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17:39
美国国家级步道(National Trails System, NTS):20世纪60年代,人们户外休闲活动的需求不断增长,而美国各地,特别是国家公园和森林里有许多地方或景色优美,或与美国早期历史密切相关,却因为山川阻隔人迹罕至。为了让民众能够有机会欣赏这些美景和重温历史,美国国会于1968年制定了“国家步道体系法”。
1968年美国制定了“国家步道体系法”(National Trails System Act, NTSA)。为了满足持续增长的人口对户外休闲活动不断扩张的需求,使得公众能够方便地前往并欣赏和享受国家的露天户外场所,决定在接近城市地区和已有的景区规划命名供人们徒步旅行的山径步道。
该法案将国家级步道分为3类,即国家休闲步道(National recreation trails),国家风景步道(National scenic trails)以及连接与辅助步道(Connecting or side trails),后来在1978年又增加了一类,即国家史迹步道(National Historic Trails),统称为国家步道系统(National Trails System, NTS)。
在1968年立法时,就明确了要建设两条国家级风景步道,阿巴拉契亚国家步道(Appalachian Trail)和太平洋山脊国家步道(Pacific Crest Trail)。美国一共命名了11条风景步道,19条史迹步道,6条连接与辅助步道,以及超过1200条国家级的休闲步道。其中最主要的30条风景和史迹步道总长度超过54000英里(86400公里)。经过国内资源部(如果位于国家森林的话,经过农业部林业局)认可的国家休闲步道遍布全国50个州,首都哥伦比亚特区以及波多黎各。
国家风景步道和史迹步道的命名要遵循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是由国会对NTSA的修订立项;第二步是进行可行性研究,通常由国家公园管理局(National Park Service, NPS)牵头;如果可行性研究得出适合建设该步道的建议,则进行第三步,即由国会立法将该步道纳入NTS;最后就是设立这一新步道的管理机构,决定相关部门(包括联邦、地方和民间机构)的定位和分工,由该管理机构牵头制定一个对步道管理和使用的全面规划,并加以实施。
这一过程牵涉到方方面面,经常需要相关各方反复磋商,因此一般都要花6到15年的时间。如果有一个组织完善的强大民间团体加以推动的话,成功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国家休闲步道以及连接与辅助步道的建立相对就简单得多,它们只需要通过国内资源部部长或农业部部长的认可就可以命名了。1200多条国家休闲步道当中有小一半是由地方政府和民间建设和管理,经过国内资源部或农业部的批准命名的,其他则直接由这两个联邦政府部门建立和管理。联邦管理的休闲步道的路线大多数穿越国家森林,归农业部林业局管辖,共有371条,全长6048英里(将近一万公里)。其余269条分别由国内资源部的国家公园管理局、美国鱼类和野生生物管理局、土地管理局以及美国陆军工程兵团管辖,总长度2424英里(将近4千公里)。
这些国家步道顾名思义是以徒步旅行为主,包括郊游远足,登山野营,但是也有相当多的路线可以骑车或骑马,还有一些是河流溪涧,可以漂流划艇。它们的长度和难度各不相同,短的在10英里以下,花半天或一天时间就可以远离城市的喧嚣,享受大自然的呼吸。长的上百英里甚至两千英里以上,走完全程得一二十天甚至几个月,不仅要有良好的体格和耐力,往往还需要适当的装备和相应的训练。
从其他国家到美国来走这些山径步道,特别是准备走长路的,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备好行装,如果在这边有同学亲友也有同样的爱好,则结伴而行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