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7:21
清代属隆门图、南资图等。
民国时期设立龙门乡,属定二区。
1958年10月,成立龙门公社。
1983年10月,改称龙门区公所。
1987年3月,撤区建乡镇,成立龙门镇。
1983年10月,龙门镇辖9个乡。
1987年3月,龙门镇辖12个村民委员会。
2011年末,龙门镇辖龙门、红锋、先锋、双塘、里沙塘、英湖、大效、石坡、大山、久温塘、龙拔塘、红花岭12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5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龙门镇12个行政村,另辖1个村级单位,镇人民政府驻龙门村委会定南街530号。
龙门镇地处定安县中南部,东与黄竹镇相邻,南和岭口、龙塘两镇相连,西以龙州河为界与坡寨乡相望,北与雷鸣镇接壤。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2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4千米。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安定县34千米。总面积103平方千米。
2011年末,龙门镇辖区总人口2375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656人,城镇化率23.8%。总人口中,男性12673人,占53.4%;女性11081人,占46.6%;14岁以下4401人,占18.5%;15-64岁16982人,占71.5%;65岁以上2371人,占10%。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3481人,占98.9%;有黎、苗、壮等11个少数民族,共273人,占1.1%。2011年,人口出生率14.8‰,人口死亡率5.47‰,人口自然增长率9.33‰。
2017年末,龙门镇常住人口为20185人。
截至2018年末,龙门镇户籍人口为24321人。
2011年,龙门镇财政总收入1.8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13.2亿元,比上年增长3%。
2018年,龙门镇有工业企业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个。
2011年,龙门镇耕地面积4.2万亩,人均1.7亩;林地面积5万亩。主要经济作物有橡胶、槟榔、荔枝、香蕉等。
2011年,龙门镇农业生产总值1.3亿元,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73.5%。
2011年,龙门镇生产粮食10761吨,人均453.01千克,其中水稻9174吨。
2011年,龙门镇橡胶种植面积2.8万亩,产量1548吨;槟榔种植面积1.1万亩,产量1292.5吨;香蕉种植面积0.2万亩,产量6257吨;荔枝种植面积0.7万亩,产量3665吨。
2011年,龙门镇猪出栏量3.9万头,牛出栏量0.8万头,家禽出栏量72万羽。农民人均纯收入5986元。畜牧业以饲养猪、牛、家禽为主。
2011年末,龙门镇有商业网点53个,职工861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0.9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0.3亿元。
2011年末,龙门镇全年电信业务收入160万元。
龙门镇有214省道、302省道经过,其中214省道地区长13千米,302省道地区长15千米;县乡(镇)级公路2条,总长50千米。
2011年末,龙门镇区道路总长度9.6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长度4米;道路铺装面积0.4平方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6.8平方米。
2011年末,镇区开通公交汽车线路3条,运营总里程达60千米,公交运营车辆142辆,其中汽车142辆,万人拥有量为61.7台,年客运量129万人次。日客运量3550人次,日发客运汽车142班次。
2011年末,龙门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室6个,农家书屋12处,藏书2.3万册。
2011年末,龙门镇有幼儿园10所,在园幼儿849人,专任教师70人;小学11所,在校生1403人,专任教师17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411人,专任教师44人,初中适龄人口人学率98.9%,小升初升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1257.9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0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088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108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0.1%、-6%、25%、25%。
2011年末,龙门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3个,其中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站9个,病床10张,固定资产总值5.1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7人,其中执业医师7人,执业助理医师3人,注册护士10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1万人次,出院病人240人次。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0192/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9万人,参合率92%;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0.4‰、0.3‰、0.2‰。
2011年末,龙门镇有体育场地14处。举办的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有海南四强男子九人排球赛。100%的村委会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6%。
2011年,龙门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5户,人数142人,支出33370元;城市医疗救助5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人次,共支出468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96户,人数879人,支出1.2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1人,支出7.6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43人,支出6.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40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372人次,共支出42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4人,安置残疾职工13人,新增就业人员60人。
2011年末,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125000千米,乡村通邮率100%;国内异地特快专递信件完成6949件,征订报纸394份、期刊152册,业务收入83.4万元。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2个;固定电话用户263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43%;移动电话用户1.9万户;宽带接入用户1600户。
2011年末,龙门镇有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21千米,生产能力1700吨/日,生活用水62万吨,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年人均生活用水25吨。
2011年末,龙门镇区拥有主变压器58台,高压输电线路1条,总长度84.3千米,用电负荷40000千瓦。年售电量累计完成600万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8%,供电可靠率100%。
2011年末,龙门镇区园林绿地面积133公顷,其中公共绿地3.92公顷,绿化覆盖率40%,人均绿地56平方米。
龙门镇因政府驻地位于龙门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