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0 22:50
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成立于1998年12月13日,英文名称为Association of Private-owned Sci-Tech Enterprise of Dongguan,缩写:DGPSEA。
是经东莞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由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家、技术与管理人员、关心和支持民营科技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东莞市民政局的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监督管理。现有一大批优秀的民营科技企业在内的会员企业1200家。
协助政府,帮助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广东省乃至中国的行业龙头民营科技企业,带动东莞民营科技企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会员,搭建民营科技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增进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家的交流、合作和友谊,加强民营科技企业与社会各界的广泛交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构筑公共服务的平台,帮助民营科技企业积极适应行业管理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努力把本会办成民营科技企业之家,帮助会员不断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民营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东莞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出贡献。
1创建一个具有强烈使命感、强大凝聚力、充满创新意识的优秀协会,一个高效务实的民营科技企业综合服务与合作交流平台,一个展现民营科技企业形象和风采的窗口;用5-10年时间创办为国内比较成功和较有影响力的协会。
1、进行科技政策、及其他企业需求方面的培训或咨询;
2、进行指导及代拟科技项目申报报告服务;
3、提供科技政策、科技项目或成果等信息资讯;
4、以多种形式参与科技、投融资、管理、宣传等多种交流活动;
5、参与评比和表彰活动;
6、进行民科调研,帮助企业沟通政府、反映心声等
1.协会定期将会员资料报市科技局、民政局备案。
2.会员如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的活动,将获得相应鼓励;而如果出现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单位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科技局取消民营科技企业资格,其会员资格自然取消。
3.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入会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政府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4. 单位会员是经科技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
5. 在所属行业领域、所在镇(街)具有一定的、良好的影响。
会员享有的服务
1.优惠、或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2.科技政策、及其他企业需求方面的培训或咨询;
3.获得科技政策、科技项目或成果等信息,向会员免费提供《民科动态》、政策资料文件包等;
4.以多种形式参与科技、投融资、管理、宣传等多种交流活动;
5.参与评比和表彰活动;
6.获得指导及代拟科技项目申报报告服务;
7.进行民科调研,帮助企业沟通政府、反映心声等。
入会流程
1.单位会员提交资料。
民营科技企业登记号码;
入会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民科登记材料已有)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免冠照片2张。(民科登记材料已有)
2.经理事会审批;
3.交纳会费;
4.由秘书处发给入会通知及会员证,享受会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会员应尽的义务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按规定交纳会费;
关心本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