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07:52
中卫市盐业公司现为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担负着担负着辖区内各类盐的供应和消除碘缺乏病的重任,垂直管理单位,现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公司。
中卫市盐业公司是在原中卫县分局、中卫县盐业公司的基础上,于2004年4月19日经自治区盐业管理局、自治区盐业公司正式下文更名挂牌的市级食用盐管理专营企业。2004年8月下旬按照区局、区公司“中宁、海原两县盐业公司整合划归中卫市盐业公司统一进行人、财、物管理”的要求做统一安排,分别对中宁公司、海原公司的人、财、物等进行接收管理,从而肩负起了中卫市管辖区域内盐业市场的管理职责和食用盐调运、储存、加工、销售的具体工作。
中卫市盐业管理局是市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管理局;中卫市盐业公司系自治区盐业公司直属企业,负责食盐专营工作的落实,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开、合署办公。
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莫楼盐业批发仓库和城区碘盐批发部。
下辖中宁县盐业分公司(盐业管理局)、海原县盐业分公司(盐业管理局)。
张自平:中卫市盐业公司经理、中卫市盐业管理局局长、书记。
马文俊:中卫市盐业公司、中卫市盐业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
李晓东:中卫市盐业公司副经理、中卫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