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9 08:51
安徽省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是于2010年在原池州市盐业公司基础上改制更名而来的,是专门从事各类盐的批发与调拨以及糖、酒、日用百货等商品的批发与零售企业,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池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池州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安徽省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各类盐的批发与调拨以及糖、酒、日用百货等商品的批发与零售企业。池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池州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与市盐业公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公司现有在职职工107人,拥有总资产7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4万元,流动资产417万元。商业用房5118㎡,其中营业用房2503㎡,年均购进食盐8500余吨,市公司本部全年销售食盐3400吨左右。公司内设机构有:人事科、办公室、经营业务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和市场发展科以及配送中心、营销部和碘盐包装厂。公司的综合素质现已达到国家《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技术要求》的“AA”标准。
公司现有在职职工107人,拥有总资产7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4万元,流动资产417万元。商业用房5118㎡,其中营业用房2503㎡,年均购进食盐8500余吨,市公司本部全年销售食盐3400吨左右。公司的综合素质现已达到国家《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技术要求》的“AA”标准。
安徽省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局)在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的坚强领导下,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建立健全销售网络,完善终端销售机制,以主业为龙头,同时大力拓展非盐商品经营,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和房产资源、人力资源,积极谋划企业发展蓝图,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实现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
人事科、办公室、经营业务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市场发展科。
池州食盐配送中心、营销部、碘盐包装厂。
下辖东至县盐务管理局、石台县盐务管理局、青阳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党委书记、池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赵晓飞。
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池州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纪委书记:汪孔和。
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监事、池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唐健龙。
安徽省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行政副职待遇):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