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08:37
龙沼镇,隶属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地处大安市南部,东与海坨乡接壤,南与乾安县水字镇、道字镇相连,南与乾安县大布苏镇毗邻,西南与通榆县十花道乡交界,西与通榆县八面乡为邻,北与大岗子镇、新平安镇交会,行政区域面积402.53平方千米。
清朝初期,龙沼镇境域为蒙古族游牧地。
民国二十二年(1931年),属伪安广县(今安广镇),设苗沼村公所。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安广县七区。
1956年,改为苗沼乡。
1958年,设龙沼管理区,属大赉县东方红公社。
1959年6月,析置龙沼公社,辖前进、大围、长春、兴胜、大岗、欧力6管理区。
1978年,设龙沼乡。
1992年,乡改镇。
截至2011年末,龙沼镇下辖12个行政村:八方村、山湾村、前程村、红光村、新风村、龙沼村、太平村、兴俭村、兴学村、兴胜村、榆树村、长春岭村。
截至2020年6月,龙沼镇下辖12个行政村:太平村、前程村、山湾村、龙沼村、榆树村、兴胜村、红光村、八方村、兴学村、兴俭村、新风村、长春岭村;镇人民政府驻太平村郑家窝棚屯。
龙沼镇地处大安市南部,东与海坨乡接壤,南与乾安县水字镇、道字镇相连,南与乾安县大布苏镇毗邻,西南与通榆县十花道乡交界,西与通榆县八面乡为邻,北与大岗子镇、新平安镇交会,距大安市区107千米,行政区域面积402.53平方千米。
龙沼镇境内地处白城——扶余冲积洪积扇平原与冲积平原区,北部属霍林河冲积平原,境内最高点海拔190米;最低点海拔120米。
龙沼镇境内河道属霍林河流域,其中流域面积33平方千米,占霍林河总流域面积的11%,河流总长度23千米河网密度0.7千米/平方千米,多湖泊、沼泽地。
龙沼镇境内野生植物主要有羊草、芦苇、虎尾草,野生动物主要有野兔、野鸡,水生资源主要有淡,水鱼、河蚌。
截至2011年末,龙沼镇辖区总人口17505人,另有流动人口271人,总人口中,男性9097人,占52%;女性8408人,占48%;14岁以下1872人,占10.7%;15—64岁14072人,占80.4%;65岁以上1561人,占8.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7398人,占99.4%;有蒙古、满2个少数民族,共107人,占0.6%,其中蒙古族57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3.3%;满族50人,占46.7%,人口出生率3.4‰,人口死亡率1.8‰,人口自然增长率1.6‰。
截至2018年末,龙沼镇有户籍人口16434人。
2011年,龙沼镇财政总收入0.38亿元,比上年增长23.1%,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70万元,增值税480万元,企业所得税180万元,个人所得税3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4%、21.7%、30.6%、66.9%。人均财政收入2171元,比上年增长35%,各类存款余额2.51亿元,比上年增长15.7%;人均储蓄1.4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44亿乙元,比上年增长4.4%,农民人均纯收入4350元;2018年,龙沼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0个。
2011年,龙沼镇农业以种植业为主,耕地面积6.6万亩,农业总产值2.9亿元,比上年增长3.5%,粮食作物以玉米、高粱为主,生产粮食4.5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大挠子、葵花籽等,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马、家禽为主,生产肉类2300吨,畜牧业总产值0.6亿元,累计造林1.3万亩,林木覆盖率7.2%,渔业以养殖鲫鱼、鲢鱼为主,渔业总产值33万元,大型农业机械40台。
2011年,龙沼镇工业总产值3.1亿元,比上年增长52.1%,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职工297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6亿元,比上年增长35.1%。
2011年末,龙沼镇有商业网点113个,职工210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亿元,比上年增长20.3%。
2011年末,龙沼镇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91人,专任教师9人;小学1所,在校生477人,专任教师10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25人,专任教师3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主要学校有龙沼镇中学,教育经费达1168.7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144.2万元。
2011年末,龙沼镇有各类科技人才7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70人,经营管理人才110人,技能人才140人,农村实用人才310人。
2011年末,龙沼镇有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12个,藏书0.89万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人,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秧歌队12个,成员332人。
2011年末,龙沼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个,其中卫生院1个;病床24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4张,专业卫生人员3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8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5万人次,住院手术243台次,出院病人237人次。重点医院有龙沼镇卫生院,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0.03/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4512人,参合率82%;孕产妇死亡率为0。
2011年,龙沼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92户,人数974人,支出120.4万元,比上年增长7.3%,月人均103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0人,支出2.7万元,比上年增长43%;农村五保分散供养57人,支出5.9万元,比上年增长2.1%;农村医疗救助3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52人次,共支出3.1万元,比上年增长13%;农村临时救济37人次,支出7400元,比上年增长3%。
2011年,龙沼镇县乡(镇)级公路3条,总长67千米,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5辆、40吨位;客运汽车5辆、80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