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18 11:06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就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承担全市食盐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职能,副厅级建制。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是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独立法人资格,负责上海市19个区县1900多万人口的食盐专营和加碘食盐供应工作,主业在岗员工200人,其中经营人员150人,盐政管理人员50人。局(司)共有处级以上干部近40名,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前身为华东区盐务管理局,成立于1949年10月14日,后经多次撤并调整,于1965年7月1日恢复中国盐业公司上海市公司建制,负责上海地区盐业运销业务及各省在上海的中转盐任务。
1981年5月上海市公司改为中国盐业总公司直属单位,改称中国盐业总公司上海市公司,同时加挂中国盐业总公司上海盐运办事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1988年1月1日起,公司与盐运办事处分开设置。
1991年11月,国家轻工业局以国轻人[1999]376号文批复同意中盐北京市盐业公司、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为副局级单位。
1992年中国盐业总公司上海市公司改名为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
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主业经营各种食盐、工业用盐及其他用盐,同时销售纯碱、元明粉、PVC等盐化及化工产品,经销各类调味品、酒类及洗化用品。
2010年,公司销售额超过4亿元,销售各类盐产品28万吨。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依法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负责本市“食盐批发许可证” 、“食盐准运证”的审批发放。负责本市“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以及“多品种食盐准产证”的初审;
三、组织实施国务院颁布的盐业管理法规,市政府发布的盐业管理规章;
四、依法查处本市涉嫌盐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规范本市盐业市场秩序;
五、盐业主管机构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
盐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计划处、盐政法制处;盐业公司内设办公室、市场营销处、食盐专营处、采购物流处、计划财务处、人力资源处、组织处、党群工作处。
盐务局下属盐政稽查一大队、盐政稽查二大队、盐政稽查三大队、盐政稽查四大队、质量监测站。
盐业公司全资拥有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闵松食盐配送中心、上海中盐嘉青盐业有限公司、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虹杨食盐配送中心、上海市浦东盐业公司等4个子公司。控股中美合资上海中盐莫顿盐业有限公司。经营上海良友饭店。
王学仕:上海市盐务管理局局长、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盐务局、经理层全面工作。
韦天琦:上海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吴振鹏:上海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莫延军: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李光锐: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