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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毕沅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湖广总督。积二十馀年之力,四易其稿,以宋、辽、金、元四朝正史为经,以徐乾学《资治通鉴后编》为基础,参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叶隆礼《契丹国志》及各家说部、文集约百数十种,记述详明,文字简要,上起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下迄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共四百单八年,一说下迄元顺帝至正三十年(1370年),成书二百二十卷,展示了宋、辽、金、元四朝兴衰治乱的历史,其中北宋部分较为精确,元代部分较为简略。其书上接《资治通鉴》,下迄元代。
毕沅(1730年—1797年),字湘衡,号秋帆,因从沈德潜学于灵岩山,自号灵岩山人。清经史学家,文学家。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进士,廷试第一,状元及第,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五十年累官至河南巡抚,第二年擢湖广总督。嘉庆元年(1796年)赏轻车都尉世袭。病逝后,赠太子太保,赐祭葬。其墓在吴县木渎。《续资治通鉴》取材宏博,考证谨严,编排合理,总引资料达三百余种,纠正了以往宋史专著详北宋略南宋的偏颇,还增加了少数民族的资料。梁启超对该书评价极高,以为“有毕《鉴》则各家续《鉴》皆可废也。”
宋
第一卷 (太祖)
第二卷
第三卷
平荆南,宋政,北汉政。
第四卷
平蜀,王全斌乱蜀,辽平部叛,宋政。
第五卷
宋政,辽主遇弑,征北汉无功。
第六卷
宋、辽政,平南汉。
第七卷
卢多逊,赵普罢相,南唐政衰。
第八卷
平南唐,吴越纳供,帝崩(友爱,迁都之议)。
第九卷 (太宗)
宋政,吴越归宋,辽诸贤臣,再征北汉。
第十卷
平北汉、败于辽,赵普复相。
第十一卷
黜卢多逊,辽主殂,辽萧后听政,李继迁。
第十二卷
第十三卷
第十四卷
李昉罢,赵普再相,辽大侵边,论边防五篇。
第十五卷
第十六卷
数易宰相,女真附辽,辽侵高丽,官制,王小波。
第十七卷
第十八卷
平蜀贼,辽政兴,李继迁反复,宋政(寇、吕掌政、册太子、粉饰太平)。
第十九卷
第二十卷(真宗)
宋政。
第二十一卷
第二十二卷
破王均,宋政诸臣,辽韩德让有宠。
第二十三卷
第二十四卷
第二十五卷
澶渊之盟,宋政,宋辽互聘。
第二十六卷
黜寇准,失平夏之机,王旦为相,曹玮破敌,帝倦于政(谒陵,厌奏)。
第二十七卷
天书、封禅。
第二十八卷
建昭应宫,禁饰金,辽后殂,生太子。
第二十九卷
祀汾阴前后。
第三十卷
第三十一卷
祀玉清昭应宫,罢王钦若、马知节,宋辽政。
第三十二卷
王旦为相二,范仲淹。
第三十三卷
蟥旱,宋臣(李及代曹玮,前张后王),王旦辞相,辽萧哈绰有宠。
第三十四卷
宋辽政,李允造城,王钦若罢相,丁谓构寇准,诛周怀政,李迪。
第三十五卷
丁谓擅权(构李迪,再贬寇准、王钦若),太子监国,帝崩,太后听政(诛雷允恭,贬丁谓党,王曾,鲁道宗)。
第三十六卷(仁宗)
易茶法,王曾为相,辽政(擢耶律罕班)。
第三十七卷
宋(治河、重艺)辽政,曹利用之死,昭应宫事。
第三十八卷
解盐法,范仲淹数谏,李妃薨,吕夷简为相,辽渤海叛,辽主殂,辽后专权(杀皇后,大封亲族),李元昊立。
第三十九卷
宋太后崩,废后事,辽主夺权,贬二妃,范仲淹,李贬二妃,元昊寇边。
第四十卷
制新乐,再更茶法,贬阎之应,贬范仲淹事,辽萧罕嘉努论边,元昊攻萧罕嘉努屡败,吕夷简罢相。
第四十一卷
第四十二卷
西夏侵宋(延州之役,李、黄之讼),警夏之议(范仲淹,狄青)再议伐夏。
第四十三卷
宋夏交兵(好水川之败,议防边),辽议侵宋。
第四十四卷
第四十五卷
第四十六卷
范仲淹新政,滕宗谅之讼,洛城之诤,夏竦谤范仲淹、富弼,区希范反,平贼叛,欧阳修疏,辽伐西夏,包拯。
第四十七卷
黜范仲淹、富弼党事,辽伐西夏败,夏与宋和,欧阳修禀谏,平保州兵乱,杜杞平区希范。
第四十八卷
第四十九卷
第五十卷
册张妃,富弼善置流民,杨怀敏,裁省边兵,辽伐西夏无功
第五十一卷
祀明堂,谏内降(张尧伏,刘沆),魏公主。
第五十二卷
求言厌谏,唐仓,范仲淹卒,侬智高反。
第五十三卷
第五十四卷
张妃薨,疏数则。
第五十五卷
陈持中罢相,辽主殂,欧阳修、范缜疏。
第五十六卷
帝有疾,文彦博为相,狄青罢,范缜议建储,辽政。
第五十七卷
弛茶法,疏数则,辽太后殂,辽后。
第五十八卷
宋政(郭后祔庙之议)。
第五十九卷
宋政(抑讦,议均田,录苏辙,欧阳修疏)辽主宠佞。
第六十卷
第六十一卷
第六十二卷(英宗)
仁宗配祀之议,太后还政,防西夏之侵,赵汴,司马光疏。
第六十三卷
第六十四卷
追崇(黜吕诲),退西夏侵边,使西夏,修《通志》,帝有疾,立太子。
第六十五卷
第六十六卷(神宗)
帝欲用王安石。
第六十七卷
朝臣疾王安石,议青苗法,王安石排除异己,苏轼、司马光疏,程颢,辽讨违命。
第六十八卷
新法之争,程颢为学。
第六十九卷
第七十卷
在《续资治通鉴》之前,同记宋元史事的通鉴类著作共有4种,分别是元陈經撰《通鉴续编》,明王宗沐、薛应旅各撰同名著作《宋元资治通鉴》,以及清康熙年间徐乾学所撰《资治通鉴后编》。但四书均有缺陷。
关于元明三书之荒陋,章学诚曾谈及:“续宋元事,乃于辽、金正史束而不观仅据宋人纪事之书,略及辽、金继世年月,其为荒陋,不待言矣。”、四库馆臣则认为,诸书或年月差错,事迹脱落,或表彰理学,疏诊殊甚。总之认为,陈、王、薛三书内容疏略,史料不全,事迹遗落。从严格意义上讲,陈、王、薛三家够不上《通鉴》之续作。故而明朝胡应麟感道:“自司马之为《通鉴》也,汉、唐而上昭昭焉;自《通鉴》之止司马也,宋、元而下混混為。间有续者数家而弗能详也。”
至清代康熙时,徐乾学以上述三书荒陋,邀请万斯同、阎若、胡渭等名家排比正史,编成《资治通鉴后编》184卷。又依司马光例,作《考异》以折衷不同说法,著“臣乾学日”加以评论。《资治通鉴后编》虽在搜辑、审勘、订误、补遗等方面花了很深的功夫,但受客观和主观条件所限,仍存有诸多缺。客观上,此时《永乐大典》藏于中秘,许多援据资料仍多缺略。主观上也存有不足之处,徐氏于“辽、金正史止阅本纪,间及一二名人列传,而诸传、志、表,全未寓目;宋嘉定后,元至顺前,荒略至于太甚,则不尽关遗编逸事之未出矣。至于偶据见,骋其繁富,如西夏备述姻戚世系,元末锁事取资《铁崖乐府》。编年之书,忽似谱牌,忽似诗话,殊为失于裁制。”章学诚指出了徐书的种种缺劣,材料取舍或未能遍观、详备,或荒于裁制,体例不严。徐氏续作虽有名家襄助,远胜于前代三家续《通鉴》,但仍非良史,尤其于三家详南略北的缺点,并无改正,“故全部改作,实为学界极追切之要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毕氏才重作《续通鉴》的。
毕沅(1730—1797),字薇,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江苏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中进士第一,历官翰林院修撰、待读、左春坊左庶子等。乾隆三十二年(1767)后,出任地方官,累任陕西、河南、湖广等省巡抚、总督等要职,为乾隆帝所宠信。然死后,清廷责他冒支军需,贴误我机,抄没其家产。毕沉在世时,善诗文,于经史、文字、金石、地理诸学均有涉猎,喜著书,曾多方延请学者名士,置于幕下,让他们代己立旨。除《续通鉴》外,另有《传经表》、《通经表》系洪亮吉代撰。他本人的作品有《灵岩山人文集》40卷、《诗集》20卷等。《清史稿》有传。毕氏少时即有续《通鉴》之志:“公自为诸生时,读速水《资治通鉴》,辑有志续成之。”2对前四种续鉴之不足又有清醒的认识:“(毕氏)谓编年之史,莫善于束水,续之者有薛、王、徐三家。徐虽优于薛、王,而所见书籍犹未备,且不无详南略北之病。”他看到徐乾学续作胜于薛著、王著的优点,但亦觉察到徐书仍存在详南略北、史料未备等问题,因此决心重作续编以补前之不足。乾隆年间四库馆开,宋元伏书陆续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其中最重要的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李泰《续资治通鉴长编》二书皆已辑出,毕氏因而得观这两部重要的历史资料。至此,《续通鉴》编撰的主客观条件已经成熟。
《续通鉴》由毕沅组织幕府,以徐氏《后编》为底本重加修订,经营20余年而成,于乾隆六十年(1795)在苏州开雕。参与修撰的幕府诸人中,多为轶才达学之士,且各有分工,“先经邵学士普涵、严待读长明、孙观察星衍、洪编修亮吉及叔祖卜兰先生(钱站)佐毕公分筹成书,阅数年,又属公(钱大昕)覆勘,增补考异。”邵晋涵、孙星衍、洪亮吉等均是当时的史学名家,《续通鉴》由他们参与主持,史料的编辑与剪裁水平自然较前人高了一层。更有考据大家钱大昕负责最后的校勘考异,因此,《续通鉴》所记史实多考辩精审,信而有征。另有,章学诚参与商定义例,主张“于一帝纪中,略仿会要门目,取后妃、皇子、将相、大臣、方镇、使相、谦官、执事、牧守、令长之属,各为品类,标其所见年月,定著别录一篇,冠于各帝纪首,使人于编年之中,隐得纪传班部,以为较沫水《目录》、《举要》诸编尤得要领,且欲广其例,而上治沫水原书,以为编年者法。”王昶参与讨论著书宗旨,主张对史事进行评论。但章氏和王氏的主张均未被毕沉所采纳。当时学者嘉定望中溶、元和李锐、费在轩等对《续通鉴》的校阅也做了大量工作。至乾隆六十年(1780),《续通鉴》编撰成书,付雕出版,“毕算山先生总督两湖,以所编《宋元通鉴》属外身阅定考正,在吴门开雕,与费在轩师、李四香茂才锐其佐校雄之事。”1在诸幕條中,邵晋涵于《续通鉴》的编撰贡献最大,章学诚为邵晋涵作传时曾云:“毕公以二十年功,属某客《续宋元通鉴》,大率就徐氏本稍为损益,无大殊异,······君出绪余为之覆审,其书即大改观。··...公大悦服,手书报谢,谓迎出诸家《续鉴》上也。”可见邵晋涵总其成。但毕沅的主导作用亦不可抹杀,《续通鉴》一书从撰修宗旨、编撰体例到材料编排,以至于书名,都由他与幕像反复商,一一确定。
关于《续通鉴》书名,邵晋涵主张以《宋元事鉴》为书名,而章学诚则主张《宋元事鉴》外,别出《宋元文鉴》与之并立,“请姑标《宋元事鉴》,言《说文》史训记事,又《孟子》赵注,亦以天子之事为天子之史,见古人即事即史之义,宛转迁避,盖取不敢遮续《通鉴》,犹世传李氏谦称为《长编》尔。章实斋因推孟子其事其文之义,且欲广吕伯恭氏撰辑,别为《宋元文鉴》,将与《事鉴》并立,以为后此一成之例。”可见邵氏和章氏不主张以《续通鉴》命名。而毕沅坚持以《续通鉴》名书。
正统观
由于受封建正统夷夏之防观念的束缚,以往的宋元编年史,于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政权的活动,颇多忽略。而《续通鉴》不仅辽、金年号与宋并载,在史事记载方面,也将其与宋一视同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面面俱悉地记载少数民族政权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史事,反映了《续通鉴》编者不辨夷夏的正统观,这一点在宋元之际史事的记载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资治通鉴后编》自至元十七年(1280),宋末帝赵昺殉国后,以元朝纪年,而《续通鉴》自至元十三年(1276)德祐北迁开始,即以元朝纪年,同是记至元十三至十六年史事,《资治通鉴后编》以记宋史事为主,《续通鉴》以记元史事为主,两者对比,后者所反映出的正统观较徐氏之正统观更为进步,更符合客观历史事实。
对《通鉴》及续作纪年之改进
《续通鉴》无论是帝王纪年,改元之际的纪年,还是朝代更替之际的纪年,都较前代客观合理,这是对已有续作纪年方法避其短、汲其长的结果。
第一,帝王纪年更合理。称帝即为之纪年,这是编年体史书的一般通例。但金承麟称末帝仅一日即亡,《通鉴续编》仍为之纪年,“不免循名失实”。西辽自德宗以下并无事迹可纪,而《通鉴续编》“必缕列其间”,不过为存宋末昰、昺二王之正统,因而有“辗转相牵,生是义例,非千古公评”[4]之嫌。但《续通鉴》不拘于此例,灵活运用,视情况而定,记金承麟和西辽德宗以下之事,但并不为之纪年。显然,《续通鉴》借鉴了《通鉴续编》之不足,帝王纪年更为合理。
第二,对于一年两元之纪年,《通鉴》以后改者为定,这给后人造成了诸多不便,朱熹对其进行了改进,但亦存在不当之处。对此毕沅已有认识,“温公书年号皆以后改者为定,虽易姓之际,亦用此例,如汉献未禅而岁首已系黄初,魏主尚存而春初即称泰始,颇为后儒所讥。宋太宗嗣位,未逾年而改元,若依温公例,于丙子岁春即书太平兴国,则太祖嫌于不终。若以纲目例,须于丁丑春始书太平兴国二年,则太宗嫌于无始。”既然《通鉴》、《纲目》两者都存在不足,就需对其进行改进,毕氏“参用李焘、徐乾学之例,十一月以前仍称开宝九年,属之太祖纪;十二年以后称太平兴国,属之太宗纪,虽与温公有异,而义例较安,且合于前史本纪之通例,非自我作古也。至太宗改元,本为失礼,后朱子论此事亦云:‘开国之初,一时人才粗疏,理会不得。’明程敏政作《宋纪受终考》,曲为回护,殊为多事。今但直书其事,是非自不能掩矣。”[5]由此可以看出,毕氏之所以能超越司马光和朱熹,是站在前人肩膀上的,李焘、徐氏已用此例,毕氏不过承袭而已。
第三,对朝代更替之际纪年更为客观。《元史续编》不予宋末二王之统,附元代年号之下,《续通鉴》对这一纪年方法加以承继,将宋末二王景炎、祥兴二年号附于元至元十三年至十六年之下。据史实来看,宋之统绪昰、昺二王偏执一隅,是公元1276年后之事,适时元朝在中原的统治早已巩固多年,主导当时历史发展方向的是元统治者,因而以元为主线,宋末二王附于后的纪年方法,既符合史事记载的主体性原则,又兼顾了史事记载的全面性。
宋、辽、金史事并重
《续通鉴》矫正以往续作详两宋而略辽、金、西夏的弊病,增加记载少数民族史事的篇幅。辽、金、西夏作为与宋、元皇朝并存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由于民族偏见,历来受重视程度不够,陈、薛、王、徐氏四家续鉴记载其史事都极为缺略。毕氏以宋、辽、金、元四朝正史为主,参以《续资治通鉴长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兴小纪》、《长编纪事本末》、《宋季三朝政要》、《十国春秋》、《东都事略》等书使其记述更加详备,并另据《契丹国志》等书,补辽、金、西夏史事之缺漏。元朝事则多引文集,旁及说部之可信者,大大丰富了辽、金、西夏、元朝史事的记载。其中辽、金、西夏史事附于宋年号之下,记载内容涉及的层面及详尽程度与宋无别。元朝史事加详则直接表现为篇幅增多。元在朝时间为61年,近于全书总时长372年的1/6,而篇幅为38卷,超过了全书总卷数220卷的1/6,可见元史事在全书的比重并不占劣势。《续通鉴》既在史事详尽程度上将少数民族政权与中原皇朝等而视之,又注意在史事记述中,本着不为中原皇朝讳、尊重历史真相的原则,摈弃了狭隘的民族观。毕氏能在民族观上有这样大的进步,与清朝是少数民族占统治地位这一政治背景是紧密相关的。
多种记叙体例的运用
以时间为线索记叙事件是编年体史书表述历史的主要形式,但这容易割裂史事的完整性。在时间本位与事件本位相抵触的情况下,《续通鉴》常常并不拘泥于“以事系日”,严格按照时间顺序逐条排列史事的程式,而采用以事件为线索组织材料的写法,突破了编年体的局限,扩大了记事容量。
《续通鉴》虽为续鉴中最好的一种,但与《通鉴》相比,尚有诸多不足之处。《通鉴》校审精细,文章风格前后一致,而《续通鉴》脱讹衍倒现象颇多。这与著者的修书条件密切相关。司马光撰修《通鉴》得到宋神宗的支持,“以书局自随,给以禄秩,不责职业”[8],毕沅虽身处要职得以组织幕府,但无论从调配史料、还是修书所需财力方面,都与司马光不可同日而语。另外,司马光有刘恕、范祖禹、刘攽组成的固定的修书班子,并完全听用于司马光,全书精神容易统一。而毕沅虽用幕府招揽人才,但幕僚来去自由,书成于众手,加之编书时断时续,中多变故,参差牴牾,在所不兔。解放后,由容肇祖先生标点,聂崇歧先生负责校勘的《续通鉴》,初步考正的讹误、遗漏、衍文、颠倒、重复等问题,大小近2 400余条。再者,毕沅终究缺乏司马光的史才与文思,有志续书而无力凝炼裁剪,总其成的水平不高。
《续资治通鉴》继承和发展了司马光《资治通鉴》以来的考异传统,对史事记载的歧异作出判断与选择。《续鉴》考据内容十分广泛,人名地名、年龄身份、官衔职务、谧号帝号、具体数量、制度沿革、时间天象、事件经过以及河流名称、军队名称等等无所不包。《续鉴》考异共有1537条,另有一些说明性的注文尚未计入。其中《元纪》中考异有143个,较徐乾学《资治通鉴后编》增加了三倍之多。并且,《续鉴》考异将徐氏考异中“当考”、“待考”的问题均考证确切,考证过程严谨客观,逻辑严密,体现出认真、执著的学术追求。
《续鉴》问世后,受到普遍赞誉,认为高出以往同类诸书,这已经成为学界公论。故此书尝与《资治通鉴》合编为《正续资治通鉴》,在乾嘉时期私人系统性史著稀缺之际,尤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续通鉴》以宋、辽、金、元四朝正史为经,参以《续资治通鉴长编》、《契丹国志》等书以及各家说部文集约百十余种而成。仍用《通鉴》体例,折衷诸说异同,阐明取舍原因,撰《考异》并散载于正文下,这使众多典籍重新以时间为经整理重合,集中汇萃在一起,便于后人检阅使用。尤其《续通鉴》引用了一些失传的史料,在这方面,《续通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续通鉴》纠正了以往续鉴详北宋略南宋、详宋略元的偏颇,尤其于社会动荡即南北宋变更、宋元鼎革之际史事记载颇详,除依据正史《辽史》、《金史》、《元史》外,还参见了《经世大典》、《山居新语》、《稗要》、《癸辛杂识》、《郭公行状》、《蒙古源流》等书,可谓宋元少数民族史料的汇总,这为少数民族史的研究也提供了史料利用之便。
《书目答问》曾这样评价它:“宋、元、明人续《通鉴》甚多,有此(《续通鉴》)皆可废。”梁启超虽认为在可读性上《续通鉴》不如《通鉴》,但对其价值也持此论,“盖自此书出,而诸家《续鉴》可废矣。”“毕远《续资治通鉴》亦称善本。”5并不止一次将其与《史记》、《汉书》相提并论,“试一翻四库之书,其汗牛充栋、浩如烟海者,非史学书居十六七乎!上自太史公、班孟坚,下至毕秋帆、赵瓯北,以史家名者不下数百,兹学之发达,二千年于兹尖。”“《二十四史》也,《九通》也,《通鉴》、,《续通鉴》也,《大清会典》、《大清通礼》也,十朝实录、十朝圣训也,此等书皆万不可不读。”
关于毕沅《续资治通鉴》的版本,据嘉庆六年三月桐乡冯集梧刻《续资治通鉴》序言说,原书在毕氏生前仅刻印了103卷。嘉庆五年,冯集梧买到全部原稿,又补刻了117卷,合计220卷,其书才以完整的形式面世。有中华书局1957年的标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