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3 10:24
东京消防厅第二消防方面本部消防救助机动部队(驻大田区):应对地震灾害;
东京消防厅第三消防方面本部消防救助机动部队(驻涉谷区):应对化学、生物、放射性物质、核、爆炸物灾害;
东京消防厅第六消防方面本部消防救助机动部队(驻足立区):应对地震灾害和水灾;
东京消防厅第八消防方面本部消防救助机动部队(驻立川市):应对地震灾害。
机动救助队
机动特勤队
机动紧急救援队
大型灾害发生时,运送队员和护送伤病员以及提供简易休息场所的保障车辆。
应对灾害现场救助活动的专用车辆,装载5T,配备起重机、发电机、各种救助设备等,定员7人。
应对地震灾害广域支援、火灾、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救助活动,装载7T,配备起重机、发电机、升降式照明装置、各种救助设备等,定员7人。
作为紧急消防援助队工作用车,可由自卫队C130运输机空运,2台车编为一组协同使用,配备起重机、照明装置、各种救助设备以及特种救助器材,定员5人。
在地震发生后以及其他各种灾害现场进行救助活动时使用的专用工程车辆,最大起吊20T,定员1人。
作为救护车除能进行患者运送以外,还能在灾害现场扩展车厢,提供最大8个床位,起临时救护所功能。定员10人。
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特殊地形上开展救助活动的专用车辆,由重型平板运输车运送。
消防救助机动部队专用运输履带式救助车的运输车辆,最大起运重量25T,定员3人。
是在放射性、特殊气体、NBC恐怖活动等污染事故发生后,对被污染患者采取除污措施的专用车辆,配备简易除污淋浴设备、折叠式简易板房、各种除污设备等。
在切割障碍物的同时通过水压降温,在进行救助活动时与大型排风车协同使用。
在水压切割车进行救助活动时协同使用。
车体储备大量的水在进行救助活动时与软管辅助车联合进行送水等辅助工作。
以应对大规模危险物品发送火灾后的消防工作作为主要目的的专用车辆,配备3500L的水槽,800L消防专用泡沫等。
不锈钢水槽,装备10T水,配备可移动式动力泵和放水枪,定员3人。
为应对特殊化学灾害而配备的专用车,配备红外线煤气分析装置的操作室、风向风速感知器、温度湿度感知器、各种防护服、大容量收纳箱等。
用于高处火灾,车辆最高可伸至23.0M进行消防活动,从高处进行喷水和泡沫的消防车,定员6人。
通过车载集装箱装载大量消防和救助设备,应对各种灾害的专用保障车辆,定员3人。
通过重型平板运输车运送到灾害现场,由两人同时操作清理障碍物,保障消防和救助活动的专用工程车辆。
应对灾害现场大量烟雾的专业消防车,配备小型救助用集装箱、小型危险物品火灾用集装箱等,定员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