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2 19:23
班主任是指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级学生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各方面事务的专聘教师。班主任是学校班级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沟通学校与各种学生组织、家庭和社会的桥梁,是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骨干力量。
班主任产生于班级授课制。制度化的班级授课形式最早产生于15—16世纪的欧洲,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出版《大教学论》(1632年),对之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述。随着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工商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要求普及教育,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班级授课制便逐步发展成18、19世纪欧美各国学校的主要教学形式。当然,并非所有采用班级授课制的国家都设立班主任,只有中国、日本等部分国家的学校中设有班主任。
我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的一般认为是1862年创办的京师同文馆。京师同文馆是我国近代第一所培养洋务运动所需的外语翻译人才的新式学校,它设“正提调”“帮提调”等专职人员,对学生进行管理。正提调可以不“逐日到馆”,而帮提调必须“轮班在馆管理一切”,如“文移稿件”“学生画到”等。虽然帮提调的管理对象是同文馆全体学生,但其职责与班主任已有许多相同之处。
班级授课制在我国广泛地施行,是伴随着我国现代意义的学校的普及而发生的。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中学堂章程》规定:“每学生一班,应置教员一人。其教法则每一教员依所认定专教之一班学生,按日分门教授。”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小学各学级设本科正教员一人,“通教各科目”,“且掌所属之职务”。由一个教师负责一个学级全部或主要科目的教学和组织管理工作的制度称级任制,相应的,这个老师就称级任教师。1932年民国时期,也规定中学实行级任制。1938年起,中学的级任制改为导师制,负责班级组织教育工作的教师称级任导师(相当于班主任)。
1942年,绥德专署教育科的《小学训导纲要》在强调教导合一时首次提到“班主任”一词。该纲要强调,要实行教导合一制,务必要加强班主任的责任。1949年7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新区目前国民教育改革的指示》中提出:“废除训、教分立制度,实行教导合一,这一原则从两方面实施:1.教师不只教书而且要参加具体的指导工作;2.组织上训育与教务统一。在学校组织上校长下设教育主任。取消级任导师,班设主任教员。”中小学改级任导师为班主任教员,其指导思想是“克服训、教分立,实行教导合一”。
1949年之后,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发展与培养全面发展新人的需要,我国在学习苏联的基础上,实行了普遍的中小学班主任制。但此时还没有对班主任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1952年,教育部颁发《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小学各班采取教师负责制,各设班主任一人,并设任课教师”,“中学每班设班主任一人,由校长就各班教员中选聘,在教导主任和副教导主任领导下,负责联系本班各科教员指导学生生活和学习。班主任任课时数,可根据具体情况,较专任教员的减”。至此,我国的班主任制度得以正式确立。
1979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草案)》,并在附件中提出了“关于班主任工作的要求”,对班主任的选聘条件、工作要求、工作量、津贴数额、津贴发放条件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陈桂生教授指出:“我国自1952年设立班主任以来,直到1979年才建立一套班主任制度。”
1988年,教育部相继颁布了《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中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对班主任的地位、作用及其基本任务,班主任的职责、工作原则和方法,班主任的任职条件和任免,班主任的待遇和奖励,班主任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等做了具体的规定。1993年以后,先后有《小学德育纲要》(199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1994)、《中学德育大纲》(1995)、《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199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等重要文件出台,这些文件都强调了班主任在中小学德育工作中应发挥重要作用。其中,《中学德育大纲》提出:“班主任工作是培养良好思想品德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班主任是本大纲的直接实施者,应根据本大纲的内容要求,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和建设好班级集体,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加强班级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他们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要协调本班、本年级各科教师的教育工作,密切联系家长,积极争取家长与社会力量的支持配合。”《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指出,班主任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这一阶段,班主任作为德育工作者的地位被正式确立下来。
2006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要充分认识加强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中小学班主任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中小学班主任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切实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提供保障,要求制订和完善促进班主任工作的政策措施,要提高中小学班主任的地位和待遇,完善班主任的奖励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的管理,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2006年8月31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实施本计划旨在将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纳人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制度,全面提高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还指出:“从2006年12月起,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今后凡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上岗前或上岗后半年时间内均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该计划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中小学班主任的专业化水平。
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体魄健康的公民。班主任的基本任务规定了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教育思想、主要工作任务和教育目标。班主任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建立科学民主的班级管理机制;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优秀的班级文化。
在工作过程中,班主任要扮演许多角色。既要为人师表、成为学生的榜样,又要是学生的知心朋友、学习导师、纪律管理员、心理“医生”,还要充当学生“维权”代言人和学校、家庭、社会沟通的“艺术家”。
(1)了解和研究学生。要教育好学生,必须先了解学生,并注意不断地研究学生。了解学生包括了解学生个人和集体两方面。了解学生的方法主要有:观察、谈话、分析书面材料、调查研究。
(2)教导学生学好功课。一个班的学生平均成绩的高低与这个班的班主任是否注重抓学生的学习密切相关,越是低年级,相关程度越高,所以我们要做好一些工作:教师要注意教导学生的学习目的和态度;要加强学习纪律教育;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习惯。
(3)组织班会活动。开展班会活动是班主任的一项重要工作。班会的内容和形式应该多样化,组织班会还要有计划。教师对一个学期的班会活动要有总计划,对每一次班会又要有具体计划;班会的内容还要能够吸引学生,能调动全班同学的兴趣。
(4)组织课外活动、校外活动和指导课余生活。课外活动、校外活动与课余生活对培养学生的志趣、才能,丰富学生的生活作用重大。班主任要负责动员和组织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但也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风气的侵蚀。
(5)组织学生的劳动。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劳动时需要注意:①做好准备工作,这里的准备包括劳动准备、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②在劳动过程中,要做好组织与教育工作;③劳动过后,要进行总结工作,展示和评价班级学生的劳动成果,促进学生的发展。
(6)协调各方面对学生的要求。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两个内容:统一校内教育者对学生的要求;②统一学校与家庭对学生的要求。只有班主任将来自各方面的要求进行统一,形成教育合力,才会对学生起到作用。
(7)评定学生操行。操行是学生思想品德的表现,操行评定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方法。教师要注意积累每个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的材料,给学生写评语时,要实事求是,抓主要问题,有针对性,以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趋势和全面表现。
(8)做好班主任工作的计划与总结。班主任工作面广、内容多、强度大,是极为复杂的工作。班主任工作可以分为全面总结和专题总结,在总结中要不断提升自己,以便能更好地胜任这份工作,获取教师职业更大的发展。
班主任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作为班主任,又比一般教师有更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2006年8月31日,教育部在出台的《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中这样界定班主任角色:“中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老教育家于北辰认为,“天下之主任多矣”,而班主任则是“极重要、极普遍、极伟大的主任”。之所以这样说,就在于班主任于学生成长的重要性。
1.按照《小学德育纲要》的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2.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品质,教会学习方法,学好功课,并把握学生的课业负担量。
3.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个别指导工作。
5.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6.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工作。
7.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1.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3.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4.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5.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共青团组织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6.负责联系和组织各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
7.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励工作。
8.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理者的指导者,加强常规教育、行为规范训练,形成良好班风是班主任的重要职责之一。为使常规教育具体落实,制定班主任工作一日常规如下:
一.每天早上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进行家庭访问,搞清原因,同时检查学生着装仪表情况是否符合学校要求,及时进行教育。
二.督促学生认真参加广播操和升旗仪式。
三.检查班级清洁卫生情况,了解值日生工作。
四.观察班级公物保管状况,发现损坏及时调查、教育和处理。
五.检查课代表收交作业情况。
六.每天观察班级出席和上课情况,掌握班级学风的进展和变化。
七.检查学生眼保健操以及学生课间文明休息的状况。
八.注意和处理好班级偶发事件。
九.随时发现班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现象,及时进行表扬或批评教育。
十.认真上好校班会课。督促学生认真收听学校教育广播。
十一.关心学生用餐情况,督促学生遵守用餐规定,注意保持环境整洁。
十二.离开教室时,检查班级卫生情况以及四关工作。(水、电、门、窗)
十三.做好班主任工作计划与总结,整理好班级档案、班务日志。
2.做好班级学生情况分析,保证家访率100%。
3.排好座位,安排好每天值日生。
4.竞选好班级干部,积极向学校推荐优秀学生。
5.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6.抓好学生卫生习惯,保护视力。
7.组建好班干部队伍;关心每个学生的成长,每两周进行一次班干部会议。
8.与任课教师加强沟通,做好学生成长材料收集,写好成长记录袋。
9.做好每天的清扫工作、保洁工作及教室卫生工作。
10.每周组织好主题班会课,形式多样并作好记录。
11.配合每阶段中心工作,出好每一期的黑板报。
12.积极配合大队部,开展多方面活动,学校举办的活动,要发动学生积极参与。
13经常与家长联系,并做好记录。
14.抓好后进生转化工作,不让任何一位同学掉队,善于发现后进生的每一点进步并及时表扬,帮助其树立信心。
15.准时参加每次的班主任会议及每次班主任培训活动。
16.学期结束写好学生评语。
(教育部2009年8月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 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 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 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 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 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 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 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 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 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 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 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地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班主任在建设班集体中的作用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班主任的中坚作用:这主要体现在执行校长关于建设班集体的教育指令方面。校长关于建设班集体的教育指令总是通过班主任在班级中贯彻、执行,其反馈信息也主要通过班主任输出,传递给校长,以调整、强化关于建设班集体的指令。
2.班主任的骨干作用:班集体建设的成功,靠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但班主任对班级体建设的领导、组织、教育、引导所花的精力和心血是其他教师所不能比拟的。班主任素质的高低、班主任建设班集体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班集体建设能否成功,影响着学生个性成长。
3.班主任的纽带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班主任在班集体建设中,要与学校少先队组织、共青团组织、兄弟班级、校外教育组织等之间密切联系。
4.班主任的协调作用:班级建设要依靠各种教育力量共同对班集体加强教育与培养,在各种教育力量中,起协调作用的是班主任。
5.班主任的主导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班主任对班集体建设的导向控制作用、条件控制作用和程序控制作用上。
班主任在班集体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作用。美国教育调查研究会提出,将班主任对学生的影响力作为衡量教师能力的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