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9 16:56
中国石油学会创立于1978年,是由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等相关单位及其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主要支持和依托单位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SINOPEC)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
1978年6月27日,在康世恩、闵豫和侯祥麟等人的支持下,石油工业部向中国科协提交了成立中国石油学会的申请。
1979年2月16日,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和余秋里、耿飙、王震等中央领导批示成立中国石油学会;4月10日,中国石油学会在四川成都召开首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组建首届理事会,标志着中国石油学会正式成立,石油工业部副部长侯祥麟当选为首届理事长。学会成立时拥有5400名会员,石油地质、石油工程、石油炼制三个专业委员会,并在16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地方石油学会。
1983年11月7日,在江苏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再次推举侯祥麟为理事长。会议还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和147名理事。此时的中国石油学会拥有会员20000余人,地方学会增加到了21个,增设了石油储运、石油物探专委会和石油防腐、石油经济专业学组。
1989年5月30日,在辽宁大连召开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天相为理事长,李虞庚等人为副理事长,丁正言等161人为理事。此时全国已经有26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地方学会组织,全国会员已经达到了36300余名,专业组织已经上升到12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学组,并在《石油学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石油学报·加工版》,创办了《石油知识》科普期刊。
1995年4月22日,在北京召开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石油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石油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并由四届理事会一次会议选举金钟超同志担任中国石油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
1999年6月22日,在北京召开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出第五届中国石油学会理事195名,并选举出 63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邱中健任理事长。此时中国石油学会的全国会员已经达到了75600名,增设了海洋石油分会、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质量可靠性工程专业委员会。至此,各省市自治区石油学会已经达到28个,所属分会和专业委员会达到15个。
2003年12月15日,在北京召开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中国石油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总裁黄炎当选为理事长。
2008年5月16日,在北京召开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中国石油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学会章程修改报告和第六届理事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石油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199名,常务理事65名。选举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贾承造为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
2011年12月22日,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石油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199名,常务理事65名。选举曾玉康同志为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长,孙龙德等10名同志为副理事长。
2016年3月18日,在北京召开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117人、常务理事39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赵政璋当选为中国石油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长。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学会章程和会费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2019年7月3日,中国石油学会在辽宁大连召开成立40周年座谈会。
2021年10月20日,中国石油学会在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召开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章程修订说明及草案、《中国石油学会监事会工作办法(试行)》草案,民主选举产生第十届理事会理事119人、常务理事38人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6人。焦方正当选为中国石油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长,于明祥被聘为第十届理事会秘书长,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改和法律部副总经理祝传林当选为中国石油学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
2023年4月21日,中国石油学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2024年8月2日,中国石油学会国际油气合作工作委员会成立。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其前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中国石油学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有:办公室、学术交流部、科普咨询部、《石油学报》编辑部、《石油知识》杂志社、中国世界石油理事会国家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石油学会下设分支机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24个,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地方学会。
据2022年9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石油学会有个人会员约6.4万名,团体会员7个。中国国外石油、石油化工专家可以被吸收为通讯会员。
会员单位(部分):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延长石油、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学会的意愿;
(三)在学会的行业与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学生会员。
(五)单位会员:与石油、天然气和石油化工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学术性的群众团体。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个人会员须由学会一名会员介绍;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一)遵守学会的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利息;中国科协和有关单位拨款;其他合法收入。
中国石油石化企业信息技术交流大会由中国石油学会主办,每两年举办一次,大会发挥中国石油学会全国一级学术大平台作用,横向联合中国国家有关部委、全国各大石油石化公司、有关高校、研究院所,以及华为、联想等IT技术服务商,纵向贯通中国国家、集团公司、油气田与炼化公司、基层厂矿车间等多层次各级别,从政策、规划、到技术方案、直至基层现场应用,都有交流和展示,体现大数据、广平台、贯通、融合、共享的信息化建设理念。
中日韩炼油技术研讨会由中国石油学会(CPS)、日本石油能源技术中心(JPEC)和韩国石油管理院(Kpetro)联合主办,为中国、日本、韩国三个国家炼油工业的发展搭建了交流平台,构建了沟通渠道,为三个国家升级油品质量,提高加工劣质原料的能力与适应性,提高石油资源、特别是劣质石油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轻质油品收率,探索原料多元化加工技术,以及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发挥了应有作用。
全国天然气学术年会创办于1988年,是中国石油学会第一批表彰的学术交流品牌活动,已成为全国天然气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布平台,科技工作者的交流平台,青年科技人员成长成才的培养平台,为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大学院校搭建了研究成果的展示舞台。
石油石化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技术交流大会是由中国石油学会2014年创办的,主要是为石油石化企业提供一个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领域的技术交流平台,每两年举办一次,针对石油石化行业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技术以及应急演练、应急装备的研发等方面进行总结交流与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
全国石油经济学术年会2014年首次举办,是中国石油学会的品牌会议,是全国石油经济工作者和统计工作者开展研究、凝聚智慧、交流合作、共享成果的重要平台,每年通过征文活动,组织相关学科研究,开展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科学方法,服务于油气行业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会后有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会议论文将收录知网。
中国石油石化健康、安全与环保(HSE)技术交流大会是中国石油学会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中化、延长石油等单位联合,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搭建的大型HSE技术交流平台,集政、产、学、研、商于同台,宣贯政策法规制度,交流管理经验,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为全面识别危害、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和环保事件,为石油石化企业稳健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中国油气田地面工程技术交流大会为中国石油学会负责主办的石油天然气行业专业技术交流系列会议之一,每年举办一次,会议旨在通过技术与管理创新工作的交流,响应中国国家能源安全政策,推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助力油气田地面建设和生产管理向精细化、信息化、数字化迈进,提升各参会企业的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与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中国国家油气勘探开发事业稳健发展。
中国石油学会主办的刊物有:《石油学报》《石油学报(石油加工)》《Petroleum Research》和《石油知识》。
中国石油学会自1978年成立以来,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韩国、苏丹等国家石油学(协)会,国际石油工程师学会(SPE)、职业测井分析家学会(SPWLA)、勘探地球物理学家学会(SEG)、(美国)腐蚀工程师学会(NACE)、(美国)石油地质学家学会(AAPG)等国际学术组织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相继在华联合举办了多次国际学术会议暨展览。同时,中国石油学会也为国际学术组织在华设立了分部或联络部,为其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以及管理中国地区会员提供服务。
推荐评选范围:在石油石化全行业各学科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以主要精力和时间直接从事科研、开发、推广、普及和服务工作的全国石油石化科技工作者。
表彰奖励:中国石油学会在网站公示评选结果、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年度工作会议期间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授予“全国石油石化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组织机构:在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中国石油学会组织油气领域企业专家和教育专家组成石油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认证委员会。认证委员会下设三个相关机构:石油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认证咨询专家委员会、石油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石油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认证工作秘书处。
认证范围:资源与环境类别所属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按照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传统的研究方向,二级学科包括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和海洋油气工程。学校或培养单位申请参评项目,可以是上述所有项目,也可以是部分项目。
学会会徽为红色,由学会中文名称、英文缩写“CPS”及石油钻塔图案组成,字母“C”构成外环,环内上方“P”“S”两个字母分别位于石油钻塔图案两侧,下方是学会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学会”字样。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组织动员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促进石油、天然气和石油化工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自主创新、普及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和石油、天然气与石油化工工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石油、天然气与石油化工科学素质服务,为广大石油、天然气与石油化工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