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佛教协会

更新时间:2022-09-27 20:42

上海市佛教协会是上海市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成立于1954年12月,会址是上海江宁路1011号。

宗旨

“遵循佛陀的遗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团结全市佛教徒,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佛法正信,维护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上海佛教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上海的改革开放、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该会章程规定其任务为: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团结本市佛教徒,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遵守和贯彻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爱国主义、时事形势和法制教育,在建设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团体和寺院的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树立优良的道风学风,开展正常的法务活动,提高寺院依法管理水;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配合市、区(县)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导和检查全市各区(县)佛教协会、寺院的制度建设,规范佛教事务、财务等事项的管理,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度;主办上海佛学院以及兴办其他佛教教育事业,培养佛教四众人才,承担僧众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僧众队伍整体素质;指导和推动居士团体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精进学修,护持三宝,遵纪守法,服务社会;开展佛教学术研究,出版佛教经书刊物,编写佛教史料,保护佛教文物古迹;依法管理上海佛教教产,加强对自养经济实体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其合法经营,提高佛教自养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与海外佛教徒的友好交往及法务交流等活动,促进上海的对外开放及佛教事业的发展,推动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事业等。

成就

上海市佛教协会成立以来,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佛教徒,办好教务,开展国际友好交往,推动佛教文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积极开展与海外佛教徒的友好交往及法务交流等活动,促进上海的对外开放及佛教事业的发展,推动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事业等。

近况

2003年11月上海市佛教协会举行第九届代表会议,选举觉醒为会长,王永平、慧明、照诚、荫远、妙灵、定慧、、胡建宁、周富根、光慧、王春云、陈妙丽为副会长。照诚兼秘书长;周富根兼常务副秘书长。选举、世良、悟端、永觉、性康、丁明为副秘书长。 同时举行了第九届佛协咨议委员会议,选举观性为名誉主席,为主席,卢秀清、吴企尧、郭大栋、欧国藩、 尹波、谈贤、德悟、爱普为副主席。

2009年11月上海市佛教协会举行第十届代表会议,十届代表会议共有代表419名,理事180名,常务理事59名。选举觉醒为会长,妙灵为名誉会长,慧明、周富根、照诚、定慧、光慧、陈妙丽为副会长,世良为秘书长。选举胡志文、悟端、永觉、丁明、性康、张国铭、玄中为副秘书长。同时举行了第十届佛协咨询委员会议,选举观性为名誉主席,胡建宁为主席,卢秀清、欧国藩、尹波、淡贤、德悟、爱普为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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