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6:17
东湾镇,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地处沙湾市南部山区,东隔玛纳斯河与玛纳斯县相望,南与151团场接壤,西与西戈壁镇和牛圈子牧场相连,北接乌兰乌苏镇和石河子市,行政区域总面积439.63平方千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属玛纳斯县的西乡。
1951年,为东地、石场两个乡,属沙湾市石河子区。
1958年,两乡合并建先锋公社。
1978年,更名东湾公社。
1984年,改乡。
1995年4月,撤乡建镇。
2011年末,东湾镇下辖19个行政村:双桥、夹山孜、阔克萨孜、西地、潘家庄、宽沟、东湾、串庄子、上东地、卡子湾、胡家庄、田家庄、张家庄、下戈壁、下东地、宁家河、东山沟、南湾、青山、稼什窑村。
2019年,东湾镇下辖19个行政村:东湾村、串庄子村、上东地村、胡家庄村、田家庄村、张家庄村、下戈壁村、下东地村、夹山孜村、西地村、潘家庄村、宽沟村、南湾村、青山村、卡子湾村、双桥村、东山沟村、宁家河村、家什窑村。
东湾镇地处沙湾市南部山区,东隔玛纳斯河与玛纳斯县相望,南与151团场接壤,西与西戈壁镇和牛圈子牧场相连,北接乌兰乌苏镇和石河子市,行政区域总面积439.63平方千米。
东湾镇地处山区,地势南高北低。境内最高点位于天山雪涝坝,海拔2500米;最低点位于卡子湾水库,海拔890米。
东湾镇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夏季热而不炎,冬季冷而不酷,日照充足,无霜期短;春季干旱少雨,夏季雨量较少;秋季凉爽,霜冻较早。多年平均气温4.4℃,1月平均气温-16.9℃,7月平均气温22.5℃。生长期年平均180天,无霜期年平均150天。年平均日照数2800多小时,年总辐射135.2千卡/平方厘米。0℃以上持续160天(一般为4月10日至11月10日)。年平均降水量240毫米。
东湾镇境内最大的河流为宁家河,由夹山子村入境,宁家河村流出,长80千米。
东湾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冰雹、低温、霜冻、地震、洪水。雹灾平均五年两遇,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06年7月13日,降雹时间约20分钟,农作物受灾面积约15万亩,经济损失80万元。
2011年末,东湾镇总人口1154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49人,城镇化率7.35%。另有流动人口550人。总人口中,男性5889人,占51%;女性5660人,占49%;14岁以下1150人,占10%;15—64岁8099人,占70%;65岁以上2300人,占20%。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7000人,占60%;有哈萨克、回、维吾尔等少数民族,共4549人,占40%。2011年,人口出生率8.69‰,人口死亡率3‰,人口自然增长率5.6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米274.98人。
截至2018年末,东湾镇户籍人口为10845人。
2011年,东湾镇财政总收入108万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8万元,比上年增长10%。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3万元,增值税10万元,企业所得税88万元。人均财政收入93.5元,比上年增长5%。
2011年,东湾镇农业总产值595万元,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4%。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2010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甜菜、番茄等。2011年,番茄、甜菜总产量440吨。畜牧业以饲养牛、羊、生猪为主。2011年,牛羊饲养量12万头(只),年末存栏7.3万头(只);生猪饲养量3000头,年末存栏600头。
2011年,东湾镇工业总产值达到7410万元。2011年,工业企业7家,职工35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
2011年末,东湾镇有商业网点120个,职工15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29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90万元。
2018年,东湾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个。
2011年末,东湾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各项贷款余额1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
2011年末,东湾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200人,专任教师18人;小学1所,在校生500人,专任教师6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220人,专任教师5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学升初中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东湾镇财政教育经费340万元,比上年增长2%;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2%,比上年提高2%。
2011年末,东湾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21个;各类图书室21个,藏书1万余册;业余创作人员45人。
2011年末,东湾镇有学校体育场2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0%。
2011年末,东湾镇有镇级医疗卫生机构1个,门诊所6个;病床25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1张,固定资产总值18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4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6000人次。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东湾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6户,人数208人,支出54.4万元,比上年增长5%,月人均218元;城市医疗救助5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747人次,共支出7万元,比上年增长6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40户,人数539人,支出58.2万元,比上年增长5%,月人均90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2.5万元,比上年增长4%。
东湾镇有省道S223经过境内。
东湾镇境内旧属东地,且位于清水河拐弯处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