳、富康等“一区八园”的格局。2009年,开发区共落户外引内联企业达228家,基本形成了稀有稀土金属加工制造、玩具制造、纺织服装制造、食品药品制造、电子信息制造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与新能源等六大支柱产业。

2009年,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72.66亿元,增长14.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63亿元,利润2.45亿元,税收3.47亿元,分别增长10.86%、2.87%、1.29%,出口创汇1.7亿美元,增长4%,安排就业4万余人。

开发区建设

2006年以来,开发区在原工业园区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启动了杨村工业园以及大广高速东江出口区域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会龙、大罗、新圳、富康工业园以及龙腾电子信息科技园道路、物流、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前实施富康30米主干道、新圳30米主干道、龙腾30米主干道以及新圳、富康40米主干道连接道路等园区市政工程。大罗、会龙、新圳工业园基本成型,富康、龙腾电子信息科技园路网基本形成。2006~2009年,共投入园区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59亿元,累计依法征用土地10585亩,依法拆迁房屋92100平方米,完成土石方量748万立方米,硬化道路65万平方米。

进一步加快园区城市化进程,引导支持勤业公司投资1500万美元建设融居住、商贸、教育、卫生、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市民社区,拉开了开发区建设大框架。不断拓宽开发区融资渠道,切实增强开发区造血功能,加快开发区“金融特区”创建步伐,2009年融资总额达到2.73亿元。组建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对大罗工业园均成手袋旁商住用地运作,筹集开发区建设资金375万元。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县财政安排15万元专项经费,聘请江西师大环境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同时,深入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共种植灌木62000株,小乔木43500株,灌木球21600株,园区绿化率超过30%。

发展环境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便利,口岸服务机构完备,基础设施完善。京九铁路、赣粤高速105国道三条交通大动脉贯穿龙南市境,即将动工建设的大广高速也将贯穿龙南;境内设有正处级的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南办事处,铁海联运也已在龙南站开通;有口岸办、安商服务中心、外商协会、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开发区派出所等服务机构;开发区建有自来水厂3座,22万伏变电站2座,中型变电站、供电开关站6座,赣州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动工兴建;区内排污、垃圾处理、通讯及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现任领导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彭江闽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赖子安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朱志勇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钟旭辉

历任领导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钟旭辉

下属机构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投资优惠

2011年5月5日发布施行

1、按照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定,在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含杨村工业园)按最低价5.6万元/亩出让。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园区外独立选址的,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价格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 60%执行,出让价格3.36万元/亩。

3、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使用期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证按程序办理。

4、供地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条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8%标准奖励给企业,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购地价款的 50%。

(1)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投资强度达到每亩200万元以上的。

(2)企业累计纳税达到500 万元以上,或其中一年纳税达到300万元以上的。

(3)企业累计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或其中一年出口额达到 500万美元以上的。

(4)企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其中一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500万元以上的。

(5)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企业产品获得了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颁发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或省级以上工信部门认定的“优秀新产品证书”的。

1、鼓励引进大项目。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自企业投产之日起五年内其纳税达 200万元年度起,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实得税县财政所得部分,由县财政按40%的比例计算工业发展奖励资金中安排资金奖励给该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期限为3 年。

2、鼓励引进高税收项目。对新引进的项目年纳税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投产之日起五年内其纳税达 500 万元年度起,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由县财政按50%的比例计算从工业发展奖励资金中安排资金奖励给该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期限为3年。

3、鼓励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对新引进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自企业投产之日起五年内其纳税100万元年度起,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由县财政按60% 比例的计算从工业发展奖励资金中安排资金奖励给该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期限为3年。

4、鼓励引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对新引进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自企业投产之日起五年内其纳税达2000万元年度起(不含退税部分),其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由县财政按 60%的比例计算从工业发展奖励资金中安排资金奖励给该 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期限为3年。

5、鼓励引进外资企业。对新引进的外资企业,从其投产之日起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由县财政按前两年的 100%、后三年的 50%的比例奖励计算从工业发展奖励资金中安排资金奖励 给该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6、鼓励引进总部经济项目。对新引进的总部经济项目,当年及 以后年度纳税 500 万元以上的,从其纳税的县财政所得部分,由县财政按 60%的比例计算从工业发展奖励资金中安排资金奖励给企业,期限为3年。

同时符合以上所述中多项奖励优惠规定的项目,择其奖励标准最高的一项予以奖励。

7、外引内联企业办理证照时县内行政性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下限收取,县内经营性收费按标准减半收取。

8、外引内联企业报建和建设过程中,建设部门及其他部门征收 的城市配套费、墙革费、人防费等免予征收;工程监理、材料检测等中介机构可由企业自行选择。

1、工业用水按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25元/吨计费。

2、企业接水安装费按县物价部门规定的费用优惠50%,并收取工程量计实材料和开挖土方款。

3、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4、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一)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产值高、销售大、出口创汇多,产品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或财政贡献大的企业,实行优先保障、列为用工保障重点服务企业,安排1-3 个单位挂钩,协助企业招工。

(二)为解决企业招工、稳工问题,企业用工需求量大且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建设新市民公寓,并由规划部门调整规划,报县政府审定并同意收回土地后,按招标挂方式供地,供地价格按县政府最新公布的基 准地价执行。

(三)根据开发区产业布局和企业用工需求,在各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廉租房、公租房及新市民公寓,用于改善和解决开 发区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四)切实加强园区文化建设,按照园区城市化的理念,加快完善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创建“劳动用工模范企业”活动,加大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文体活动,大力营造 “以人为本”的人文环境,全力提升开 发区对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吸引力。

(五)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以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投资环境的整治和优化,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落实重点项目领导挂点、部门联系的服务机制,严厉查处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的人和事,为客商、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保姆式服务。

1、为鼓励引进四个“百亿”产业(稀土深加工和应用、特钢(铜)、电子信息、食品药品)的大项目(内资固定资产投资1 亿元以上,当年进资3000万元以上;外资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当年进资300万美元的项目)和好项目(年上交税收2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或其他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

2、本办法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和税收奖励由企业向龙南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并由龙南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之前签约引进的项目(以县法制办核定的签约时间为准)按签约时施行的优惠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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