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30 14:27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简称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在福建省内亦可简称为团省委或省团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地方组织的领导机构,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代表大会(简称团代会)选举产生。
1949年11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工作委员会成立。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福建工委改称为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
至1966年的17年间,共青团福建省委团结引导全省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各项政治运动和中心工作,动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号召和组织青年投身医治战争创伤、发展生产、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农村扫盲、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开展学焦裕禄、学雷锋等活动,充分发挥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努力做好团结华侨等各界青年的工作。与此同时,重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特别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注重培养和提高基层团干部的工作水平、理论素质,当好党的助手。各条战线涌现出了如洪顺利、郑明华、洪秀枞、张高谦等大批先进青少年集体和先进个人。团员青年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省团员从建国初期10余万人到60年代初发展为50余万人到现在已经发展为210余万人,全省团青比例达成25%。
“文革”十年浩劫,福建省共青团组织受到摧残,导致组织松散、青年思想混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团省委带领团员青年从组织上清理整顿,思想上拨乱反正,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青年教育“以阶级斗争为主课”的“左”倾错误观点,把共青团工作从“以参与政治运动为主”转移到以参加生产建设为主,激励青年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
改革开放20余年来,全省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五讲四美三热爱、学雷锋树新风、创建文明村镇等活动,倡导形成新型人际关系、良好社会风气。90年代以来,扎实推进“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各项事业取得可喜成效:一是青年志愿者行动形成体系。全省已招募青年志愿者30多万人,建立志愿者队伍150个,落实“一助一”服务对象8万对。二是“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成效显著。全省25个行业、2万多个基层集体参与创建活动,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51个,省级517个,地市级3365个和漳州110、厦航乘务队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先后培养了青年岗位能手6.5万名、农村青年技术员20万人、青年星火带头人15万人,并建立健全了评选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机制。三是“服务万村脱贫致富奔小康行动”和“振兴千家中小企业行动”稳步推进。近年领办了近7000项科技推广项目,落实了3000多万元扶贫资金。积极为1000个贫困村做好结对、信息、科技、资金、劳务、政策、文化等多方面的服务。动员和发挥广大青年企业家,扶持搞活了一批亏损中小企业。四是“希望工程”和青少年社会事业形成规模。希望工程实施以来,共接受海内外捐款6000多万元,资助贫困失学儿童5万多名,援助建希望小学170多所。300多万青少年参与建立“手拉手”联谊活动,建立“手拉手”联谊学校500多所。
2008年1月,共青团福建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共青团福建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
根据《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闽委办[2003]88 号) ,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一) 领导全省共青团工作。
( 二) 发挥在省青年联合会中的核心作用、 在学生联合会中的指导作用和在少先队中的领导作用, 对全省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 三) 参与全省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 实施、 监督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协助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四) 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 研究青年思想发展规律, 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开展青年的宣传文化活动, 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
( 五) 组织带领全省团员青年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经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活动, 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 六) 指导全省团的组织建设, 协助党组织选拔、 培养和管理团干部, 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
( 七) 代表和维护全省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参与国家社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 八) 研究和编写福建省青年运动史。
( 九) 发展壮大我省青年爱国统一战线, 广泛联系和团结各界青年。
( 十) 加强同海外和港澳台地区青年组织的交流和交往。
( 十一) 发展和管理我省团办事业, 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增强团组织的实力。
( 十二) 承担省委、 省政府和团中央交办的有关事项。
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协调和承办团省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团省委机关内外联系;负责团省委日常文书的处理;负责机关文秘文电、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档案图书、安全保卫、值班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行政后勤事务;对团省委直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组织部
主要职能:研究拟定全省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团的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规划指导省团校建设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职称、离退休等工作。
宣传部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全省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指导、协调和推动全省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团省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省团属青年报刊工作。
统战部
主要职能:联系和团结各族各界青年;开展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负责对全省性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青少年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同海外和港澳台地区青年组织、社团的友好交往;开展青年科技创新活动,协调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工作。
青年发展部
主要职能:拟定促进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青年服务体系;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质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青少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共青团助力扶贫开发工作。
学校部
主要职能:指导全省大、中专学校和中学团的工作;指导全省大、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学校团的基层建设。
少年部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全省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及科学文化、游戏娱乐、军事体育等多种教育活动;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对全省少先队报刊进行管理和指导;制定全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主要职能:参与制定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参与监督青少年法律、法规的执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与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重大案件;指导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负责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负责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同团省委机关有关部室做好机关内部建设,领导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和其他群众团体的工作。
团校、青年杂志社、青年旅行社、希望工程办公室、青少年摄影中心、青少年宣教中心、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
团省委下属有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九个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教育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厦门大学等直属高校团委,水电十六局团委、省地矿局团委、福建炼化公司团委等直属企业团委及其所辖基层团委,福建金融团工委,省快递行业团工委,省税务系统团工委,以及福建驻外团工委。
团省委书记:李腾
团省委副书记:邵明松、张阿峰、吴雪、魏玲(挂职)、俞敏(兼职)、李楠(兼职)、曾焕强(兼职)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中庚青年广场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