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5:45
一、龙泉驿区科技局
工作职能
(三)研究制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编制高新技术重点领域产业和技术目录;制定全区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项目的认定、复核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牵头拟定科技风险投资政策,推动风险投资体制形成。归口管理区本级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科技外事经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并负责预决算编制。
(五)协调解决在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中的相关问题,推动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制定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区科技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推动技术成果交易、技术产权交易、科技无形资产评估、专利代理等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联系各类科技中介组织。
(七)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
(八)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知识产权、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统筹协调我区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
(九)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工作。
(十)负责我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国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一)承担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技顾问团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
(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提出我区知识产权创新、实施、保护的政策措施以及规章草案。
(三)统筹协调我区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四)组织制定全区专利工作发展计划。
(五)处理全区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的行为。
(六)研究制定全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龙泉驿区科学技术协会
(一)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全区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促进科技发展。
(三)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
(四)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科技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和动员科技人员参与现代化建设,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五)发挥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参与制定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咨询活动。
(六)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开展继续教育,帮助本区科技工作者补充、更新知识,以提高其素质。
(七)组织、审编、印发有关学术刊物。
(八)逐步创造条件,办好科技工作者之家,推荐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科技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