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22:46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我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988年成立,1991年4月代表我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负责推广国际通用的、开放的、跨行业的全球统一编码标识系统和供应链管理标准,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和标准化解决方案。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是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我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988年成立,1991年4月代表我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负责推广国际通用的、开放的、跨行业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和供应链管理标准,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和标准化解决方案。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全国设有47个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集编码管理、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应用推广以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工作体系。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零售、制造、物流、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电子政务、医疗卫生、产品质量追溯、图书音像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全球统一标识系统是全球应用最为广泛的商务语言,商品条码是其基础和核心。截至2019年底,编码中心累计向70多万家企业提供了商品条码服务,全国有上亿种商品上印有商品条码。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标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规划。
(二)统一组织、协调全国条码工作,承担全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标识管理的实施工作,并负责统一注册、统一赋码。
(三)履行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成员职责,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国际通用规则推广、应用和发展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及相关技术。
(四)组织建立国家物品编码体系及自动识别技术标识体系,开展物品编码、条码、二维码、射频等自动识别技术研究。
(五)承担物品编码及自动识别技术领域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六)承担国家物品编码与标识体系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相关业务领域中的编码与标识服务工作。
(七)承担国家物品编码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相关信息服务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全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培训、咨询及条码质量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
(九)承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成海同志
工作分工:编码中心全面工作。
罗秋科同志
工作分工:负责编码中心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技术研究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李建辉同志
工作分工:分管编码管理部、应用推广部、产品开发运营部、成员服务部。
陈伟清同志
工作分工:分管信息化部、质量检测部。
郑健同志
工作分工:主持编码中心纪委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办公室
承担编码中心日常运行管理、政策研究、相关法律事务等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保密、督办、安保及后勤工作。
编码管理部
承担对全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注册、续展、注销等业务管理工作,开展对地方分中心(办事处)业务方面的指导、管理及考核相关工作,开展编码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和制修订等工作。
技术研究部
承担支撑物品编码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展全球统一标识系统技术体系、物品编码技术、物联网技术、二维码技术、物流与电子商务等方面标准化及应用研究工作,承担编码中心科研管理工作,承担全国物品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应用推广部
负责对物品编码相关工作的宣传和应用推广,承担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在各行业、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编码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与外事工作。
信息化部
负责编码中心信息化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信息化相关的采购工作;负责编码中心网站、公共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编码中心网络安全保障与网络保密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跟踪与研究工作。
产品开发运营部
承担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搭建零售商与供应商沟通合作平台,承担商品信息服务产品的开发与市场化运营工作,开展商品相关信息服务和增值服务工作。
成员服务部
承担商品条码工作服务体系建立与维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地方分中心(办事处)服务清单执行情况,开展条码及自动识别技术教育培训和咨询工作。
质量检测部
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质量服务工作,实施服务性检验及市场调查,负责条码、射频识别等检测技术研究及标准化工作,开展条码、射频识别相关检验服务及技术培训。
人力资源部
承担编码中心人力资源规划、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干部任免、岗位设置、工资管理、教育培训、职称管理及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财务部
承担条码收费、财务核算、预决算、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分支机构条码经营管理等工作,承担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承担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
所在地为下列市或直辖市或自治区的企业,办理条码申办及相关业务时,请联系以下编码分支机构:
北京分中心、天津分中心、河北分中心、山西分中心、内蒙古分中心、辽宁分中心、沈阳办事处、大连办事处、吉林分中心、长春办事处、黑龙江分中心、哈尔滨办事处、上海分中心、江苏分中心、南京办事处、浙江分中心、杭州分中心、宁波分中心、安徽分中心、福建分中心、厦门办事处、江西分中心、山东分中心、青岛办事处、烟台办事处、河南分中心、湖北分中心、武汉分中心、湖南分中心、广东分中心、深圳分中心、广州分中心、珠海办事处、广西分中心、海南分中心、四川分中心、成都办事处、重庆分中心、贵州分中心、云南分中心、西藏分中心、陕西分中心、西安分中心、甘肃分中心、青海分中心、宁夏分中心、新疆分中心。
地方编码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