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6 21:01
东家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未识别民族(暂划分成畲族),自称“嘎孟”。
东家人主要分布在贵州,自称为“嘎孟”,这和贵州一些支系的苗族自称为“都孟”、“呆孟”相同或相近。“嘎”是词冠头,无意义,“孟”是人之意。东家是当地汉人对他们的称呼,即自“东边”来的人。麻江县绕家人(未识别民族,暂认定为瑶族)称东家人为“东家”与“嘎朵”。附近苗语中部方言的苗族称东家人为“嘎斗。而革家人(未识别民族)则称东家人为“嘎孟夏”,意为住在上方的东家。
东家史称“东苗”和“鸭崽(子)苗”。“东苗”一词最早于明洪武十三年(1379年)以“东苗乱”见载史册,明英宗天顺二年(1487年)东苗爆发了大规模的反叛,其声势之浩大,人数之众多,使“英宗”大为震惊,不得不“命方瑛与巡抚白圭合川湖云贵军讨之”(《明史白圭传》)。因此“东苗”的存在似应早于明朝以前。又因“东家”人善于养鸭,汉族及史载又称之为“鸭崽苗”或“鸭子苗”。这种称谓很不严肃和适当,历来为人所反对。
据史载“东家”历史上遍布贵阳以东、以北、以南部分地区,涉及贵阳、开阳、修文、长顺、贵定、龙里、都匀、平越(福泉)、荔波、麻江、镇远、施秉、凯里等10多个县,基本连成一片。由于诸多原因,历来都认为东家人是苗族,只有极少部分“变”为布依族或汉族。建国后东家人作为未定民族,直到1996年6月才被认定为畲族。
东家人有语言无文字,语言和革家惊人地相似,有80%的语言相通,反而是东家四五万人,如今只有一万多人保留了自己的语言。其语言为汉藏语系苗瑶语苗语西部方言惠水次方言。和龙里、贵定、惠水等地部分苗族基本可以通话。且语言尚倒装,如:村长(公),叫公村长。鸡叫做“盖”,汤叫做“嘎”,鸡汤却叫“嘎盖”。
东家妇女能工巧织,有种棉花、自纺自织自染的习惯。建国前,妇女们的衣服多是自织自用,据清康熙年间《贵州通志》载:“东苗……男髻,着短衣,色尚且兰,首以花布条束发。妇着花掌,无袖,惟遮复前后”。民国《贵州通志》记载:“男子衣用青白花布,领缘以土棉。妇人盘髻,贯以长簪,衣用土棉,无襟,当幅中孔,以首纳而服之……”到了近代《都匀县志稿》云:“东苗……服饰类汉族,惟女皆青色带,着青色裤,项戴银环,不着裙。”显然,畲族人服饰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七十多年直至今仍保留着古代服装的不少痕迹。据七、八十岁的老人回忆,畲族几十年前穿的与现在是不太一样的,那时穿着自制的青、兰土布,男子长衫长袖并腰扎青布腰带,或着短汗衫,布纽扣,下穿大裆便裤,从裤以带内往外,下吊一个用来装烟或打猎时装铁沙盒子的“蜡盒”。女装是自绣无领花排肩长袖“父母装”,袖口绣有五至六寸一圈花边,衣长过臀部,腰拴一张绣花围腰,用银链制作腰带,下穿粗料青布裤子,平时男女赤脚或穿自用草编的草鞋,逢年过节或走亲串寨,穿上自作绣花船型、鞋尖猫鼻型布鞋。妇女佩带银饰手镯、项链、耳环;头式,中年妇女和姑娘各有不同,已婚者把头发笼向后侧挽成髻团,并用马尾等作成网子如拳头大小笼于发团插上别插,包上藏青色长六尺,宽一尺,白底蜡染兰花,两端镶各以红绿两道边,下垂红色缨须长约尺许的还蜡花头帕。有的已婚妇女挽髻,将包头正中的碗底团花盖于头顶,由左右两边分别缠绕,缨须朝后张开,俨然如凤展翅。而姑娘头部用一根有色头绳扎实捆后侧头发,并梳成独辫;中老年妇女、姑娘脚腿自包蜡花白裹腿。小孩身着小青长衫或短汗衫,头载狗耳、山喳并佩有银饰于前沿的布帽。
如今东家人古老的服饰几近绝迹,幸有服饰传女儿做嫁妆的习俗,使得其还略有传承。
东家人自古实行一夫一妻制,有自主婚和媒妁聘婚。媒妁聘婚有求亲、认亲、过礼、迎接、如感谢歌等程序。
而新娘出阁前在闺房哭泣,新娘的女友们将所带的糯米粑或糯米饭设成“姨妈饭”,大家共吃,以表离别之情。饭后继续上路。到新郎家须举行拜堂仪式,拜毕,两位妇女将新娘扶进洞房。新婚之夜,由女友或男家姐妹作陪,3—9天后,新娘回门,由女家二位兄弟去接回娘住数日后,新郎家请人去接回。新娘常住娘家,农忙或逢年过节接回夫家住几天,待有身孕后才回夫家长住。
东家人凡父母死的忌日,子辈当日不准下种。《都匀县志稿》称“亲丧如仲家俗”,“茹素,虽宾客不宴”;“人死时,停槥向灶,不茹荤”。“谷雨”节至八月中秋,禁止吹芦笙,禁止打糯米粑,据传,吹芦笙和打粑粑会得罪米。
而每年凡第一次听到阳雀时,当天不准抬水进家(一寨只要一人听到,全寨都不抬)。据传“阳雀叫,送水到”。若抬水进家,意味着会发生干旱。
另外,东家人还有局部地区的禁忌。如:都匀地区老人死,孝男孝女不梳头、不洗脸、不洗脚、不扫地。祭吊期不吃家中饭,不吃堂祭猪肉等。麻江隆昌地区有鼓藏的支族不贴红对联;有的支族不准在屋内站立吹芦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