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2 22:07
龙眼木(即桂元树)材质坚实、木纹细密,色泽柔和,老的龙眼树干,特别是根部,虬根疤节、姿态万状,是木雕的好材料。龙眼木雕在清代已有发展,主要产地由福州发展到莆田、泉州、惠安等。福州主要有象园村的“柯派”(柯世仁)、大坂村的“陈派”(陈天锡),雁塔村的“漆器派”(王清清)。
福州三派由于雕刻技艺一般是家族世代相传,生产制作不同而形成了各自的特点。他们最初的雕刻材料主要是樟木、楠木、红木及杉木等,雕刻内容多是寺院的佛像、庙宇的柱头、栋梁和神龛,以及桌、床等日用家具的花饰雕刻。至清代乾隆年间,福州雕刻名手孔氏帅先采用了硬质山茶树根,因势度形、稍加雕凿,再配以手足制成别具一格的天然根木雕工艺品。独立的木雕工艺品的出现,使木雕艺人们从庙堂走向民间,并逐渐形成了木雕专业的队伍。由于适宜雕刻的天然树根不易取得,大坂村的艺人陈天锡采用当地盛产的龙眼木材(即桂元树),用其根部或节疤,雕刻成天然根状,或以香火烙成腐蚀疤节,再刻成人物、飞禽、走兽等。后来象园村的艺人们也随之普遍使用起龙眼木进行雕刻,从而形成福建特有的龙眼木雕工艺品。象园派不但精于景物的设计布局,还运用机械原理,使作品能够活动从而增加了作品的情趣和意境。当时大坂派还创造性地采用骨、玻璃来制牙、眼、装配在龙眼木雕人物动物上,使作品富有生气。雁塔派比较擅长雕刻图案花纹以及和漆器相结合的浮雕花乌作品,作品构图错落有致,装饰性强,丰富了福州的漆器装饰技法。
龙眼木雕的表现题材多为古典的老翁、仕女、仙佛、武士等,并以雕刻寿星、渔翁、弥勒、达摩、仙女等人物见长。草虫、花卉、果盘和牛、马、熊、狮、虎及金鱼、仙鹤等也是龙眼木雕常用的题材。
龙眼木雕以圆雕为主,也有浮雕、镂透雕。作品经打坯、修光、磨光、染色、上漆、擦蜡、装牙眼等十多道工序才能完成。打坯方式尤为特殊,最著名的术语称:“五头抱一头”即膝盖头、手腕头、两肩膀头和头部都挤于一块的姿态,这是刻小件作品的特征,是放在一个近80厘米木墩上,用脚板挟住加工件,抡杆下刀的。雕刻大件作品时,通常使用斧头砍劈出坯,熟练的技工有“一斧抵九凿”之功,即几斧就能砍出作品的动态轮廓。
龙眼木雕造型生动稳重,布局合理,结构优美,既有准确的解剖原理,又有生动的夸张变形。刀法上既有粗犷有力的斧劈刀凿感,又有浑圆细腻娴熟的刻画。人物形神兼备、衣纹流畅、富有不同的质感。产品色泽古朴稳重,具有“古董”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