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1 16:19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以海洋法、海商法为特色,自建校以来一直设有以海商法为核心的法学类课程。在海商法界权威魏文翰、魏文达教授的带领下,首开中国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学与科研的先河。1979年,开始招收国际法学研究生,是中国国内最早开设海商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校,1981年成为中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国际法)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海商法)本科专业。2008年9月24日,由法律系升格成为法学院。现有二级学科博士点一个,法学专业硕士一级专业点(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六个专业),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专业学位点。
1962年,魏文翰教授、魏文达教授在上海海运学院创始新中国海商法学学科。
1962年,上海海运学院航海系远洋运输业务专业设立,设有海商法系列课程。
1965年,上海海运学院远洋运输业务系成立,远洋运输业务专业划归远洋运输业务系,设有海商法系列课程
1965年,魏文翰著、魏文达代讲《海商法讲座》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为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一部海商法学专著,影响深远。
1979年,上海海运学院远洋运输业务系海商法教研室设立。
1979年,上海海运学院开始招收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
1981年,国际经济法(海商法)专业硕士点设立,为全国首批经国务院批准有权授予法学硕士学位的高校。
1982年,上海海运学院远洋运输业务系法学教研室设立。
1985年,上海海运学院远洋运输业务系本科国际经济法(海商法)专业设立,归属国际航运系。
1997年,上海海运学院管理学院法律系成立。
2000年,上海海运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成立,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海商法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机构。
2005年,国际法(海商法)学科被纳入第二期“上海市重点学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项目”,。
2007 年,海商法研究中心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8年,法律系从交通运输学院分出,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
2010年,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立。
2012 年,法学院获批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2014 年,成立沪上首家海事司法鉴定机构——上海海事司法鉴定中心。
2015 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我校设立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
2016 年,上海海洋战略研究所在我院成立。
2017 年,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海事仲裁研究中心在我院设立。
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于 2008 年,前身为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法律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学与研究始于上世纪 60 年代,半个世纪以来,本学科始终保持鲜明的“航运”特色,海商法和航运法的教学与研究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较大影响。多名教授是我国《海商法》、《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等航运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并长期为交通运输部重大航运法律与政策以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海商法为上海海事大学的传统特色专业。2005年上海市教委将学校的“国际法学(海商法)”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建设学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项目”,2007年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学发展规划(2008-2020 年)已将“航运政策与法律”学科群列为五个重点优势学科群之一。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海商法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机构,2007 年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 年,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1年,航运管理与法律专业博士点设立。2012 年,法学院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学院设立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精干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55 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 18 人,已获博士学位 39 人。大部分教师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作为兼职律师及仲裁员参与法律实务。
在上海海事大学法科专业的奠基和发展过程中,原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教师和毕业生做出了巨大贡献,被称为是“东吴四学人”,为中国海商海事英美法案例教学和比较法研究奠定了方法基础,他们分别是:
魏文翰教授:魏文翰,海商法专家,海损理算专家,1929年至1937年间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1959年上海海运学院重新组建,魏文翰进入该校讲授海商法,为新中国海商法学科教育之滥觞。
魏文达教授:魏文达,中国海商法学科奠基人之一,1928年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法学院,后赴英国特许保险学院专攻保险法和海商法。曾任苏州东吴比较法学院教授。
林我朋教授:林我朋,当代民法学家,江苏丹阳人。1930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抗战胜利后曾担任上海军事法庭检察官参与日本战犯罪行的审判工作。
高文彬教授:高文彬,原“东京审判”检察官秘书兼翻译、1945年7月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毕业,1946年前往日本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参加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工作。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教育以海商法为特色。上海海事大学发展规划(2008-2020年)将“航运政策与法律”学科群列为上海海事大学五个重点优势学科群之一。法学院先后建成的各项重点、精品课程有:校级重点课程有《民法》《海商法课程群》《民法总论》《中外法制史》等总计 14 门;校级精品课程有《海事法》《海上保险法》《国际法》等总计 7 门;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有《海事法》《海上保险法》等总计 10 门;上海市精品课程有《民法》和《票据法》;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有《国际法》和《英美法概论》。此外,学院还开设了《海上保险法》《英美法概论》等 8 门双语课程。海商法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学院在开展课堂教学环节 的同时,还积极多方聘请业内的知名人士为学生授课,逐步完善 实践类课程体系,开设了 “社会实习”、“航海实习”、“案例研讨 与模拟法庭”等一系列实践课程。2018 年全年完成实践类教学课 程 12 门。开辟了近二十个学习实践基地,针对各年级分别开展了 物流园区、洋山港、航海博物馆、临港重装产业区,中韩航线航 海实习等一系列实践活动,拓展了实践教学场所和方式,取得了 较好的效果。
2012 年,法学院开展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经上海市教委批准,成为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扎实推进与境外、海外法学院的合作办学项目。学院与英国斯旺西大学已有十年的合作,开展有“3+1(大四 1 年)+1(研究生 1 年)”项目;与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开展“3+1(大三 1 年)”双学位合作班项目;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美国杜兰大学开展“3+1(大四 1年)+1(研究生 1 年)”项目;与日本国立冈山大学建立了“研究生1+1”及“研究生双学位”项目;2017 年法学院与香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每年都有学生受惠于这些项目,前往国外深造。
法学(海商法)(法学类 文理兼收 四年)
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海商法等专业法律知识,掌握实践技能,体现航运、物流、海洋等专业领域特色的国际化、高层次、创新型、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本专业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美国杜兰大学、日本冈山大学、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名校签有合作协议,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多个出国游学、留学项目,并享受国外高校的学费优惠。本专业已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主要课程:班轮运输法律与实务、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船舶建造与买卖法、航运金融法律与实务、海事法、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高级法务实训、英语公共课程及专业英语系列课程等。
法学(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法学类 文理兼收 四年)
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海商法等专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实践技能,充分体现航运、物流、海洋等专业领域特色的国际化、高层次、创新型、德才兼备的高级法律人才。本专业学生为上海市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对象,特别设立卓越法律人才班,进行小班教学,包含大量外教及全英语专业课程,本专业已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主要课程:班轮运输法律与实务、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船舶建造与买卖法、航运金融法律与实务、海上保险法、海事法、多式联运法规、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高级法务实训、特色专业英语语言系列课程及英语公共课程等、系列特色专业实践课程。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现有航运管理与法律专业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硕士研究生学位点下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专业方向。航运管理与法律博士点设立于2011年,是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博士点,2013年开始招生。航运管理与法律专业下设航运政策、港航管理与法律、海洋污染与环境保护、物流管理与法律4个研究方向。共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0余人,在校研究生近700余人。
Ø国际法学专业
上海海事大学自建校以来一直设有以海商法为核心的国际法学类课程,在海商法界权威魏文翰、魏文达教授的带领下,首开我国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学与科研的先河。1979年,我校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生,1981年成为我国首批获得国际经济法学(海商法)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迄今已经培养毕业法学硕士已超过千名,为我国的法学教育、海事司法实践以及港航、外贸、保险等行业输送了大量人才。
国际法学专业下设海商法、海上保险法、海事国际私法、海洋法4个研究方向。
Ø民商法学专业
1998年获准设立,2000年开始招生。我校民商法学专业由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林我朋教授创设,其后高文彬教授也对本学科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民商法学专业下设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商法、国际商法4个研究方向。
Ø经济法学专业
2005年获准设立,2007年开始招生。除了传统的经济法研究领域外,以航运法为本专业的研究特色。
经济法学专业下设经济法、航运法、公司法、金融法4个研究方向。
Ø刑法学专业
2010年获准设立,2012年开始招生。本专业依托我院的航运法律特色,以危及海上航行安全以及发生在海上的犯罪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
刑法学专业下设国际海上犯罪学、航运刑法学2个研究方向。
Ø诉讼法学专业
2010年获准设立,2012年开始招生。本专业依托我院的航运法律特色,以海事诉讼与仲裁等相关程序法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
诉讼法学专业下设民事诉讼法学、海事程序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司法制度5个研究方向。
Ø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2010年获准设立,2012年开始招生。本专业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特色,研究领域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以及船舶污染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下设船舶污染法、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3个研究方向。
Ø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于2010年正式招生。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着重培养实务型高级法律人才。现有上海海事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实践基地。本专业指导教师大多兼任律师或仲裁员,教学科研与专业实践并重。
法律硕士专业下设海商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多个研究方向,现共有导师40余人。
2020年,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签署外国法查明合作协议 全国海事审判领域外国法查明平台同步上线。
2019年,上海海事大学与上海海事法院签署深化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2019年,上海海事大学与海口海事法院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与广州海事法院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2016年,与上海海事法院签署达成《海商法律研究与人才培养合作协议》,拟在法律研究、资源共享、专家咨询、培训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继续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在此基础上,2017年10月23日,双方再签《外国法查明合作协议》。
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与宁波海事法院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2014年,上海海事司法鉴定中心在上海海事大学正式成立
2012年,上海海事法院洋山深水港派出法庭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签订共建协议
2005年,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