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4:27
世祖孝武皇帝上孝建二年(乙未,公元四五五年)
北魏兴光二年,太安元年;
丁亥,魏主还平城。
诏祀郊庙,初设备乐,从前殿中曹郎荀万秋之议也。
上欲削弱王侯。冬,十月,己未,江夏王义恭、竟陵王诞奏裁损王、侯车服、器用、乐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讽有司奏增广为二十四条,听事不得南向坐,施帐;剑不得为鹿卢形;内史、相及封内官长止称下官,不得称臣,罢官则不复追敬。诏可。
庚午,魏以辽西王常英为太宰。
壬午,以太傅义恭领扬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司空、领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宠为尚书令。
是岁,以故氐王杨保宗子元和为征虏将军,杨头为辅国将军。头,文德之从祖兄也。元和虽杨氏正统,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号,部落无定主,头先戍葭芦,母妻子弟并为魏所执,而头为宋坚守无贰心。雍州刺史王玄谟上言:“请以头为假节、西秦州刺史,用安辑其众。俟数年之后,元和稍长,使嗣故业。若元和才用不称,便应归头,头能籓扞汉川,使无虏患,彼四千户荒州殆不足惜。若葭芦不守,汉川亦无立理。”上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