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4 13:13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简称体育基金会),英文译名China Sports Foundation,缩写CSF,属于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及许可募捐的国家和地区。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宗旨是:促进群众体育运动的发展、体育科研和教学以及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广泛筹措基金,严格管理基金,科学使用基金[1]。
该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 接受境内外社团、企业、商社及个人的捐赠和赞助;
(二) 接受国际及外国体育组织的捐赠和赞助;
(三) 基金会与各单项运动协会举办公益性体育比赛或表演;
(四)办理基金储蓄、投资;
(五)奖励积极推动体育运动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士;
(六)资助重大体育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
(七)支持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公关体育设备的购置;
(八)支持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进修;
(九)根据实际需要及捐赠者的意愿设立专项体育基金。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全国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
(二)全国优秀运动员在役奖学金;
(三)全国优秀运动员退役助学金;
(四)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
办公室
协助秘书长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日常工作;
拟定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基金会各项工作制度;
负责办理基金会法人登记、章程修改、年检统计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信访工作;
负责人事、外事、党务工作;
承办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部
负责基金会资产、财务的管理工作;
负责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填报各项会计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管理会计凭证和帐册,以及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基金会的保值增值;
负责各项资助计划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运动员保障部
负责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的调研、政策研究和工作方案设计,以及建立保障体系的相关工作;
负责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工作;
负责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的实施工作;
负责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的实施工作;
负责部分老运动员、老教练员特殊医疗照顾的实施工作。
其他有关运动员保障工作;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宣传推广部
负责基金会宣传推广工作的落实;
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基金会的体育公益慈善宣传和基金募集工作;
负责运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负责捐赠人、捐赠单位、新闻媒体等公共关系工作;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基金管理部
负责了解、掌握国家有关基金管理的方针、政策;
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建立基金和管理基金;
负责基金保值增值方案的制定工作;
负责专项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基金募集工作;
负责专项基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工作;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国有资产部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负责对外投资和股权管理工作;
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变更事项;
负责管理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考核工作;
负责管理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
负责办理基金会管理企业的对外投资、资产变更等相关手续;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名誉理事长:袁伟民
顾问:路金栋、王宝良
理事长:吴 齐
副理事长:董鑫萍、王彦敏、葛峰
理事:丁 东、刘扶民、李业武、张海峰、李 桦、王卫东、涂晓东、周继红、李宁、郑小锋、张文生、阎淑萍、邱晔、黄 旭
特邀理事:王路生、张 弛、刘元福、张 昊、史康成、马继龙、李 榜、颜争鸣、徐正国、林晓华
秘书长:董鑫萍(兼)
副秘书长:王彦敏(兼)、葛峰(兼)
监事:李敦厚、 周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