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1 10:24
销售公司主体由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精细化工贸易业务组成,相关资产、业务、人员由销售公司统一管理。
销售公司的使命是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对终端市场的影响力,促进上下游产业良性互动,做强做大贸易产业,为建设国际一流能源公司贡献价值。主要负责原油、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的销售贸易、仓储物流和营销网络建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按照总公司的整体安排,承担总公司下游有关产品的销售工作。
为整合销售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销售公司积极推进网络建设,统一部署、统一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设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集中统一、具有海油特色的营销体系,同时还要根据不同产品及经营方式的不同特点,建立满足各自不同特色要求的分支体系;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市场意识和竞争力强的职工队伍;打造具有普遍美誉度的中国海油产品销售和服务品牌,为中国海油的品牌建设贡献价值。
依托重组范围内的资源和网络,销售公司基本形成了覆盖“两洲一湾”、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体系和物流设施体系。截止2008年9月,销售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沈阳、宁波、杭州、青岛、成都、西安、南通、沧州、深圳、惠州等国内重要城市拥有分支机构,在新加坡、香港两地拥有境外机构;在华东、华南、华北地区共计拥有187座加油站,总库容为55万立方米的油库9座;在南通、宁波、上海、天津、沧州等地,共计拥有4万吨级码头一座和千吨级码头三座,19万立方米化工品储罐,8.4万平方米露天货场,7万平方米库房和两条铁路专用线及专用接卸设施;经营品种上实现了原油、成品油和化工品一体化。
目前,在销售公司的统一平台下,结合原油采办、成品油销售和化工品销售与贸易三大业务的不同特点,实行差异化运作。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所属中海油中石化联合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拥有成品油、原油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主要负责原油、成品油进出口业务,为炼化产业用油项目提供进口原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上海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广州分公司等区域性分公司主要负责成品油、化工品销售业务,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加快推进成品油营销网络建设,继续加快项目开发的力度,加大对相关仓储物流设施投资的力度,争取用较短的时间在局部区域形成一定规模的零售网络体系;化工品贸易等其他业务主要依托原有贸易网络,注重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经营,继续巩固和发展在行业和区域内的影响力。
销售公司将在全球背景下,按照行业发展规律运筹发展,实现供应、销售、贸易、物流一体化,与其他业务板块紧密合作,发挥产业协同和战略效应,打造具有海油特色的竞争优势。未来,销售公司将以广泛的业务范围,较大的经营规模,完善的业务链条,齐全的服务手段为总公司内部各产业提供集成服务,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集团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