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飞

更新时间:2024-08-26 15:23

龙飞,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24年8月被开除党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人物履历

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五研究院502所干部;第五研究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团委书记兼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处长;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组秘书,办公厅副局级巡视员、副主任、主任,办公厅主任兼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6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20年6月至2024年8月,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2月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4年8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安排;背离组织要求,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龙飞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龙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决定逮捕

2024年8月23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龙飞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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