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14:10
民国前期,属凤城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2月,划入安东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设龙王庙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为孤山县龙王庙区。
1949年,划归安东县。
1958年5月,设立龙王庙和马家堡子乡;同年9月,与黄土坎、石灰窑、马家岗等乡合并,成立龙王庙公社。
1961年8月,黄土坎、石灰窑、马家岗乡域从龙王庙公社划出,成立黄土坎、马家岗公社。
1966年10月,龙王庙公社更名为红光公社。
1981年,恢复龙王庙公社。
1983年9月,改为龙王庙乡。
1985年1月,改龙王庙镇。
2002年,撤销龙王庙满族锡伯族镇,设立龙王庙镇。
2011年末,龙王庙镇下辖8个行政村:龙王庙、南围子、荒地、五龙、高家堡、马家堡、三道洼、卧虎,下设8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龙王庙镇下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龙王庙社区、五龙村、三道洼村、高家堡村、马家堡村、卧虎村、南围村、荒地村。
龙王庙镇地处东港市西北部,东邻马家店镇,南与黄土坎镇、椅圈镇毗邻,西与小甸子镇隔大洋河相望,北接凤城市蓝旗镇,区域面积81.57平方千米。
龙王庙镇地势东高西低,东北部多为丘陵,西南部为大洋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东北部的卧虎山,太子山和五龙山是境内主要山脉。境内最高点卧虎山,海拔176米。
龙王庙镇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900毫米,极端年最大雨量1600毫米,降雨多集中在7—8月。年平均气温8℃,无霜期年平均170天,冰冻期年平均12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50小时。
龙王庙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暴雨、风灾、洪涝等。暴雨灾害主要发生在7—8月。
龙王庙镇境内中部平原土壤黑质,属草甸土,黑土层50—60厘米,有团粒和徽团粒结构。
花岗岩是境内的主要矿藏资源,主要分布在卧虎山、太子山和南华山等地。总储矿量约10980万吨,年开采量1.2万吨。
花岗岩境内有林面积1.5万亩,其中用材林1.1万亩。育苗105亩,森林覆盖率37.1%,主要分布在东北和东南山陵地带,品种有落叶松,槐树等。有板栗2256亩,果树7344亩。
2011年末,龙王庙镇总人口20180人。总人口中,男性10393人,占51.5%;女性9787人,占48.5%o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满、锡伯、朝鲜、蒙古、回等少数民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6.2‰,人口死亡率6.1‰,人口自然增长率0.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52人。
2017年末,龙王庙镇常住人口为18277人。
截至2018年末,龙王庙镇户籍人口有18771人。
2011年,龙王庙镇财政总收入1368万元,比上年增长13.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588万元,增值税81万元,企业所得税130万元,个人所得税19.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565元。
2018年,龙王庙镇有工业企业20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6个。
龙王庙镇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7382吨,其中水稻8470吨,玉米8700吨。经济作物以黄瓜、番茄为主。2011年,黄瓜20500吨,番茄27205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22053头,年末存栏7596头;家禽饲养量93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2763吨,禽蛋2126吨;畜牧业总产值5687万元。
截至2011年末,龙王庙镇有林地面积1.5万亩,其中用材林1.1万亩,育苗林105亩,林木覆盖率37.1%,主要分布在东北和东南丘陵地带,品种有落叶松,刺槐等。2011年,大型农业机械30台。
龙王庙镇是东港西部地区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形成以食品加工、服装生产、机械制造为主的工业体系。
2011年,龙王庙镇工业总产值达到6亿元。工业企业98家,职工1200人。
2011年末,龙王庙镇有商业网点260个,职工794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9.8亿元,比上年增长12.2%。2011年,出口33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1%,主要产品有草莓、速冻食品、滑子蘑、服装,产品销往俄罗斯、美国、法国、荷兰、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2011年末,龙王庙镇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260人,专任教师14人;小学7所,在校生950人,专任教师4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483人,专任教师5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99.7%。
2011年末,龙王庙镇有文化艺术团体4个,会员160人,创作完成的文化艺术作品有3件;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个,演职人员43人;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1个,建筑面积60平方米,藏书1600册;农家书屋8个,藏书10000册;档案室1个,建筑面积40平方米。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人,其中事业单位从业人员3人。主要文化团体是龙王庙刘国君文艺队。
2011年末,龙王庙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个;病床96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4.8张。专业卫生人员61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6500人次,住院手术10台次。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5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6.5%。
2011年,龙王庙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5户,人数37人,支出13万元,月人均291.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22户,人数584人,支出74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37人,支出12.4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06人,支出22.5万元;农村临时救济378人次,支出13万元。2011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80人,其中参保职工110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270人。
龙王庙镇有312省道经过境内。
清乾隆年间(1736年—1795年)因此地修建龙王庙得名。
龙王庙镇满族灯官舞,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8年12月29日,龙王庙镇被国家民委命名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