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苄基腺嘌呤

更新时间:2023-02-27 21:50

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是C12H11N5。是第一代合成的细胞分裂素,通过刺激细胞分裂引起植物生长和发育,抑制呼吸激酶,从而延长绿色蔬菜的保鲜。

性状描述

白色或类白色晶体,难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在酸、碱中稳定。

物理参数

熔点:230-233℃

质量规格

纯度(HPLC):≥99.0%

干燥失重:≤0.5%

炽灼残渣:≤0.1%

重金属:≤10ppm

用途说明

一种广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细胞分裂素,为诸如以下培养基所用:Murashige and Skoog培养基、Gamborg培养基以及Chu’s N6培养基。6-BA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

贮藏运输

密封干燥保存

危险说明

危险代码:Xi

危险等级:36/37/38

安全等级:26-36

毒理学依据

①LD50:大鼠口服2965mg/kg(bw)(雄性),大鼠口服1005.19mg/kg(bw)(雌性)。

蓄积毒性试验:雌性大鼠蓄积系数大于5,雄性大鼠蓄积系数为3,均属弱蓄积性

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骨髓微核试验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均无致突变作用

相关法规

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指出:6-苄基腺嘌呤等23种物质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如拟将以上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用加工助剂的,应当依法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申请。根据此函,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2011年11月14日起,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6-苄基腺嘌呤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已批准的生产许可证书,由监管部门撤回并注销,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1年第156号公告)宣布: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对6-苄基腺嘌呤等33种产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6-苄基腺嘌呤,企业已生产的6-苄基腺嘌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

2015年4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公告内容: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现重申: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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