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

更新时间:2021-11-30 16:12

【释义】:1、周代之官。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又称为“牧”,是掌管地方民事之官。常任又称“任人”,掌管选择人员以充任官吏。准人又作“准夫”,掌管司法之官。一说三事指司徒司马司空

释义

【词语】:三事

【注音】:sān shì

2、三件事。所指随文而异。指正德、利用、厚生。也指倡德、和乱、终齐。

3、指三公

4、量词,指三件。

出处

1、《·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 王引之 《经义述闻·尚书上》:“三事,三职也。为任人、准夫、牧夫之职,故曰‘作三事’。”

2、《书·大禹谟》:“六府三事允治。” 孔颖达疏:“正身之德,利民之用,厚民之生,此三事惟当谐和之。” 韩愈《请上尊号表》:“由是五谷岁登,百瑞时见,六府三事,惟序惟歌。” 章炳麟《辨诗》:“《九歌》者与六诗同列,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此则山川之颂,江海之赋,皆宜在《九歌》后。”《逸周书·武穆》:“敬惟三事,永有休哉。三事:一倡德,二和乱,三终齐。”

3、《·小雅·雨无正》:“三事大夫,莫肯夙夜。” 孔颖达疏:“三事大夫为三公耳。”《汉书·韦贤传》:“天子我监,登我三事。” 颜师古注:“三事,三公之位,谓丞相也。” 晋 干宝《搜神记》卷二十:“令君子孙洁白,位登三事。” 许浑《闻开江宋相公申锡下世》诗:“位极乾坤三事贵,谤兴华夏一夫冤。”参见“ 三公 ”。

4、 叶盛《水东日记·衣和庵主》:“三事衲衣穿处补,一枝藜杖伴身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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