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6 16:54
扬州十日是指顺治二年(1645年)5月史可法率领扬州军民阻挡清军失败之后,清军对扬州城内人民展开屠杀的历史事件。当时幸存者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中和明末史学家计六奇的《明季南略》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清军击败大顺军,占领陕西以后,摄政王多尔衮不失时机地着手部署主力南下。弘光朝廷“借虏平寇”的如意算盘终于实现了,然而,朱由崧、马士英、史可法既然怕引火烧身,在清军主力西进时幸灾乐祸,不敢派重兵北上山东、河南,这时,他们就只能自食苦果了。在左良玉部东下、清军南侵的紧急情况下,史可法惊惶失措,胸中漫无主见。应廷吉记载,当时一部分南明军队驻于高邮,史可法一天之内三次发出令箭,上午令邳宿屯田道应廷吉“督一应军器钱粮至浦口会剿”左良玉部叛军;中午令“诸军不必赴泗,速回扬州听调”;下午又令“盱眙告急,邳宿道可督诸军至天长接应”。应廷吉对诸将说:“阁部方寸乱矣,岂有千里之程,如许之饷,而一日三调者乎!”史可法本人在四月十一日赶赴天长,檄调诸军援盱眙,忽然得到报告盱眙守军已经投降清朝,他对部队几乎完全失去控制,“一日一夜冒雨拖泥,奔至扬州”。十七日,清军进至距离扬州二十里处下营,次日兵临城下。史可法“檄各镇援兵,无一至者”。实际上史可法节制的刘良佐和原高杰两藩的将领就在这几天里不战而降。四月十九日高杰部提督李本深率领总兵杨承祖等向清豫亲王多铎投降,广昌伯刘良佐也率部投降;二十一日总兵张天禄、张天福带领部下兵马投降,随即奉多铎之命于二十四日参加攻取扬州。扬州城里只有总兵刘肇基部和何刚为首的忠贯营,兵力相当薄弱。由于城墙高峻,清军的攻城大炮还没有运到,多铎派人招降史可法、淮扬总督卫胤文,遭到严词拒绝。二十一日,甘肃镇总兵李棲凤和监军道高歧凤带领部下兵马四千入城,两人的意思却是劫持史可法,以扬州城投降清朝。史可法毅然说道:“此吾死所也,公等何为,如欲富贵,请各自便。”李棲凤、高歧凤见无机可乘,于二十二日率领所部并勾结城内四川将领胡尚友、韩尚良一道出门降清。史可法以倘若阻止他们出城投降恐生内变为理由,听之任之,不加禁止。
当清军初抵城下时,总兵刘肇基建议乘敌大众未到,立脚未稳,出城一战。史可法却说:“锐气不可轻试,且养全锋以待其毙。”在城守方面,“旧城西门地形卑下,城外高阜俯瞰城下,势若建瓴,且为兴化李宦祖茔,树木阴翳,由外达内,绝无阻隔,枝干回互,势少得出。诸将屡以为言。公以李氏荫木,不忍伐也。且言,诸将以此地为险,吾自守之”。二十四日夜间,清军用红衣大炮轰塌城墙,“城上鼎沸,势遂不支”。二十五日,扬州陷落,刘肇基战死,扬州知府任民育、何刚等壮烈牺牲,史可法被俘后遇难。
扬州地处南北交通枢纽位置,历来得漕运、盐运之利,向称富庶地区,商业繁荣。加之扬州人民自李庭芝、姜才抗元以来就具有深厚的抵抗传统,这次清兵入侵,再一次激起他们反抗热情的高涨。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靳应升《读邗江〈钱烈女传〉,补诗以吊之》一诗:“烈火不受尘,高云不受滓。此身能不辱,虎狼莫敢视。哀此闺中秀,珍重全一耻。忆初引决时,长跪泪如此。问我军如何?鼓哑城东圮。此时知尽节,必吾相国史。弱质虽非男,未忍蹈犬豕。不死不成人,一死良不悔。从容裁大义,弃身如弃屣。老亲苦无儿,宁复顾甘旨。日月照其魂,洁比邗江水。”据此诗,可以看到,史可法领导的抗清斗争得到扬州人民积极的响应与支持。
对于如此反抗和富庶的地区,满人破城后,不杀百姓不足以解恨,不抢夺财物不足以中饱私囊。所谓“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誓约,早已成为一纸空文。
清兵攻城付出惨重代价,有扫垢山的尸体丛葬为证,有三个将领、一个贝勒的阵亡为证。由此而引起对城中百姓大屠杀的报复。
为进军江南,对当地不服的异族进行镇慑。清兵攻克南京后,多铎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的布告中,就露骨地宣称:“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这等于是一份扬州大屠杀的命令。
事实上,清兵大屠杀并未迟延数日,诸多史乘说:“从破城之日起,豫王就下令屠城。”不仅是戴名世一人所记。多铎收了徽商汪氏兄弟30万金的巨额贿赂,却未答应他们“勿杀无辜”的请求。顾炎武所记的多铎在南京执法严,不过是对那些抢了财物不向他上交的士兵执法严,其时江宁县就在多铎的掌握之中,抢掠南明皇宫内的各物多半为贵重宝物,岂容士兵独吞私没。所引顾炎武的记载,并不能证明豫王在扬州严于执行“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法令。
弘光元年(1645年)5月20日城防崩溃后,扬州城居民只有听天由命。尽管当时大雨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着烧香,准备着入侵者的到来,同时大量地隐藏他们的金银财宝。他们只是做了这些谨慎的准备,但是全然无力抵抗那些已接管这座城市的满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汉人。王秀楚写道:“众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缚”。
到1645年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一满兵提刀在前引导,一满兵横槊在后驱逐,一满兵居中在队伍的左右看管以防逃逸。三满兵驱赶数十人如驱如犬羊,稍有不前,即加捶挞,或立即杀掉。妇女们还被用长绳索系在脖子上,绳索拖挂,女人们由于小脚难行,不断跌倒,遍身泥土。街上都是被弃的婴儿,他们或遭马蹄践踏,或被人足所踩。
扬州变成了屠场,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复存在了。
路过的沟池里,只见里面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流入水中,化为五颜六色,池塘都被尸体填平了……街中尸体横陈,互相枕藉,天色昏暗无法分辨死者是谁。城墙脚下尸体堆积如鱼鳞般密密麻麻,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
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
扬州百姓,同仇敌忾御敌。据史可法纪念馆馆藏资料记载:在保卫扬州城的战斗中,百姓踊跃参战。有的奔上城头抢修防御工事,有的协助兵士巡城,连妇女老小都出动,搜集砖石、石灰,赶制刀枪弓箭。退职武将樊大纲召集一批志士,加入守城队伍。其母为了免除儿子的牵挂,竟一头撞死在石碑上。城被攻破后,市民们或同清兵巷战而死,或自杀身亡。二百多扬州少年自发组织起来,到处伏击清军,全部战死:诸生高孝瓒,在衣襟上书:“首阳志,睢阳气,不二其心,古今一致”,在学宫自缢;医生陈天拔、画家陆榆,船民刘某、徐某,均不屈死;妇女拒辱自杀者不计其数。
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露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拦住,乱棒打死。
到5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六天,这场大屠杀结束了。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又过了几天,那场雨——它使大火没有毁灭整个城市——终于停止了,太阳也出来了。当时收尸的和尚统计,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
其中还不包括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在偏僻处自缢的人。
清军入城之后便在那些投降的汉人带领下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清兵们先是抢银子,后来就无所不掠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号叫声。
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
清兵在城破之后在城内大肆纵火,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一些人得以幸存。
伴随着屠杀和纵火的同时,强奸也不断发生。
扬州十日时抗拒清军蹂躏而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0多人。这个数字,当然不包括被掠夺走的成千上万妇女。
顺治二年(1645年)十一月十五日,扬州十日的刽子手豫亲王多铎,将屠杀中掠夺的“才貌超群汉女人一百零三”,奉献给清朝统治者。顺治帝获得十名,摄政王多尔衮获得三名,辅政郑亲王济尔哈朗三名,肃亲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济格等各一名。
史可法固守的扬州,是江南顽强抵抗清军的第一座城,也是清兵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
惨绝人寰的屠城使得几世繁华的扬州城在瞬间化作废墟之地,江南名镇一时间几世繁华的烟花古巷变成了血流成河的屠宰场。后人称之为“扬州十日”。
关于扬州大屠杀,除了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有亲历、亲睹的逐日实录,《扬州十日记》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一些书籍如:《清代通史》《辞源》《辞海》《中外历史年表》《清史编年》等皆予引用。戴名世《南山集》中的《扬州城守纪略》、计六奇《明季南略》等也有简略的记载。《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州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
此外还有各种稗官野史的杂录,当日史可法部下、幕僚的回忆录,有大量的诗篇,以如泣如诉的悲愤文字作诗史;有至今保存完好的写真图画,以直观的视觉形象作画史;有同时代扬州人的话本,在歌颂史可法民族气节的同时作扬民遭遇的痛史。
《剑桥中国史》写道:
某些史籍说史可法坚守扬州达十天之久,给清军重大杀伤,也不符合事实。当代史学家顾诚在《南明史》中说: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史可法自己在四月二十一日写的遗书中说:清军于十八日进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多铎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自觉愦愦”,把军务交幕僚处理。二十四日清军开始攻城,不到一天扬州即告失守。
学者指出,扬州的抵抗是象征性的,实力过于悬殊,使抵抗没有实质内容。但这是清军南侵之后,脚步唯一的停顿。
有人把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宋应星的《天工开物》乃至岳飞的《满江红》都列为“假书”。其关键的观点,是否认“扬州十日”的存在。理由是:此书是孤本不足信,书中文字描述混乱。攻打扬城的清朝将领多铎本人已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的公告中承认:“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说明扬州屠城完全属实。第二,张德芳先生指出了80万数字有误,但他并没有否定扬州十日,也说扬州十日杀人甚众。《扬州十日记》作者立场比较客观,没有袒护明廷的倾向,对明军纪律败坏并不隐讳。
关于屠杀时间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十天;一说是五天。
虽说,大屠杀“凡七日乃止”,但《扬州十日记》记为“十日”,并没有错,封刀令并没有及时止住屠杀。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吴嘉纪《挽饶母》诗也说:“忆惜荒城破,白刃散如雨。杀人十昼夜,尸积不可数。”另一个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顾炎武也有诗说:“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十日围。”这里用“围”,不用“杀”,是因诗的押韵缘故。
但是扬州文化学者韦明铧表示清兵屠城的时间,实际上只有5天。
根据和尚的焚尸簿统计死亡80万人,但是《明季南略·卷三》记载说:“扬州烟爨四十八万,至是遂空。” 后世一些史学家认为八十万人是后人的推测之数;扬州的死亡人数,是由南明兵祸和清军屠杀造成的结果。
由《扬州历代诗词》所收,不下50首。
螺丝结顶街(“摞尸及顶”的谐音,当年史可法抗敌,巷战血拼时尸体一个摞一个直到城墙顶)。
2001年,朱建新、周小兵指导电视剧《魂断秦淮》第十九集。
每年的5月20(阴历四月二十五日),扬州都要举办纪念史可法系列活动,来铭记那场大屠杀对扬州人带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