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2 17:43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东至县公司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食盐供应工作,隶属于池州市盐业公司。与县盐务管理局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
2.负责全县食盐运销工作;
3.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盐业稽查,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碘盐;
4.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5.承办县政府,省、市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管理科、运销科。
张敏:东至县盐务管理局局长、东至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局(公司)全面工作,并分管财务、运销工作。
李鹏:东至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东至县盐业公司副经理,分管人事、行政、办公室工作,并协助经理分管运销工作。
安国伟:东至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东至县盐业公司副经理,分管盐政管理工作。
孙曹春:东至县盐务管理局、东至县盐业公司工会主席,主管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