揆度

更新时间:2021-11-20 19:02

揆度,汉语词汇

汉语词语

拼音

kuí duó(kuí dù)

基本解释

① 揣度,估量。

《素问·玉版论要》:“揆度者,度病之浅深也。”

② 古医书篇名。“揆”言切求其脉理;“度”谓得其病处,参以四时逆顺以明其吉凶及治法。

素问·病能论》:“《上经者》者,言气之通天也;《下经》者,言病之变化也;《金匮》者,决死生也;《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恒》者,言奇病也。”

引证详解

揣度,估量。

相关词组

不可揆度

发 音: bù kě kuí duó

释 义: 揆度:估量,揣测。指无法推测。

出 处: 《淮南子·兵略训》:“能治五官之事者,不可揆度者也。”

典籍相关

管子-揆度

《揆度》是我国古籍《管子》里记载的一篇文章,见于《管子》第七十八篇。

《管子》是一部记录中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学派的言行事迹的书籍。大约成书于战国(前475~前221)时代至秦汉时期。刘向编定《管子》时共86篇﹐今本实存76篇﹐其馀10篇仅存目录。

管仲(公元前723年-约公元前645年) 汉族,名夷吾,字仲,又称敬仲,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颍上(今安徽颍上)人。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为齐国上卿(即丞相),被称为“春秋第一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管仲的言论见于《国语 齐语》,另有《管子》一书传世。

作者简介

刘向(约前77—前6) 原名更生,字子政,沛县(今属江苏)人。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的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雠古书的“叙录”,较有名的有《谏营昌陵疏》和《战国策叙录》,叙事简约,理论畅达、舒缓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管子》大约成书于战国(前475~前221)时代至秦汉时期。刘向编定《管子》时共86篇﹐今本实存76篇﹐其馀10篇仅存目录。

《管子》76篇﹐分为 8类﹕《经言》9篇﹐《外言》8篇﹐《内言》 7篇﹐《短语》 17篇﹐《区言》5篇﹐《杂篇》10篇﹐《管子解》 4篇﹐《管子轻重》 16篇。书中《韩非子》﹑贾谊《新书》和《史记》所引《牧民》﹑《山高》﹑《乘马》诸篇﹐学术界认为是管仲遗说。《立政》﹑《幼宫》﹑《枢言》﹑《大匡》﹑《中匡》﹑《小匡》﹑《水地》等篇﹐学术界认为是记述管仲言行的著述。《心术》上下﹑《白心》﹑《内业》等篇另成体系﹐当是管仲学派﹑齐法家对管仲思想的发挥和发展﹐学术界也有人认为是宋钘﹑尹文的遗著。

作品赏析

齐桓公问于管子曰:“自燧人以来,其大会可得而闻乎?”管子对曰:“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共工之王,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三,乘天势以隘制天下。至于黄帝之王,谨逃其爪牙,不利其器,烧山林,破增薮,焚沛泽,逐禽兽,实以益人,然后天下可得而牧也。至于尧舜之王,所以化海内者,北用禺氏之玉,南贵江汉之珠,其胜禽兽之仇,以大夫随之。”桓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令:‘诸侯之子将委质者,皆以双武之皮,卿大夫豹饰,列大夫豹?。’大夫散其邑粟与其财物以市虎豹之皮,故山林之人刺其猛兽若从亲戚之仇,此君冕服于朝,而猛鲁胜于外;大夫已散其财物,万人得受其流。此尧舜之数也。”

【译文】桓公问管仲说:“从燧人氏以来,历史上的重大经济筹算,可以讲给我听听么?”管仲回答说:“从燧人氏以来,没有不运用轻重之术治理天下的。共工当政的时代,天下水域占十分之七,陆地占十分之三,他就利用这个自然形势来控制天下。到了黄帝当政的时代,努力除掉各地的武装,限制他们制造武器,烧山林、毁草薮、火焚大泽、驱逐禽兽,实际上都是为控制他人,这然后才得以统治天下。至于尧舜当政,之所以能把天下治好,是因为在北方取用禺氏的玉石,从南方取用江汉的珍珠,他们还在驱捕野兽时,使大夫参与其事。”桓公说:“这是什么意思?”管仲回答说:“他们命令:‘各国诸侯之子到本朝为臣的,都要穿两张虎皮做成的皮裘。国内上大夫要穿豹皮袖的皮裘,中大夫要穿豹皮衣襟的皮裘。’这样,大夫们就都卖出他们的粮食、财物去购买虎豹皮张,因此,山林百姓捕杀猛兽就象驱逐父母的仇人那样卖力。这就是说,国君只消冠冕堂皇地坐在堂上,猛兽就将被猎获于野外;大夫们散其财物,百姓都可在流通中得利。这就是尧舜曾经用过的轻重之术。”

桓公曰,“‘事名二、正名五而天下治’,何谓‘事名二’?”对曰:“天策阳也,壤策阴也,此谓‘事名二’。”“何谓‘正名五’?”对曰:“权也,衡也,规也,矩也,准也,此谓‘正名五’。其在色者,青黄白黑赤也;其在声者,宫商羽徵角也;其在味者,酸辛咸苦甘也。二五者,童山竭泽,人君以数制之人。味者所以守民口也,声者所以守民耳也,色者所以守民目也。人君失二五者亡其国,大夫失二五者亡其势,民失二五者亡其家。此国之至机也,谓之国机。”

【译文】桓公说:“在‘事名二正名五而天下治’这句话里,什么叫作‘事名二’呢?”管仲回答说:“天道为阳,地道为阴,这就是事名二。”“什么叫正名五呢?”回答说:“权、衡、规、矩、准,这就是正名五。它们体现在颜色上,就分青、黄、白、黑、赤;体现在声音上,就分宫、商、羽、微、角;体现在味觉上,就分酸、辣、咸、苦、甜。这里的利用‘二五’,同上面的‘童山竭泽’一样,都是人君用来控制人们的。五味,是用来控制人们饮食的;五声是用来控制人们听欲的;五色,是用来控制人们观赏的。人君丢掉了‘二五’,就会亡国;大夫丢掉了 ‘二五’,就丧失权势;普通人丢掉了‘二五’,也不能治理一家。这是国家最重要的关键,所以叫作‘国机’。”

轻重之法曰:“自言能为司马不能为司马者,杀其身以衅其鼓;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杀其身以衅其社;自言能为官不能为官者,劓以为门父。”故无敢奸能诬禄至于君者矣。故相任寅为官都,重门击柝不能去,亦随之以法。

【译文】轻重家的法典上讲:“自己说能作司马的官,但作起来不称职的,就杀掉他以血祭鼓;自己说能作农业的官,但作起来不称职的,就杀掉他以血祭祀社神;自己说能作一般官吏,但作起来不称职的,就砍掉他的双脚罚他守门。”这样,就不会有人敢在君主面前吹嘘自己以骗取禄位了。这样,无论被人推荐当官的,或者守门小事都不称职的,也都可以依法处理了。

桓公问于管子曰,“请问大准。”管子对曰:“大准者,天下皆制我而无我焉;此谓大准。”桓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今天下起兵加我,臣之能谋厉国定名者,割壤而封;臣之能以车兵进退成功立名者,割壤而封。然则是天下尽封君之臣也,非君封之也。天下已封君之臣十里矣,天下每动,重封君之民二十里。君之民非富也,邻国富之。邻国每动,重富君之民,贫者重贫,富者重富。失准之数也。”桓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今天下起兵加我,民弃其耒耜,出持戈于外,然则国不得耕。此非天凶也,此人凶也。君朝令而夕求具,民肆其财物与其五谷为雠,厌而去。贸人受而廪之,然则国财之一分在贾人。师罢,民反其事,万物反其重。贾人出其财物,国币之少分廪于贾人。若此则币重三分,财物之轻重三分,贾人市于三分之间,国之财物尽在贾人,而君无策焉。民更相制,君无有事焉。此轻重之大准也。”

【译文】桓公问管仲说:“请问失准的问题。”管仲回答说;“失准就是天下各国都控制我们,而我们无能为力,这就叫作失准。”桓公说:“这是什么意思呢?”管仲回答说:“如果天下各国起兵进攻我们,对于凡能谋划利国定民的大臣,就要割地而封;凡能作战成功立名的大臣,也要割地而封。这样。实际上是天下在封赏您的大臣了,而不是您本人进行封赏。天下已经使您把十里土地封给大臣,而随着天下每一次动兵,又要把二十里土地再次“封给”富民商人。您国的富民不是您使他发财致富,而是天下使他们致富。邻国每动一次兵,都会造成您国的富民商人多发一次财,弄得贫者更贫,富者更富,这就是失准的必然结局。”桓公说:“这又是什么意思呢?”管仲回答说:“如果天下各国出兵攻打我国,百姓放下农具,拿起武器出外打仗,那么,举国不能种地,这并不是天灾,而是人祸造成的。国君在战时,早晨下令征税晚上就要交齐,百姓只好抛卖财物、粮食,折价一半脱手。商人买进而加以囤积,那么,‘国内的一半财货就进入商人之手。战争结束,百姓复归旧业,物价会回到战前水平。商人在此时售出他所囤积的财物,可以把国内市场一少半的货币积藏在自己手里。这样一来,币值可以提高十分之三,货物价格可以下跌十分之三。商人就在这贵贱十分之三中买来卖去,国家财物将全部落入商人之手,国君是束手无策的。百姓贫富之间不断地互相奴役,国君无能为力,这些就是轻重的失准。”

管子曰:“人君操本,民不得操末;人君操始,民不得操卒。其在涂者,籍之于衢塞;其在谷者,守之春秋;其在万物者,立赀而行。故物动则应之。故豫夺其涂,则民无遵;君守其流。则民失其高。故守四方之高下,国无游贾,贵贱相当,此谓国衡;以利相守,则数归于君矣。”

【译文】管仲说:“人君掌握了本,富民商人就抓不到末;人君掌握了开始,富民商人就抓不到结局。对于贩运过程的商品,必须在通衢要道市场上谋取收入;对于粮食,必须在春秋两季来掌握;对于其他物质,则订立预购合同。这样,商品一动,措施就跟上去。预先阻断买卖的途径,商人就无法行事;君主控制流通,商人就无法抬高物价。所以,掌握好各地物价的涨落,国内没有投机商人,商品贵贱相当,这就叫作‘国衡’。能够用理财之法来掌握,财利就自然归于君主了。”

管子曰:“善正商任者省有肆,省有肆则市朝闲,市朝闲则田野充,田野充则民财足,民财足则君赋敛焉不穷。今则不然,民重而君重,重而不能轻;民轻而君轻,轻而不能重。天下善者不然,民重则君轻,民轻则君重,此乃财余以满不足之数也。故凡不能调民利者,不可以为大治。不察于终始,不可以为至矣。动左右以重相因,二十国之策也;盐铁二十国之策也;锡金二十国之策也。五官之数;不籍于民。”

【译文】管仲说:“善于管理商业的,就要由国家同时办商业;国家办商业,市场就清淡冷落;市场清淡冷落,农业劳动力就充足;农业劳力充足,人民财物就丰富;人民财物丰富,君主的税收就取之不竭了。现在的情况则不然,商人贵卖,君主跟着贵买,贵而不能使之贱;商人贱卖,君主跟着贱买。贱而不能使之贵。天下善于管理的不是这样,私商卖贵则国家商业卖得贱,私商买贱则国家商业买得贵。这乃是损有余以补不足的理财方法。所以,凡国家不能调剂民财,就不能做到大治;不洞察商业始终,就不能把管理做得最好。由国家掌握利用物价涨跌,可取相当二十个财政年度的收入;由国家经营盐铁商业,也可取得相当二十个财政年度的收入;由国家经营锡金商业,又可取得相当二十年财政年度的收入。这五种官商的理财之道,都不是向民间直接征税的。”

桓公问于管子曰:“轻重之数恶终?”管子对曰:“若四时之更举,无所终。国有患忧,轻重五谷以调用,积余臧羡以备赏。天下宾服,有海内,以富诚信仁义之士,故民高辞让,无为奇怪者,彼轻重者,诸侯不服以出战,诸侯宾服以行仁义。”

【译文】桓公问管仲说:“轻重之术何时终止?”管仲回答说:“有如四季周而复始的运转一样,没有终止之时。当国家遭遇战争忧患时,就调节粮价高低来解决国家用度,积累余财赢利来筹备战士奖赏。当天下归服海内统一时,就加富诚信仁义的人士,使百姓崇尚礼让,而不搞轨外的活动。可见,轻重之术的用处,在各诸侯国尚不则帧时,可以为战争服务;在各诸侯国归顺时,就可用来推行仁义的政教。”

管子曰:“一岁耕,五岁食,粟贾五倍。一岁耕,六岁食,粟贾六倍。二年耕而十一年食。夫富能夺,贫能予,乃可以为天下。且天下者,处兹行兹,若此而天下可壹也。夫天下者,使之不使,用之不用。故善为天下者,毋曰使之,使不得不使;毋曰用之,用不得不用也。”

【译文】管仲说:“要做到一年耕种,够五年吃,就把粮价提高五倍来促进;要做到一年耕种,够六年吃,就把粮价提高六倍来促进。果能这样,两年耕作的产量就可能够十一年的消费了。对富者能够夺取,对贫者能够给予,才能够主持天下。而对天下的人们,能使之安于这项政策,遵行这项政策,这样,就可以统一调度了。对于天下的人们,驱使他们不要明白表示驱使,利用他们不要明白表示利用。因此,善治天下的君主,不直接说出驱使的语言,使百姓不得不为所驱使;不直接说出利用的语言,使百姓不得不为所利用。”

管子曰:“善为国者,如金石之相举,重钧则金倾。故治权则势重,治道则势羸。今谷重于吾国,轻于天下,则诸侯之自泄,如原水之就下。故物重则至,轻则去。有以重至而轻处者,我动而错之,天下即已于我矣。物臧则重,发则轻,散则多。币重则民死利,币轻则决而不用,故轻重调于数而止。”

【译文】管仲说:“善于主持国家的,就象把黄金和秤锤放在天秤上一样,只要加重秤锤,金子就能够倾跌下来。所以,讲求通权达变则国家力量强盛,讲求遵循常道则国家力量衰弱。现在,粮食在我国价高,在其他诸侯国价低,各国的粮食就象水源向下一样流入我国。所以,价格高则财货聚来,价格低则财货散走,有因高价聚来而跌价尚未散走的物资,我们及时动手掌握之,天下的这项财富就归于我们了。把财货囤积起来则价格上涨,发售出去则价格下降,放散于民间则显得充足。钱币贵重则人们拼命追求,钱币贬值则人们弃而不用。所以,总是要把钱物贵贱的幅度调整到合乎理财之术的要求而后止。”

五谷者,民之司命也;刀币者,沟渎也;号令者,徐疾也。“令重于宝,社稷重于亲戚’,胡谓也?”对曰:“夫城郭拔,社稷不血食,无生臣。亲没之后,无死子。此社稷之所重于亲戚者也。故有城无人,谓之守平虚;有人而无甲兵而无食,谓之与祸居。”

【译文】“粮食,是人们生命的主宰;钱币,是物资流通的渠道;号令,是控制经济过程缓急的。所谓‘号令重于宝物,社稷重于父母’,这些话都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当城郭陷落,国家宗庙不能继续血食时,大臣都要殉难;但父母死亡,却没有殉死的儿子。这就是社稷重于父母的例证。而且,卫国者有人而无城,等于是空守平墟;有人而无武器和粮食,也只是与灾祸同居而已。”

桓公问管子曰:“吾闻海内玉币有七策,可得而闻乎?”管子对曰:“阴山之礝,一策也;燕之紫山白金,一策也;发、朝鲜之文皮,一策也;汝、汉水之右衢黄金,一策也;江阳之珠,一策也;秦明山之曾青,一策也;禺氏边山之玉,一策也。此谓以寡为多,以狭为广。天下之数尽于轻重矣。”

【译文】桓公说:“我听说海内珍贵货币的利用有七种办法,可以讲给我听听么?”管仲回答说:“使用阴山所产的需 ,是一种办法;使用燕地紫山所产的白银,是一种办法;使用发和朝鲜所产带花纹的皮张,是一种办法;使用汝水、汉水所产的黄金,是一种办法;使用江阳所产的珍珠,是一种办法;使用秦地明山所产的曾青,是一种办法;使用禺氏边山所产的玉石,是一种办法。这些都是以少掌握多,以狭掌握广的办法。天下的理财之法,莫过于轻重之术了。”

桓公问于管子曰:“阴山之马具驾者千乘,马之平贾万也,金之平贾万也。吾有伏金千斤,为此奈何?”管子对曰:“君请使与正籍者,皆以币还于金,吾至四万,此一为四矣。吾非埏埴摇炉櫜而立黄金也,今黄金之重一为四者,数也。珠起于赤野之末光,黄金起于汝汉水之右衢,玉起于禺氏之边山。此度去周七千八百里,其涂远,其至阨。故先王度用其重而因之,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先王高下中币,利下上之用。”

【译文】桓公问管仲说:“阴山的马,可供驾驶兵车之用的有四千匹。每匹马的价格是一万钱,每斤黄金也是一万钱,我只存有黄金一千个,应当怎么办?”管仲回答说:“君上可以命令所有纳税的人们,必须按钱数交纳黄金。我们就可因金价上涨而得到四万钱的收入,这就一变为四了。我们并没有使用冶金柑涡和鼓风炉来冶炼黄金,现在黄金之所以一变为四,只是运用理财之术的结果。珍珠来自赤野的末光,黄金出在汝水、汉水的右衢,玉石出在禺氏的边山。这些地方估计距离周都七干八百里,路途遥远,来之不易。所以先王按其贵重程度而加以利用,规定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先王正是通过提高或降低中币黄金的币值,制约着下币刀布、上币珠玉的作用。”

百乘之国,中而立市,东西南北度五十里。一日定虑,二日定载,三日出竟,五日而反。百乘之制轻重,毋过五日。百乘为耕田万顷,为户万户,为开口十万人,为当分者万人,为轻车百乘,为马四百匹。千乘之国,中而立市,东西南北度百五十余里。二日定虑,三日定载,五日出竟,十日而反。千乘之制轻重,毋过一旬。千乘为耕田十万顷,为户十万户,为开口百万人,为当分者十万人,为轻车千乘,为马四千匹。万乘之国,中而立市,东西南北度五百里。三日定虑,五日定载,十日出竟,二十日而反。万乘之制轻重,毋过二旬。万乘为耕田百万顷,为户百万户,为开口千万人,为当分者百万人,为轻车万乘,为马四万匹。

【译文】百乘之国,在中央地区建立市场,离四周边境估计五十里路。一天确定计划,两天装载货物,三天运出国境,五天可以来回。百乘之国要制约邻国物价高低,不超过五天。百乘之国,拥有耕地一万顷,户数一万户,人口十万人,有纳税义务的一万人,兵车百乘,战马四百匹。干乘之国,在中央地区建立市场,离四周边境估计一百五十里路。两天确定计划,三天装载货物,五天运出国境,十天可以来回。干乘之国制约邻国物价高低,不超过十天。干乘之国,拥有耕地十万顷,户数十万户,人口百万人,有纳税义务的十万人,兵车千乘,战马四千匹。万乘之国,在中央建立市场,离四周边境估计五百里路。三天确定计划,五天装载货物,十天运出国境,二十天来回。万乘之国制约邻国物价高低,不超过二十天。万乘之国,拥有耕地百万顷,户数百万户,人口千万人,有纳税义务的百万人,兵车万乘,战马四万匹。

管子曰:“匹夫为鳏,匹妇为寡,老而无子者为独。君问其若有子弟师役而死者,父母为独,上必葬之:衣衾三领,木必三寸,乡吏视事,葬于公壤。若产而无弟兄,上必赐之匹马之壤。故亲之杀其子以为上用,不苦也。君终岁行邑里,其人力同而宫室美者,良萌也,力作者也,脯二束、酒一石以赐之;力足荡游不作,老者谯之,当壮者遣之边戍:民之无本者贷之圃强。故百事皆举,无留力失时之民。此皆国策之数也。”

【译文】管仲说:“单身男子叫作鳏,单身女子叫作寡,老而没有儿女的叫独。国君要调查了解凡有子弟因兵役而死亡的,父母也算作‘独’,必须由政府负丧葬之责:衣食要有三领,棺木要厚三寸,乡中官吏亲管其事,葬于公家墓地;战死者如是独生,还要赏给父母一匹马一天所能耕种的土地。因此,作父母的即使牺牲自己的儿子为君主效力,也不引以为苦了。国君每到年终都视察邑里,看到劳力与别户相同而住房独好的人家,一定是好百姓,是努力耕作的人,要用两束干肉、一石酒奖赏他们。对于体力充足而闲游不肯劳动的,如是老年人,则遣责之,如是壮年,则遣送边疆服役。对于无本经营农业的,则贷与土地和钱币。由此,百业皆兴,没有懒惰和失掉农时的百姓。这都是国家政策的具体办法。”

上农挟五,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有为之寒者。饥寒冻饿,必起于粪土。故先王谨于其始,事再其本,民无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然则奸涂不可独遵,货财不安于拘。随之以法,则中内?民也,轻重不调,无?之民不可责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

【译文】上等劳力的农民可负担五口人吃饭,中等劳力可负担四口,下等劳力可负担三口。上等劳力的妇女可供应五口人穿衣,中等劳力可供应四口,下等劳力可供应三口。农民要经常耕作,妇女要经常纺织。一农不耕,人民就可能有挨饿的;一女不织,人民就可能有受冻的。饥寒冻饿总是起因于土地经营。所以先王认真对待这个起因。农事收获达到成本的二倍。农民才没有卖儿卖女的;达到三倍,才可以正常备粮吃饭;达到四倍,乡里富裕;达到五倍,则余粮远近流通,死人也得到妥善安葬了。如果农事收入达不到成本的二倍,君主再征敛不止,那么,为非作歹的路上,单人都不敢出行,财货放在手上也不安宁了。随着用法律镇压,就等于自己在残害百姓。物价失调,饥民不能管理,百姓卖出的儿子,自己不能依靠使用,君失其民,父失其子,这乃是亡国之道。

管子曰:“神农之数曰:‘一谷不登,减一谷,谷之法什倍。二谷不登,减二谷,谷之法再十倍。’夷疏满之,无食者予之陈,无种者贷之新,故无什倍之贾,无倍称之民。”

【译文】管仲说:“神农之术告诉我们:‘一种粮食无收成,则缺少一种粮食,粮食的卖价将上涨十倍;两种粮食无收成,则缺少两种粮食,粮食的卖价将上涨二十倍。’遇此情况,国家应当提倡用瓜菜补充民食。而对于没有口粮的农户,由国家供给旧年的陈粮;对于没有种籽的农户,由国家贷给可用的新粮。这样,才不会出现赢利十倍的奸商,也不会出现加倍收息的高利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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