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8 10:55
1.“上海公共交通卡”是一张具小额支付功能的IC储值实体卡,可在本市安装有“上海公共交通卡”标识的POS机的公共交通等领域使用。印有“交通联合”标识的上海公共交通卡(交通联合版)还可在本市及外省市标有“交通联合”标识的POS机的公共交通等消费领域使用。本卡分为普通卡、纪念卡等类别。
2.本卡可反复充资使用,不记名,不挂失,请持卡人妥善保管。
3.购买普通卡需支付底卡押金20元/张,底卡可退。各类纪念卡等非普通卡按本公司规定收费底卡不退,非普通卡底卡保质期为两年或见卡面印刷。
4.本卡可在本市服务网点和服务设备上充资,充资以10元为单位,卡内最高储值额不超过1000元。本卡不可在异地充资。
5.底卡押金和卡内充资资金不计付利息。本公司按照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6.本卡在本市乘坐公共交通,若卡内余额不足以支付一次费用可透支使用一次,最高透支额为8元,透支额在下次充资或退卡时予以扣除,但卡余额为零或负值时,则不能使用。本卡付费时将卡贴近消费POS机收费感应区即可。但在乘坐分段、分时计费领域(如轨道交通、部分停车库等)时,必须在进、出站(库)时各刷一次,否则该卡将被系统锁住。持卡人需持卡到原消费地点进行解锁。
7.本卡在异地消费不具备透支功能,若在异地乘坐分段、分时计费公共交通(如轨道交通、公交等)已经进站(上车),则出站(下车)时需现金补足出行票款。因余额不足,无法刷卡使用时须按照各地交通运营企业票价规定现金购票。对实施持卡刷卡优惠的,现金购票不享受优惠。
8.本卡在本市使用享受公共交通领域的相关优惠政策,本卡在异地使用的优惠方式、优惠额度及适用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9.本卡有效使用期限是指自前一次充资日起伍年内,该卡可以正常消费。超过有效使用期限后,进行一次充资或在充资点办理续用手续,方可正常消费。
10.退卡只限普通卡,底卡性能完好且无弯折、严重污损的,押金全额退还,底卡由本公司收回。底卡不能使用或卡面、卡体损坏的,底卡由本公司收回,押金不予退还,卡面卡体损坏是指出现刻划、弯曲、折叠、断裂、折痕、破损、涂写、粘贴异物、严重污损、印制图案、缺边、缺角、分层、打孔、湿水软化导致卡受损等现象。卡内余额不足100元的,当场可以全额退还;卡内余额高于100元(含100元)应凭购卡凭证在扣除5%的退金手续费后当场退还,一次退卡张数累计多于10张或金额累计大于1,000元(含1,000元)的须前往本市指定地点办理。
11.本卡发生故障,持卡人可前往本市故障卡处理点检测,受理的故障卡必须保证卡面及卡片整体完整,卡号清晰可辨。经检测确认属质保范围内的,凭办理时的业务凭证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予以调换,普通卡调换成新的普通卡,非普通卡调换成不同版面的非普通卡。因持卡人的原因造成底卡性能丧失或卡面、卡体损坏的,或超过质保期的卡出现损坏情况的处理办法:
(1)普通卡在卡内金额扣除15元/张重置费后调换成新卡,原底卡由本公司收回。
(2)非普通卡可进行坏卡移资或卡内金额扣除底卡金额后换成普通卡或不同版面的非普通卡,如卡内金额不足以扣除底卡金额需补足后换卡。
(3)非普通卡质保期判定办法:卡面印制质保期的以质保期截止日期为准,卡面未印制质保期的以卡片发行时间延长2年为限。
12.持卡人可在本市轨道交通站点服务中心或自助服务终端对本卡内最近10笔交易记录进行查询。如需查询10笔之外交易记录,须前往本市指定地点查询。
14.本卡销售、充资网点张贴有“上海公共交通卡销售处”标识,本卡查询、续用、退卡、故障卡换卡需至本市指定地点办理。
(1)绿色、黄色和红色普通交通卡以及11位卡号直接以数字开头(M1卡)的纪念卡、异型卡等,只能在苏州公交使用。此类卡早已停止发行。
(2)紫色普通交通卡以及11位卡号以字母“U”开头(住建部全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项目”City Union”互通标准CPU卡)的纪念卡、异型卡等,可在太仓(公交)、金华(公交)、宜兴(公交)、宁波(公交)、绍兴(公交)、湖州(公交)、台州(公交)、常熟(公交)、昆山(公交)、江阴(公交)、淮安(公交)、启东、无锡(公交)、南通(公交)、泰州(公交)、长兴(公交)、舟山(公交)、嘉兴(公交)、义乌(公交)、温州(公交、轮渡)使用。
(3)蓝色普通交通卡以及11位以字母“C”开头的纪念卡(含世博大礼包)、异型卡(M1+CPU过渡兼容卡)建议在上海本地使用,此类卡已停止发行。
(4)带有“交通联合”标志的19位卡号(前8位为3104 7700)的公交卡(含实体卡、安卓虚拟卡、华为虚拟卡)可以在已加入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项目(交通联合)的城市以及全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项目(City Union)的部分城市使用
(5)带有“交通联合”标志的19位卡号(前8位为3104 7700)的公交卡(APPLE PAY虚拟卡)可以在已加入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项目(交通联合)的城市
市内公交线路(e乘巴士,金山双层旅游观光巴士除外)。
本市全部出租车。
市内轮渡线。
松江有轨电车(暂不支持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及其NFC虚拟产品)
所有联网的高速公路上海收费口、东海大桥收费口(暂不支持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
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除外
上海南站长途客运有限公司(柳州路36号)
上海交运巴士长途西站客运有限公司(申虹路298号地铁虹桥火车站)
不支持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
安吉黄帽子吴中店、安吉黄帽子松江店、安吉黄帽子水产店、安吉黄帽子大华店、新涵汽配。
崇明、吴淞所有客轮。
旅游集散中心上海体育场站(天钥桥路666号上海体育场5号扶梯下面)(不支持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
旅游集散中心虹口体育场站(虹口体育场2号门)(不支持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
共172个泊位(暂不支持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
共14个泊位(暂不支持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
共975个泊位(暂不支持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
不支持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
九环加油站(13个)、社会加油站(10个)、中石油加油站(54个)。
上海公共交通卡内充入资金的有效期已从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根据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2012年颁布的《上海公共交通卡购买使用须知》规定,上海公共交通卡有效使用期限是指自前一次充资日起5年内,该卡可以正常使用,超过5年期限没有充资无法继续使用,但只要在任意网点,充入以10元为单位的整数(卡内最高储值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免费办理续期,即可重新激活。如果将卡内资金通过移资至另一张卡也能继续使用。
上海交通卡·全国交联版为交通部单标卡,暂不支持在上海“松江有轨、奉贤BRT、P+R停车场、出租、高速公路(含东海大桥)人工收费”使用,不支持CVM自助机进行充值。
乘客持交通卡在开通优惠范围线路内的公共汽(电)车内支付车费,在120分钟内换乘第2辆优惠范围内的公共汽(电)车可优惠1元。
在开通优惠范围的公交车和地铁之间,乘客持交通卡支付车费,在120分钟内乘客由公交换乘地铁或者由地铁换乘公交均可优惠1元。(如使用的公共交通卡为特种卡片,并已经享受了特殊的优惠票价,如保通卡等除外)
一个自然月内乘客使用同一张交通卡乘坐地铁,当月累计消费满70元后,即可享受9折优惠,直至本自然月结束为止,下个月将重新进行计算。
一个自然月内乘客使用同一张交通卡乘坐轮渡满20次后,可享受8折优惠;消费满40次后恢复原票价;消费满60次后可再次享受8折优惠;一个自然月内每张交通卡最多的优惠次数不超过60次。
乘客持公共交通卡乘坐磁悬浮可享受8折优惠,即单程40元。
可在交通卡公司自营网点、公交公司、地铁站、良友便利、邮政网点、好德便利、地铁CVM自助机 、大众出租、强生出租、浦发银行等地退卡。
上海公共交通卡服务站
1.轨道交通1号线:上海火车站、人民广场、徐家汇、莘庄、陕西南路、汉中路
2.轨道交通2号线:世纪大道、中山公园、娄山关路、广兰路、淞虹路、陆家嘴、龙阳路、静安寺、人民广场
4.轨道交通4号线:大连路
5.轨道交通5号线:莘庄
6.轨道交通6、11号线:东方体育中心
7.轨道交通8号线:东方体育中心、人民广场
8.轨道交通10号线:虹桥火车站、陕西南路
9.轨道交通12号线:汉中路
10.轨道交通13号线:南京西路、汉中路
11.九江路服务中心(九江路609号)
12.虹桥2号航站楼服务站(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B1层公共站台南侧轨道交通10号线客服中心)
以上网点可办理上海公共交通卡所有业务。
上海公共交通卡已累计发行2000万张,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交通卡也成为了上海市民日常出行的必备卡。上海公共交通卡拥有巨大的客户资源以及良好的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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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卡制作标准:
1. 单面企业广告卡。
承做数量:2000张起广告费:12元/张 押金:20元/张(可退)
制作企业可以回购部分或全部的广告卡,也可通过交通卡的销售渠道发售。
2. 双面企业广告卡
承做数量:1000张起
广告费:13元/张 卡成本:20元/张
制作企业须回购全部的广告卡。
交通卡共有充资网点2000多个,主要分布在轨道交通站点、浦发银行、交行(自助充资)、良友(部分)、可的(部分)、好德(部分)及各大出租、公交公司的票务发售处。
巴士一公司为方便广大单位团体用户,特别推出了上门充资服务,希望可以此为契机向广大的交通卡用户提供更便利和完善的服务。
热线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下午17:00
外环线以外或充资额未达到五万元的酌情收取服务费
团购用户还可通过预约电话订购交通卡的纪念卡和异型卡(手表卡、迷你卡)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