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

更新时间:2024-10-19 12:21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议)是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政府首脑间的定期性会晤机制,也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非常设机构。总理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规定召开非例行会议。

机制介绍

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议,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非常设机构之一,其地位仅次于国家元首理事会。总理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规定召开非例行会议。

总理会议的职能是贯彻和落实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的精神和决议,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前景与优先方向,解决解决在宪章确定的现实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发展合作的原则问题,包括在本组织框架内缔结相关政府间多边条约和文件,并批准组织的年度预算。

自2001年至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已经举行17次会议,先后通过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2017-2021年上合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等多项指导性文件;确定了成员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批准成立了银行联合体、实业家委员会等。

历次会议

第一次

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议。六国总理一致决定启动六国多边经贸合作进程,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第一次会晤新闻公报》。

第二次

2003年9月23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六国总理着重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问题,并就组织内部建设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在这次会议上,六国总理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关于技术性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的备忘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晤联合公报》等六个文件。

第三次

2004年9月23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三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与会领导人一致强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仍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威胁,要通过多边和双边合作坚决打击。与会各方重申,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合作重点应放在能源、交通、电信和农业项目上。会议批准的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涉及11个领域的127个项目。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联合公报

第四次

2005年10月26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四次会议在俄罗斯首都莫斯科举行。与会领导人同意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通信、资金以及文化、科技、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同时继续加大对“三股势力”的打击力度。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上海合作组织银行间合作(联合体)协议》和《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首次会议纪要》等文件。

第五次

2006年9月15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五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六国总理结合同年6月15日上海峰会达成的共识,研究了本组织成员国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提出了六国在经贸、科技、社会、文化和其他领域合作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会后,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温家宝总理在会议大范围会谈上发表讲话 。

第六次

2007年11月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六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与会领导人一致强调,深化和扩大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以及构建和谐地区是成员国的共同愿望和目标,也是上海合作组织不断发展的关键所在。各国总理就加强贸易、投资、交通、能源、电信、海关及人文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在完善贸易投资环境、推动实施网络性项目和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联合公报等文件,会议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海关合作和互助协定》。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第七次

2008年10月3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七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与会领导人就各方关心的涉及本组织发展问题交换了意见。温家宝总理在发言中阐述了中方对有关政治、经贸、人文合作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联合公报。

第八次

2009年10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八次总理会议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这次会议是2009年下半年上海合作组织最重要的活动,也是中国继2003年后第二次承办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来自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领导人以及观察员国印度、伊朗、蒙古国、巴基斯坦的领导人或代表,东道国客人阿富汗领导人等出席会议。会议取得突出成果,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第九次

2010年11月2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九次总理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并发表讲话。各国领导人积极评价上合组织一年来取得的成果,一致同意加大打击“三股势力”力度,切实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加强经济政策协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实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深化救灾、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会后,成员国总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等文件。

第十次

2011年11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十次总理会议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总理会议的联合公报,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世界和上合组织地区经济形势的联合声明》等成果文件。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就加强上合组织务实合作提出九点建议。

第十一次

2012年12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十一次总理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举行,与会各方就世界和地区经济形势的广泛议题,发展上合组织框架内的经贸和人文合作的现实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就广泛议题达成重要共识。会议结束后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多项重要文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

第十二次

2013年11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十二次总理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联合公报》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李克强总理出席并提出深化上合组织务实合作六点倡议。

2013年11月28日至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塔什干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艾哈迈托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萨特巴尔季耶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米尔济亚耶夫出席会议。

第十三次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5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会议总结了上合组织过去一年来各领域合作进展情况,研究了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互利合作的优先方向。会议结束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联合公报》。

与会各国领导人在会议上发言时就成员国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强化各领域合作提出了建议。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认为,有必要强化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多边合作,以确保成员国经济稳定增长。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认为,需要建立一系列融资手段来支持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合作项目,上合组织成员国应该在近期内结束有关建立融资机制的磋商。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建议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成立民众医疗保健及社会支持大学。吉尔吉斯斯坦总理奥托尔巴耶夫表示,成员国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经贸合作应成为该组织活动的优先方向之一。

第十四次

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郑州(河南省)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第十五次

2016年11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比什凯克国宾馆会议中心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十六次

2017年12月1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索契雷迪森会议中心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哈萨克斯坦总理萨金塔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理伊萨科夫、塔吉克斯坦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总理阿里波夫、巴基斯坦总理阿巴西和印度政府代表等与会。

第十七次

2018年10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宣布:应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荷兰王国首相吕特、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和比利时王国首相米歇尔邀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于2018年10月11日至19日出席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别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对塔吉克斯坦和荷兰进行正式访问。

2018年10月11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杜尚别下榻饭店会见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的哈萨克斯坦总理萨金塔耶夫。

2018年10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杜尚别国宾馆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塔吉克斯坦总理拉苏尔佐达、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哈萨克斯坦总理萨金塔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理阿布尔加济耶夫、乌兹别克斯坦总理阿里波夫和巴基斯坦、印度政府代表以及观察员国代表等与会。

第十八次

2019年11月1日至2日,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在塔什干举行。会议期间,各国政府首脑将就共建“一带一路”以及经贸、产能、互联互通、金融、投资、人文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意见。在国际社会普遍担忧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现实下,本次上合组织政府首脑理事会发出的最新“上合声音”将为全球经济注入正能量。上合组织框架内快速发展且不断深化的经贸合作也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二十次

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明邀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于2021年11月25日在北京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哈萨克斯坦主办,将以视频方式举行。

2021年11月25日,李克强发表《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第二十二次

当地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下午,应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扎帕罗夫邀请,国务院总理李强乘包机离开北京,赴吉尔吉斯共和国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对吉尔吉斯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第二十三次

2024年7月4日,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谢里夫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上表示,巴方将于2024年10月在伊斯兰堡主持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

2024年10月14日至17日,应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夏巴兹邀请,国务院总理李强出席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对巴基斯坦进行正式访问。

2024年10月15日,中国总理李强、俄罗斯总理米舒斯京、白俄罗斯总理戈洛夫琴科等七国总理赴巴参会,上合其他正式成员国也都有代表参会。15日晚,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设宴欢迎到访的各国代表团。16日上午,会议将在伊斯兰堡真纳会议中心召开,各成员国将在发言后共同签署一系列文件。16日下午,上合组织秘书长张明将与巴基斯坦副总理、外长达尔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本次理事会的会谈成果。

公报汇总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各国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斯哈尔·乌扎赫拜吾勒·马明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阿克别克·扎帕罗夫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哈伊尔·米舒斯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科基尔·拉苏尔佐达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卜杜拉·阿里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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