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4 08:08
《普通教育学》是德国教育家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创作的教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06年。
《普通教育学》全书除《绪论》外,分三编14章。第一编“教育的一般目的”,分为“儿童的管理”和“真正的教育”两章,主要论述了管理和教育的一般目的问题;第二编“兴趣的多方面性”,分为“多方面性的概念”、“兴趣的概念”、“多方面兴趣的对象”、“教学”、“教学的过程”和“教学的效果”6章,主要论述了兴趣的多方面性问题,并以此为基本原理来解释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科设置,并阐述了教学的过程、环节、方法等一系列教学论问题;第三编“性格的道德力量”,分为“究竟什么叫做性格”、“论道德的概念”、“道德性格的表现形式”、“性格形成的自然过程”、“训育”和“训育特殊性的考察”6章,主要论述了训育和道德性格的形成问题。
《普通教育学》发表于1806年。当时正是西欧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上升时期,而德国在经济上明显落后于英、法等国。正在向资产阶级转化的德国容克地主贵族,为了加强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政权力量,迫切需要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培养一批既能维持君主政体又能组织社会生产的人。这种社会需要促使赫尔巴特利用前人的相关成果和自己的实践经验,创建一个新的教育理论体系。
《普通教育学》主要教育思想包括以下几点:
1.教育科学的理论基础。赫尔巴特指出,教育理论体系有两个理论基础,即伦理学和心理学。其中,伦理学说明教育的目的——道德是人类的最高目的,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心理学决定教育的方法——要想达到教育的最高目的,则需要研究受教育者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以便找到合理而有效的教育方法。
2.儿童的管理。赫尔巴特认为,儿童生来便有“一种处处都会表现出来的不服从的烈性,这种烈性就是不守秩序的根源”。如果不从小便加以“约束”,这种“烈性”可能成为反社会的倾向。因此,必须加强对儿童的管理。在对儿童实施管理时,可以采取以下五种方法:威胁、监督、权威与爱惩罚、活动。赫尔巴特非常重视惩罚在儿童管理中的作用,认为惩罚有助于使学生消除反抗的行为。
4.德育理论。赫尔巴特指出,道德教育的任务就是向学生灌输“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和“公平”这五种道德观念,由观念形成意志,用意志去陶冶性格。只有体现这五种道德观念的性格才是道德的性格,才算达到了道德教育的目标。赫尔巴特还提出了“训育”的概念,即认为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绝不可以采取完全强制的方式,而必须多采用具有陶冶性训育方式,以使受训人心悦诚服。不过,其对于“训育”的必要性的理解,是建立在认为儿童意志的“天然恒常性”难以被察觉的基础上的。
《普通教育学》是教育理论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近代教育理论走向科学的开山祖和奠基石。
赫尔巴特在世时,《普通教育学》作为一部划时代的教育著作,未获得它应有的声誉。但是,之后,在其弟子齐勒尔和斯托伊等人的宣传下,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很快异军突起,闻名天下,其思想传播遍及整个德国大地。在这种情况下,赫尔巴特学派也开始形成,并出现了一个影响德国的赫尔巴特学派运动。
在中国,赫尔巴特主义的传人可追溯到20世纪初。1901年创刊的《教育世界》使得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潮第一次由日本传人中国大地。从清末开始,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逐渐在中国传播开来,并对中国近代的学校教育实践产生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普通教育学》的最早中译本是由尚仲衣翻译,商务印书馆1936年出版的。中国解放战争后,陈书又据英文版并参考尚本对《普通教育学》一书的部分章节予以翻译,包含在《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书中,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64年出版。1989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又将《普通教育学》与《教育学讲授纲要》合为一书,作为“外国教育名著丛书”之一予以出版,译者为李其龙。
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1776~1841)是19世纪德国教育家和心理学家。赫尔巴特童年曾受过良好的古典文学和哲学教育。1794年,他进入当时德国哲学革命的中心耶拿大学学习法律,却在那里潜心研究了康德、费希特、谢林等人的著作。1797年,赫尔巴特到瑞士一个贵族家庭担任了3年的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教育生涯。1802年,赫尔巴特在格丁根大学取得博上学位,随后在该校任教,讲授教育学、心理学、逻辑学和哲学。1809年转赴哥尼斯堡大学,被聘任为康德哲学教席。在此期间,赫尔巴特除了讲学之外,还创办了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师范实验班、实验学校等。他的教学和实验研究工作均获得了成功。1833年,赫尔巴特重返格丁根大学任教,讲授哲学和教育学。1841年,赫尔巴特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