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18:29
龙泉市盐务管理局龙泉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运销科、财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
林长青:龙泉市盐务管理局局长、龙泉市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李道君:龙泉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龙泉市盐业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