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4年

更新时间:2024-08-10 10:48

704年,即公元704年,公历纪元的一个年份,中国纪年为长安四年,唐朝时期。

历史大事

实叉难陀译成《大乘入楞伽经

《大乘入楞伽经》原有南朝宋释求那跋多罗及北魏菩提流支两种译本,实叉难陀译本十卷后出,尤精核。实叉于阗人,兼善大小乘。武后时征至京,译经多种。后以母老归国。景龙中,再征至京,卒。相传实叉临卒,自信译经精确,虽焚身而舌存。及焚骸,薪尽火灭,其舌果在。

以阿史那怀道为西突厥十姓可汗

斛瑟罗既卒,长安四年(704)正月十日册拜斛瑟罗子阿史那怀道为西突厥十姓可汗,原授右武卫将军、兼濛池都护不变。自垂拱(685)以后,十姓部落频被突厥默啜侵掠,死散殆尽。其随斛瑟罗父子徙居内地者,不过六七万人。少数残部留西域者,又多为突骑施所并,故西突厥阿史那氏于是渐绝。

建兴泰宫

圣历三年(700)十一月造三阳宫于洛阳南之嵩阳,离东都一百六十里,为太后行宫。长安四年(704)正月毁三阳宫,以其材作兴泰宫于寿安县(今河南宜阳县东南)之万安山。二宫皆武三思建议为之,请太后每岁临幸,功费甚巨,百姓苦之。左拾遗卢藏用上表谏曰:“陛下崇台深宇,离宫别馆,亦巳多矣。更穷民之力,以事土木,臣恐议者以为陛下不爱人、务奉己也。左右近臣多以顺意为忠,至令陛下不知百姓失业,百姓亦不知左右伤陛下之仁。臣不识忌讳,乞发制罢之。”不从。四月,宫成,太后幸之。

选中央官分刺大州

太后尝与宰相谈论刺史、县令。长安四年(704)三月四日,李峤唐休璟奏曰:“今朝廷上下,莫不重内官,轻外职。每除授州县,皆再三乞换。比年所遣外任,多是罪贬之人。吏治不澄,实由于此。请于台、阁、寺、监中简拔贤良,分典大州,以示规范。臣等愿率先而行。”太后命列名上报,得韦嗣立御史大夫杨再思等二十人。八日,制各以本官检校刺史:嗣立为汴州刺史、薛谦光为常州刺史。司马锽为徐州刺史,政绩皆可称,他人则少自见。

张廷珪谏造大像

先是久视元年(700)八月,太后欲造大佛像,狄仁杰谏而止。大足元年(701)正月又欲于洛阳白司马坂造大像,成均祭酒李峤谏之,不听。该像靡费巨亿,至长安四年(704),太后复税天下僧尼以足之。监察御史张廷珪即据佛理与人事以谏,末云:“臣以时政论之,则宜先边境,蓄府库,养人力。以释教言之,则宜救苦厄,灭诸相,崇无为。伏愿陛下察臣之愚,行佛之意,务以治为上,不以人废言。”太后为之罢役,仍召见廷珪,深赏慰之。

杨再思谄媚二张

长安四年(704)三月,杨再思御史大夫出为神都副留守;七月复入为内史(同中书令)。史称再思为相,专以谄媚取容。张易之兄同休,官司礼少卿,尝召公卿宴集,酒酣,戏再思曰:“杨内史面似高丽(像高丽人)。再思不以为忤,竟剪纸贴巾,反穿紫袍(宰相服紫),为高丽舞。(唐十部乐中有高丽伎舞,杨盖仿此)满座大笑。时人或誉张昌宗之美,曰:“六郎面似莲花。”再思独曰“不然”,昌宗问其故,再思曰:“乃莲花似六郎耳。”

姚元崇以字行

武后好改仇家姓名,如改琅邪王李冲姓虺;改契丹李尽忠为李尽灭,孙万荣为孙万斩;改突厥默啜为斩啜等。长安四年(704)八月闻突厥叱列元崇反,以宰相姚元崇与其同名,命元崇以字行(即不用名而用字)。元崇字元之,即名相姚崇

姚元之荐张柬之

先是久视元年(700)狄仁杰卒前已荐张柬之可为宰相,太后乃迁为秋官侍郎,已四年矣,迄未作相。长安四年(704)九月二十九日,以姚元之充灵武道行军大总管,将行,太后令举外司堪为宰相者,对曰:“张柬之沈厚有谋,能断大事。且其人已老,惟陛下急用之。”十月二十二日,乃以秋官侍郎张柬之同平章事,时年且八十矣。

突厥放武延秀

武延秀本承嗣子,封淮阳王,太后侄孙。圣历元年冒充太子之子,赴突厥,欲纳默啜之女为妃。默啜恶武氏,囚之。长安三年,武后允默啜以女妻皇太子之子,默啜喜,长安四年(704)八月遣延秀还,囚已六年矣。延秀美姿容,后尚中宗女安乐公主。

武后用人唯才,不问家世

长安四年(704)十月,太后命宰相各举堪为员外郎者,韦嗣立荐广武令岑羲,说:“可惜岑羲将受到他伯父长倩的连累。”(岑长倩于永淳元年,即682年)、垂拱初(685)拜相,后被来俊臣诬为谋反,族诛。太后说:“只要有才,不受家累!”遂拜天官员外郎。此后,凡因他事受连累者不律不问,唯才是用。

停大足以来新置官

长安四年(704)十二月三日,敕大足以来新置官并停。初,太宗定制省内外官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其后员外、特置,以至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益多。自大足元年(701)至长安四年,因事临时增置,事已而不废者,如大足、长安初置内供奉,又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均置左右司马等官,比比皆是。今谓新置官并停,“停”与“废”异,此为将来复置预留地步。

群臣告二张谋反

自庐陵王还朝,武承嗣病死,太后已有传位皇太子之意。朝臣遂以武氏不足忧,忧在二张恃宠用事,于是集矢二张,咸欲蹈其隙而以法绳之。先是长安四年(704)七月,群臣首告司礼少卿张同休、汴州刺史张昌期、尚方少监张昌仪(皆二张之兄弟)犯赃,太后命左右(御史)台共鞫之。继告张易之、昌宗作威作福,太后亦命同鞫。十八日,司刑正贾敬言奏:“张昌宗强买人田,应征铜二十斤(代罚款)。”太后制曰“可”。二十二日,御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植彦范奏:“张同休、昌期、昌仪共审结贪赃四千余缗,按法,张昌宗应株连免官。”昌宗自辩。臣有功于国,所犯不至免官。”太后问诸宰相:“昌宗有功乎?”杨再思曰:“昌宗合神丹,陛下服之有验,此莫大之功。”太后高兴,赦昌宗罪,复其官。惟张同休贬岐山丞,张昌仪贬博望丞。于是,群臣咸知轻罪不足以倾二张,当以“谋反”罪倾之。本年末,太后常卧病,居(洛阳)长生殿,宰相不得见者累月,惟张易之、昌宗侍侧。病稍愈,宰相崔玄玮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汤药。宫禁重地,恳请不令异姓(指二张)出入。”太后曰:“感谢盛意。”其时,二张见太后病重,恐一旦驾崩,自己受到连累,史称其“引用党援,阴为之备。”然亦无实证。史又云“屡有人为飞书及榜其书于通衢,云易之兄弟谋反”,太后皆不问。盖太后以辟阳(吕后男宠)、娈童待二张,明知其不反也。十二月二十日有许州人杨元嗣告“昌宗尝召术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劝于定州造佛寺,则天下归心”,太后命宰相韦承庆、司刑卿崔神庆及御史中丞宋璟鞫之。承庆、神庆回奏:“昌宗辩称弘泰之言,昌宗早已奏闻太后,据法自首者免罪。至于弘泰妖言惑人,应予法办。”璟与大理丞封全祯回奏则曰:“昌宗虽云早巳奏闻,然宠荣如是,复召术士占相,志欲何求?倘以弘泰为妖妄,何不执送有司!可知昌宗终是包藏祸心,法当处斩抄家,请即下狱,穷治其罪。”太后久之不应。太后心知宋璟必欲置昌宗于死,因敕璟出按杨州、幽州及陇蜀,璟坚不肯行,曰:“御史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按。”司刑少卿桓彦范、宰相崔玄玮均与璟合。太后不得已,令法司议昌宗罪。玄玮弟司刑少卿升议处以大辟(即死罪),于是宋璟奏请收昌宗下狱,太后说:“昌宗早巳自首,自首应当减免。”璟曰:“昌宗是因飞书所迫,不得不自行奏闻。但谋反大逆,不存在自首与减免。若昌宗不伏大刑,何用国法?”太后温言劝解,璟声色愈厉,说:“陛下待昌宗太好,臣知言出祸随,但激于义愤,虽死不恨!”宰相杨再思恐惹起太后发怒,马上宣旨(宰相可以代君宣旨)命璟出殿,璟曰:“皇上在此,不烦宰相代宣!”坚欲太后允奏。太后不得已,允奏,遣昌宗赴御史台听审。昌宗至,璟立庭而急审,审未毕,太后已遣使召昌宗,并特旨赦之。璟叹道:“没有先将这小子脑袋击破,终难解恨!”太后又使昌宗赴璟家致谢,璟坚拒不见。太后深知昌宗弄臣,怙宠则有之,谋反则未必,然朝臣恶之,欲置之死,故意法外罗织,审既无实,断亦失平,太后不得已而效汉文困邓通故事,惜乎宋璟诸臣偏执太过,不及申屠嘉远矣。

通鉴记载

则天顺圣皇后下长安四年(甲辰,公元704年)

春,正月,丙申,册拜右武卫将军阿史那怀道为西突厥十姓可汗。怀道,斛瑟罗之子也。

丁未,毁三阳宫,以其材作兴泰宫于万安山。二宫皆武三思建议为之,请太后每岁临幸,功费甚广,百姓苦之。左拾遗卢藏用上疏,以为:“左右近臣多以顺意为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为戒,致陛下不知百姓失业,伤陛下之仁。陛下诚能以劳人为辞,发制罢之,则天下皆知陛下苦己而爱人也。”不从。藏用,承庆之弟孙也。

壬子,以天官侍郎韦嗣立凤阁侍郎、同平章事。

夏官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李迥秀颇受贿赂,监察御史马怀素劾奏之。二月,癸亥,迥秀贬庐州刺史。

壬申,正谏大夫、同平章事朱敬则以老疾致仕。敬则为相,以用人为先,自余细务不之视。

太后尝与宰相议及刺史、县令。三月,己丑,李峤唐休璟等奏:“窃见朝廷物议,远近人情,莫不重内官,轻外职,每除授牧伯,皆再三披诉。比来所遣外任,多是贬累之人;风俗不澄,实由于此。望于台、阁、寺、监妙简贤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绩。臣等请辍近侍,率先具僚。”太后命书名探之,得韦嗣立及御史大夫杨再思等二十人。癸巳,制各以本官检校刺史,嗣立为汴州刺史。其后政迹可称者,唯常州刺史薛谦光、徐州刺史司马锽而已。

丁亥,徙平恩王重福为谯王。

夏官侍郎宗楚客同平章事。

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苏味道谒归葬其父,制州县供葬事。味道因之侵毁乡人墓田,役使过度。监察御史萧至忠劾奏之,左迁坊州刺史。至忠,引之玄孙也。

夏,四月,壬戌,同凤阁鸾台三品韦安石知纳言,李峤知内史事。

太后幸兴泰宫。

太后复税天下僧尼,作大像于白司马阪,令春官尚书武攸宁检校,糜费巨亿。李峤上疏,以为:“天下编户,贫弱者众。造像钱见有一十七万余缗,若将散施,人与一千,济得一十七万余户。拯饥寒之弊,省劳役之勤,顺诸佛慈悲之心,沾圣君亭育之意,人神胥悦,功德无穷。方作过后因缘,岂如见在果报!”监察御史张廷珪上疏谏曰:“臣以时政论之,则宜先边境,蓄府库,养人力;以释教论之,则宜救苦厄,灭诸相,崇无为。伏愿陛下察臣之愚,行佛之意,务以理为上,不以人废言。”太后为之罢役,仍召见廷珪,深赏慰之。

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姚元崇以母老固请归侍;六月,辛酉,以元崇行相王府长史,秩位并同三品。

乙丑,以天官侍郎崔玄暐同平章事。

凤阁侍郎、同平章事、检校汴州刺史韦嗣立赴兴泰宫。

丁丑,以李峤同凤阁鸾台三品。峤自请解内史。

壬午,以相王府长史姚元崇兼知夏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

秋,七月,丙戌,以神都副留守杨再思为内史。

再思为相,专以谄媚取容。司礼少卿张同休,易之兄也,尝召公卿宴集,酒酣,戏再思曰:“杨内史面似高丽。”再思欣然,即剪纸帖巾,反披紫袍,为高丽舞,举坐大笑。时人或誉张昌宗之美曰:“六郎面似莲花。”再思独曰:“不然。”昌宗问其故,再思曰:“乃莲花似六郎耳。”

甲午,太后还宫。

乙未,司礼少卿张同休、汴州刺史张昌期、尚方少监张昌仪皆坐赃下狱,命左右台共鞫之;丙申,敕,张易之张昌宗作威作福,亦命同鞫。辛丑,司刑正贾敬言奏:“张昌宗强市人田,应征铜二十斤。”制“可”。乙巳,御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桓彦范奏:“张同休兄弟赃共四千余缗,张昌宗法应免官。”昌宗奏:“臣有功于国,所犯不至免官。”太后问诸宰相:“昌宗有功乎?”杨再思曰:“昌宗合神丹,圣躬服之有验,此莫大之功。”太后悦,赦昌宗罪,复其官。左补阙戴令言作《两脚狐赋》,以讥再思,再思出令言为长社令。

丙午,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宗楚客有罪,左迁原州都督,充灵武道行军大总管。

癸丑,张同休贬岐山丞,张昌仪贬博望丞。

鸾台侍郎、知纳言事、同凤阁鸾台三品韦安石举奏张易之等罪,敕付安石及右庶子、同凤阁鸾台三品唐休璟鞫之,未竟而事变。八月,甲寅,以安石兼检校扬州长史,庚申,以休璟兼幽营都督、安东都护。休璟将行,密言于太子曰:“二张恃宠不臣,必将之乱。殿下宜备之。”相王府长史兼知夏官尚书事、同凤阁鸾台三品姚元崇上言:“臣事相王,不宜典兵马。臣不敢爱死,恐不益于王。”辛酉,改春官尚书,余如故。元崇字元之,时突厥叱列元崇反,太后命元崇以字行。

突厥默啜既和亲,戊寅,始遣淮阳王武延秀还。

九月,壬子,以姚元之充灵武道行军大总管;辛酉,以元之为灵武道安抚大使。

元之将行,太后令举外司堪为宰相者。对曰:“张柬之沉厚有谋,能断大事,且其人已老。惟陛下急用之。”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张柬之同平章事,时年且八十矣。

乙亥,以韦嗣立检校魏州刺史,余如故。

壬午,以怀州长史河南房融同平章事。

太后命宰相各举堪为员外郎者,韦嗣立荐广武令岑羲曰:“但恨其伯父长倩为累。”太后曰:“苟或有才,此何所累!”遂拜天官员外郎。由是诸缘坐者始得进用。

十一月,丁亥,以天官侍郎韦承庆凤阁侍郎、同平章事。

癸卯,成均祭酒、同凤阁鸾台三品李峤罢为地官尚书

十二月,甲寅,敕大足已来新置官并停。

丙辰,凤阁侍郎、同平章事韦嗣立罢为成均祭酒,检校魏州刺史如故;以兄承庆入相故也。

太后寝疾,居长生院,宰相不得见者累月,惟张易之、昌宗侍侧。疾少间,崔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汤药。宫禁事重,伏愿不令异姓出入。”太后曰:“德卿厚意。”易之、昌宗见太后疾笃,恐祸及己,引用党援,阴为之备。屡有人为飞书及榜其事于通衢,云“易之兄弟谋反”,太后皆不问。

辛未,许州人杨元嗣,告“昌宗尝召术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劝于定州造佛寺,则天下归心。”太后命韦承麇庆及司刑卿崔神庆、御史中丞宋璟鞫之。神庆,神基之弟也。承庆、神庆奏言:“昌宗款称‘弘泰之语,寻已奏闻”,准法首原;弘泰妖言,请收行法。”璟与大理丞封全祯奏:“昌宗庞荣如是,复召术士占相,志欲何求!弘泰称筮得纯《乾》,天子之卦。昌宗倘以弘泰为妖妄,何不即执送有司!虽云奏闻,终是包藏祸心,法当处斩破家。请收付狱,穷理其罪!”太后久之不应,璟又曰:“傥不即收系,恐其摇动众心。”太后曰:“卿且停推,俟更检详文状。”璟退,左拾遗江都李邕进曰:“向观宋璟所奏,志安社稷,非为身谋,愿陛下可其奏。”太后不听。寻敕璟扬州推按,又敕璟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赃污,又敕璟副李峤安抚陇、蜀;璟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县官有罪,品高则侍御史、卑则监察御史按之,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使。今陇、蜀无变,不识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制。”

司刑少卿桓彦范上疏,以为:“昌宗无功荷宠,而包藏祸心,自招其咎,此乃皇天降怒;陛下不忍加诛,则违天不祥。且昌宗既云奏讫,则不当更与弘泰往还,使之求福禳灾,是则初无悔心;所以奏者,拟事发则云先已奏陈,不发则俟时为逆。此乃奸臣诡计,若云可舍,谁为可刑!况事已再发,陛下皆释不问,使昌宗益自负得计,天下亦以为天命不死,此乃陛下养成其乱也。苟逆臣不诛,社稷亡矣。请付鸾台凤阁三司,考竟其罪!”疏奏,不报。

崔玄暐亦屡以为言,太后令法司议其罪。玄暐弟司刑少卿昪,处以大辟。宋璟复奏收昌宗下狱。太后曰:“昌宗已自奏闻。”对曰:“昌宗为飞书所逼,穷而自陈,势非得已。且谋反大逆,无容首免。若昌宗不伏大刑,安用国法!”太后温言解之。璟声色逾厉曰:“昌宗分外承恩,臣知言出祸从,然义激于心,虽死不恨!”太后不悦,杨再思恐其忤旨,遽宣敕令出,璟曰:“圣主在此,不烦宰相擅宣敕命!”太后乃可其奏,遣昌宗诣台,璟庭立而按之;事未毕,太后遣中使召昌守特敕赦之。璟叹曰:“不先击小子脑裂,负此恨矣!”太后乃使昌宗诣璟谢,璟拒不见。

左台中丞桓彦范、右台中丞东光袁恕己共荐詹事司直阳峤为御史。杨再思曰:“峤不乐搏击之任如何?”彦范曰:“为官择人,岂必待其所欲!所不欲者,尤须与之,所以长难进之风,抑躁求之路。”乃擢为右台侍御史。峤,休之之玄孙也。

先是李峤、崔玄暐奏:“往属革命之时,人多逆节,遂致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兴等所劾破家者,并请雪免。”司刑少卿桓彦范又奏陈之,表疏前后十上,太后乃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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