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2-06-16 19:34

龙岗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是深圳市司法管辖面积最大、人民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下辖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共14个街道136个社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全院共有12个业务部门、6个派出法庭和5个综合服务保障部门,审执业务体系完备。现有在编公务员238人(其中中央员额制法官137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8.7%,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34%,已经形成了一支高学历、专业化的司法队伍。全院结案率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发展历史

1993年,随着龙岗区的建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1992]95号文件批复,龙岗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建院之初曾先后在原龙岗法庭旧址和龙岗镇三和村租用民房办公,1997年迁入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现址办公。

现状

龙岗法院是全市辖区面积最大的基层法院,下辖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共14个街道136个社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各类企事业单位三万余家。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辖区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是一个同时具有知识产权、少年刑事和涉外商事案件审判权的审判职能全面的基层法院,对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接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

十七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快速推进,龙岗法院经历了历史巨变。建院之初共有12个部门(9个内设机构和3个派出法庭),定编113名,实有人数45人,当年结案857宗。法院设有办公室、研究室、机关服务中心、监察室、政治处、法庭、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17个内设机构以及布吉、平湖、横岗、坪地、大鹏、坂田等6个基层法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判及管理体系。法院大楼建筑面积19380平方米,六个法庭办公楼建筑面积13137平方米,全院共有大中小审判庭30个,并配备了敞开式立案大厅、信访室、证人休息室、羁押室等,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交通、通讯、办公办案等条件有了重大改善,较好地满足了审判工作的需要。

编制

截至2019年底,全院在编公务员238人(其中中央员额制法官137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8.7%,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34%。全院法官及审判员137人。近年来,我院年收案达四、五万件,2018年共处理案件59527件,结案51052件,同比分别上升2.3%和3.2%,结案率85.8%,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22件,同比上升12.2%。排头兵达标竞赛12项主要指标除一项基本达标外,其余11项均超额达标,且有多项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荣获全市先进法院,发挥了排头兵作用。

近年来,龙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院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推进审判业务、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三项工作协调发展,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法院工作报告在区人代会上连年获97%以上高票通过,地方党委和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思想宣传、刑事审判、指导人民调解、陪审员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中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2008年获得“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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