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调研员

更新时间:2024-02-08 17:33

一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对应级别为十七级至十一级。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是晋升一级调研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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