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3 21:21
1984.09—1988.07 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
1988.07—1993.09 郧西县第一中学教研室主任;
1993.09—1996.06 中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诉讼法学专业学习;
1996.06—1997.03 湖北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干部;
1997.03—1999.05 湖北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9.05—2000.12 湖北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助理检察员(1999.03—2000.09下派神农架林区检察院任副检察长);
2000.12—2002.03 湖北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处级检察员(2000.11—2001.01省委省直工委党校培训);
2002.03—2003.05 湖北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指导处处长、检察员(其间:2002.03—2002.12省委党校中青班培训);
2003.05—2005.12 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指导处处长;
2005.12—2012.05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其间:2007.09—2011.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0.05—2010.07省委党校春季厅干班学习);
2012.05—2013.04 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3.04—2017.06 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06—2017.07 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07—2018.01 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8.01—2020.06 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0.06—2020.07 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20.07—2024.01 湖北省司法厅厅长。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24年1月28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免去龚举文的湖北省司法厅厅长职务。
2024年8月23日,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龚举文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对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龚举文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