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1 0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读本(修订版)》是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详尽地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具体含义、实施中涉及的问题等内容。
自2008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公开的主体、主动公开的范围、依申请公开制度不予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对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方面已经并将继续产生深刻影响。
为方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广大人民群众准确领会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精神实质,由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张穹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赵晓光司长、郭启文副司长,以及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起草、审查工作的同志,共同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读本》一书。该书于2007年8月正式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读本》出版已逾两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亦已逾一年。为帮助读者了解《条例》施行一年多来的有关情况,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有关内容,原编者对该《读本》进行了系统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读本(修订版)》在第一版的基础上新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周年工作情况报告及部分地方和部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更加全面系统,更具有实用价值。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建没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政府(代序)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
第二部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三章 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
第五章 附则
第三部分 相关文件、法律、行政法规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四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周年工作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起草人莫于川评述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年评说
第五部分 地方和部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司法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安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六部分 国外有关立法汇编
美国联邦信息自由法(美国法典第552节)
日本行政机关拥有信息公开法
韩国公共机关信息公开法
泰国官方信息法
挪威信息自由法
罗马尼亚自由获取公共利益信息法
附录1:2008年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公布情况
附录2:2003年-2007年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