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7 19:36
舞龙(loong dance),俗称舞龙灯,是一种起源于中国的汉族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
在原始社会,远古先民常以自己的敬畏、感激、惧怕的物象作为图腾。随着民族的不断融合,多种图腾集合成为了“龙”,它象征着神秘、恐怖和威力。随着原始农业的出现。人们把伟大的天象尊崇为龙,在春耕时对着新年的第一道彩虹,唱起“二月二,龙抬头”,期望并认定它会给天下带来吉祥、欢乐和幸运。后来,祖先们把龙加以再包装,定格为一个马鬓、霞尾、狗爪、鱼鳞而蛇身的无所不能的巨大神灵。舞龙是在龙文化的基础上,以表现龙精神为载体而产生的。在《周易·乾卦》中就有记载:潜龙勿用、见龙在田、飞龙在天、亢龙有悔等。
商代,《山海经·大荒西经》中记载了先民作“土龙”求雨的风俗,这种求雨风俗曾被描述为“执物舞成龙的情形,他们身手相续,跃上伏下流动回环”。
西汉前期,出现了舞龙求雨的记载。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求雨篇》中记载了在祭祀时如果日子不同,所舞之龙的颜色也就不同,而且舞者人数也不同。西汉时期(前206年一8年),舞龙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已出现在中华民族友好交往的文娱生活中。
东汉时期,龙舞既有礼仪性质,又是娱乐节目,张衡在《西京赋》中描述的“鱼龙曼延”之戏就是龙舞。
北朝时,龙舞被当时的统治者当成了保留节目。
隋朝,包括舞龙在内的演出曾有更为盛大的场面,隋代的元宵节之夜可以看到它与其他拟兽舞一起欢舞。
唐朝,舞龙已是逢年过节时常见的表现形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各地龙狮运动协会的成立,各种中国国内国际比赛的举办,国家的提倡与有关人士的呼吁,使舞龙受到新的关注。
1992年,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舞龙技术专家、学者起草《全国舞龙竞赛规则》。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集中对舞龙进行挖掘整理。
1995年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舞龙舞狮被列入中国全国正式比赛(四类)项目。
2017年2月28日,在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中首次将舞龙运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比赛当中,这为舞龙运动的发展创造了平台。
舞龙的竞赛场地为边长20米的正方形场地(特殊情况,最小面积不得小于边长18米的正方形),要求地面平整、清洁。场地边线宽0.05米,边线内为比赛场地。边线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无障碍区。
球体直径不少于0.33米,杆高(含珠)不低于1.7米。
龙头重量不得少于2.5千克。龙头外形尺寸,宽不少于0.36米,高不少于0.6米,长不少于0.8米,杆高不低于1.25米,杆高不低于1.85米(含龙头高)。
以九节龙参赛。龙身为封闭式圆筒型,直径不少于0.33米,全长不少于18米,龙身杆高(含龙身直径)不低于1.6米,两杆之间距离大致相等。
以九节夜光龙参赛。夜光舞龙要求龙尾外形尺寸长0.75米,高度不少于0.55米。
抽签舞龙需要用到龙柱4个,高2米,柱体宽0.1米,支柱架0.4米。
龙体、龙尾、龙珠的重量不限制。夜光舞龙要求龙体、龙尾、龙珠有夜光效果(杆除外)。凡器材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参加比赛。传统项目以及少年组、儿童组竞赛器材由主办单位在竞赛规程中规定。
舞龙技巧性高,表演形式丰富多彩。由于各地风俗民情的差异,民间流传着形式各异的舞龙,如布龙、火龙、草龙、纱龙、飞龙、水龙、段龙、板凳龙等。较为常见的是,龙身用竹扎成节节相连的圆龙状,外罩饰有龙鳞的巨幅红布,每隔五六尺有一人掌竿,首尾相距约十数丈长。龙前由一人持绣球逗引,龙头作抢球状,引导龙身游走飞动,盘旋翻滚。期间鞭炮、锣鼓声烘托气氛。
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前三批名录名称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后,第四批名录名称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龙舞(编号Ⅲ—4)被列入其中,类别为传统舞蹈;截至2021年5月24日,国务院共公布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龙舞43项。
舞龙运动大部分是在行进动态中完成“龙”的游弋、起伏、翻滚、腾越、缠绞、穿插等动作,利用人体多种姿态将力度、幅度、速度、耐力等糅于舞龙技巧之中,或动或静,组成优美形象的龙的雕塑,展现龙的精气神韵。
套路编排要内容丰富,构思巧妙,结构新颖,风格别致。舞龙技巧难度、创新动作符合龙的盘、游、翻、滚、穿、腾、缠、戏等形态,舞龙动作与动作之间要有机联系。动作与伴奏音乐和谐配合、完整统一。整个套路既要有观赏价值,又要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作用。
规定套路是根据舞龙技术发展的方向,所选定的具有代表性的舞龙基础动作和技巧动作,经过精心编排的套路;其动作规格、顺序、方向、行动路线均不得改变,比赛时使用大会提供的公用龙具,参加规定套路比赛的队员与自选套路一致,不得替换;比赛不得替换龙头队员。
传统舞龙项目丰富多彩、种类繁多,体现了各个地域舞龙的不同特点,极具民族文化内涵,形成为独具地方特色的民间运动项目。传统项目的编排,要具有继承和发扬传统体育文化,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和文化需求,发挥强身健体的价值和作用。
抽签项目
抽签项目是指在临场比赛前,抽取规定动作签,即时编成组合,完成规定数量,计算用时多少,是检验舞龙队专项技术组合能力、基本技能以及素质的一种竞赛项目。
竞速项目
竞速项目是运动队用娴熟的技术,规范的标准,以最快的速度,在规定的场地内,完成规定的舞龙竞赛内容与动作数量;是检验舞龙队专项技术、身体素质和舞龙技能水平的一种竞赛项目。
障碍项目
障碍项目是指参赛队以娴熟技术,舞龙队用舞龙动作中的游、翻、腾、穿等形式,绕过、穿过或跃过场内所设障碍物,通过场内所设计的器材和障碍物,完成特定竞赛内容的一种竞赛项目。
参赛人员包括运动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支舞龙队人数不超过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1人,以上包括替换队员和伴奏队员。
舞龙动作按动作的形态特征可分为8字舞龙动作、游龙动作、穿腾动作、翻滚动作和组图造型动作;按动作的难易的分为基本动作和难度动作。
裁判员评分
舞龙比赛属技能类、表现性,由裁判员评分的竞分性集体竞赛项目。
裁判员临场评分有5人评分制、7人评分制、9人评分制三种方法(均设1名值班裁判员)。
评分裁判员根据运动队临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根据舞龙规则评分标准,在各类错误中减去相应扣分,所剩部分即为该队得分。
应得分的确定
(一)5名或7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3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运动队的应得分。
(二)9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5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运动队的应得分。
(三)应得分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
有效分之间的差数规定
(一)当应得分在9.5分和9.5分以上时,差数不得超过0.2分。
(二)当应得分在9分以上和9.5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0.3分。
(三)当应得分在9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0.5分。第二十八条基准分的使用
当评分裁判员有效分之间的差数出现不符合规则规定时,裁判长判定的分数即为基准分。将基准分与其最接近的两个(或四个)有效分相加除以3(或除以5),即为该队应得分。
最后得分
裁判长依据规则,从运动队应得分数中扣除“裁判长扣分”所规定的应扣分,即为该队最后得分。
陈弼连,是彩带龙运动的热情践行者和推广者,他不仅自己热衷于舞龙,还组建了一支舞龙团队,义务教授“彩带龙舞”陈弼连还积极参与上海市各个区的活动。他带领团队在松江、嘉定、浦东和徐汇等地进行表演和交流,向更多人传递舞龙的文化和魅力。
冷明锋,铜梁龙艺术团竞技舞龙队队员,籍贯为重庆市铜梁区。冷明锋从7岁上小学一年级时开始,“周一到周五,每天练习一个小时舞龙,在2023年时参加2023年中华龙狮大赛铜梁站。
何健,曲靖市麒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技艺舞龙传承人,1984年出生,2006年从成都体育学院毕业回到曲靖后,便来到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担任体育教师,并组建了学校的舞龙队。2019年,何健被确立为曲靖市麒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技艺舞龙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