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盐务局

更新时间:2024-02-14 14:42

东平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泰安市盐务局,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双重领导。

单位简介

泰安盐业公司东平分公司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为泰安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12年,泰安盐业公司东平分公司各类盐销量达到7456吨,完成预算的124 %,同比增加1072吨,创历史新高。其中小包装食盐完成2674吨,占计划的111%,比去年同期增加140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据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对全县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履行盐业行政执法职责;培训,管理盐政执法人员,为行业和社会提供有关盐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根据省、市计划安排和市场要求,统一平衡全县的销、存,安排协调运、销、存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工作。承担全县盐业专营业务,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组织经营销售,保证食盐“三率”的完成,保证市场供应。

五、管理县盐业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搞好盐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政法工作带动经济工作,发展盐行业。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政工科、业务科、生产用盐经营部、非盐经营部。

下属盐政稽查中队、客服经理部等。

领导班子

东平县盐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东平盐业分公司经理:王秀丽,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政工。

东平县盐务局副局长、东平盐业分公司副经理:林刚,分工盐政、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盐业业务工作。

东平县盐务局副局长、东平盐业分公司副经理:张民,主要分管生产用盐和非盐经营工作,分管生产用盐经营部的工作。同时协助王秀丽同志负责经营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基本建设工作。

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稻香街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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