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6 17:26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二)拟订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产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引导推动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三)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产城融合。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发展空间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业用地标准,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合理调整布局。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推进创意与设计、时尚、美丽健康等产业发展。
(四)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社会煤炭、电力、石油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发电、供电、用电运行安全。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盐业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研究提出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按照市政府批准权限,组织规划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负责市本级部门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和专业评审,提出信息化专业领域年度预算项目安排计划。对市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六)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按照规定做好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和产业重大专项的实施工作。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品牌建设工作,按照分工管理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配合开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融深度融合。
(七)推进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综合协调产业园区节能减排和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八)统筹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服务各类所有制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央在沪企业的服务工作。
(九)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创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产业电商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能级和竞争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发展。
(十)统筹推进信息化以及相关产业工作,参与协调解决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和重要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指导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促进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融合。
(十一)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工作。
(十二)推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和网络安全产业重点项目,推动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组织协调工业控制领域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指导协调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开放、社会经济各领域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体对开放数据的创新应用和价值挖掘。组织协调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规范标准。
(十四)协调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工作。组织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和应用推广,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十五)推进民用航空航天、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民用空间信息、核电等产业发展,负责相关行业管理和应用推广,推动国家和全市有关专项、重大项目和重点平台建设。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推进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技术攻关、平台建设和集成应用,培育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产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十八)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九)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贯彻落实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促进传统制造业和重点优势产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强大数据产业主体培育,促进行业大数据应用发展,完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统筹布局创新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在相关重点领域统筹、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形成增长新动能。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29名。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91名。
程 鹏,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书记
张 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张 义,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副书记(正局长级)
罗 青,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戎之勤,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委员、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张宏韬,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委员、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汤文侃,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委员、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葛东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信息、督查、保密、信访、安全、党史研究等工作。
(二)干部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干部培养、选拔、任免、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组织处(统战处)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归口部门和单位统战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四)宣传处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老干部处 承担归口部门和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教育、管理等工作。
(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贯穿其中。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及工青妇工作。
(七)系统工会 组织、指导归口部门和单位各级工会认真履职,推进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任务和决议的贯彻落实。
(八)系统团工委 负责领导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保持和增强系统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九)办公室 承担机关信息、机要、保密、督查、后勤保障和安全等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机关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
(十)政策研究和法规处 承担重大问题政策研究、专项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和实施评估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本领域技术技能人员的相关工作。
(十二)综合规划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指导优化产业布局,承担统筹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产业和信息化合作、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等产业基金的管理工作,推动产融结合。
(十三)财务审计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统筹协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综合平衡、过程管理,督查专项资金项目。承担系统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工作。
(十四)经济运行处(电力处) 统计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石油、煤炭、电力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工作,承担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以及盐业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产业投资处 拟订工业投资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承担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等工作。
(十六)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承担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和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编制,指导推进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十七)对外经济发展协调处 组织开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内外合作交流,推进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工作。承担组织和协调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等会展事务。
(十八)央企服务处 承担对中央在沪企业的有关服务工作,研究拟订和推进落实有关服务政策,推动央企在沪投资项目的落地和建设,协调解决中央在沪企业发展中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十九)技术进步处 拟订产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完善产业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组织产业创新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培育新兴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十)智能制造推进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及高端装备产业规划和政策,推进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集成应用。
(二十一)新材料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化工和新材料产业规划及产业布局。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协调推进相关重大项目建设。
(二十二)重大装备产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民用航空航天、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民用空间信息、核电等产业规划、布局。协调推进相关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及应用推广,推动相关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二十三)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和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推进绿色制造,承担节能减排和能源综合利用有关工作。
(二十四)都市产业处(创意与设计产业处) 承担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推进创意与设计、时尚、美丽健康等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拟订实施有关政策,推动质量提升和创新发展。
(二十五)生产性服务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和政策,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和服务型制造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创新。
(二十六)电子信息产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规划和政策,承担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产业园区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重大项目建设和技术推广应用。
(二十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系统安全产业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重大项目、产业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工业控制领域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二十八)生物医药产业处 统筹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组织推进有关重大产业项目、平台和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推动生物医药领域三期临床试验研究及成果产业化,协调推进相关产品和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十九)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 指导相关方面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三十)信息化推进处(大数据发展处) 承担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和指导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推进重要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承担市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和市本级部门信息化项目相关工作。
(三十一)人工智能发展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重大项目、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组织协调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国际交流合作。
(三十二)台站管理处 拟订相关政策、无线电台(站)布局规划与建设要求,协调军地等相关无线电台(站)设置。
(三十三)频率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划、分配及指配有关规定,拟订无线电频率使用方案、政策,协调军地等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工作,保障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
(三十四)执法稽查处 开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行业监管工作,对无线电台(站)及发射设备的产、销、用实施督查,组织协调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工作。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
负责人:陆海宾主任
负责人:卫丙戍主任
上海市节能中心
负责人:楼振飞主任
单位地址: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5楼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负责人:熊世伟主任
负责人:祁超站长
负责人:余振斌主任
单位地址:沪闵路7900号
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应用促进中心(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中心)
负责人:崔艳春主任
单位地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6楼
负责人:王晋主任
单位地址: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7楼
负责人:冯梅校长
单位地址:徐汇区平福路66号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老干部活动中心
负责人:朱华君主任
单位地址:制造局路27号8-9楼
负责人:张雪丽院长
单位地址:徐汇区云锦路600号7楼
负责人:王云玺校长
负责人:乔蔓菁校长
负责人:管维镛会长
单位地址:江西中路181号
负责人:刘家平会长
单位地址:共和新路2623号
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
负责人:刘厚佳主任
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231号325室
上海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
负责人:王东主任
单位地址:浦东南路3500号
负责人:李根国主任
2021年10月,被授予“2021年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2023年8月25日,入选2023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名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