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4 15:07
中国禁毒基金会,英文译名“China Narcotics Control Foundation”,英文缩写“CNCF”。是1999年4月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中国禁毒基金会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中国禁毒基金会注册登记以来,遵循“边筹建、边工作”的原则,积极开展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 开展经常性的抚恤慰问。中国禁毒基金会会同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对牺牲、受伤的禁毒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抚恤慰问,对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十分困难的禁毒工作人员给予补助,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禁毒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几年来,共抚恤慰问、补助和奖励140余人次近300万元。
—— 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中国禁毒基金会会同国家禁毒办分别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如创办了中国社会报《禁毒周刊》,组织了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大型禁毒公益演唱会,制作发行了《世纪之患——新型毒品》宣传教育光盘和《防范新型毒品挂图》,募集资金开展了《全民禁毒教育读本》赠阅活动,策划开展了全国禁毒公益漫画大赛,推动了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 结合禁毒业务开展项目活动。会同国家禁毒办、北京大学举办“首届全国禁毒论坛——禁吸戒毒的理论与实践”;参与组织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表彰活动;为基层一线戒毒所、禁毒队、派出所专项募集了价值600万元的戒毒康复药品和毒品检测试剂;会同福建、黑龙江、江西等省禁毒办为基层禁毒部门专项募集200余万元专项业务资金;资助长年进行义务禁毒宣传的湖南益阳民间花鼓戏艺术团10万元。
—— 积极开展基金募集工作。积极开展基金募捐活动,成立以来共募捐到完美(中国)日用品公司、澳门志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等企业捐赠的1600多万元的资金,及天大药业集团、中国长农集团公司、广州万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捐赠的价值2600多万元的戒毒康复药品、毒品检测试剂。自1999年注册至今,还通过本金存储获取收益,实现了近1000万元的本金增值。
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国家禁毒方针,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募集和接受捐赠,支持中国禁毒事业的发展,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面向境内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
(二)协助、资助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禁毒执法、禁毒管理、禁毒国际合作等工作;
(三)开展禁毒工作专题调研和基础理论研究;
(四)奖励为禁毒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抚恤禁毒斗争中牺牲和受伤的有功人员;
(五)开展国际民间禁毒交流和友好往来;
(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有关要求开展其他活动。
进一步加强基金会领导班子建设。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陶驷驹同志兼任中国禁毒基金会理事长和法人代表,原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院长张世瑷少将、原公安部禁毒局巡视员刘志民同志任中国禁毒基金会副理事长,陈绪富同志任中国禁毒基金会秘书长,陈兴友同志任中国禁毒基金会副秘书长。
争取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免税政策。即对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积极开展募集资金工作。经工作,2006年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捐赠1000万元,澳门志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捐赠300万元,中国化工集团捐赠100万元,天大药业捐赠价值2000万元戒毒药品,中国长农实业集团公司捐赠价值300万元戒毒药品,广州万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捐赠价值300万元的毒品检测试剂。中国禁毒基金会在北京分别举行了天大药业、澳门志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的仪式。
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继续与国家禁毒办、中国社会报社共同举办《禁毒周刊》,研究了深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见,加强了禁毒宣传阵地建设;会同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宣传局、《讽刺与幽默》报社等单位开展全国禁毒公益漫画大赛,制作《防范新型毒品挂图》;支持十大民间禁毒人士之一的湖南益阳市银城花鼓戏艺术团团长吴孟清十万元经费,用于解决该团资金严重不足。
慰问在工作中牺牲、受伤的禁毒民警。向牺牲的广州市公安局吴桂忠烈士、甘肃省公安厅王建平烈士、云南省公安厅程伟峻烈士和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禁毒队赵秀同志的家属各送去慰金30000元,向受伤的公安局东河局禁毒队关正宇、冯卫军、杨建国、石玉洁同志各送去慰金3000元。
加强自身建设。在学习、借鉴有关基金会、协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和修改了《中国禁毒基金会章程》、《中国禁毒基金会基金募集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禁毒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中国禁毒基金会内务管理》等。请公安部审计局进行了年度审计,通过了民政部的年度审核,并在公益时报刊登了年审报告。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着手开展清理整顿。
中国禁毒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基金会一次会议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理事的报告。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发表了讲话。
张新枫指出,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了全体委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以及孟建柱同志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通报了近年来禁毒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禁毒斗争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的禁毒工作。三年多来禁毒人民战争的实践表明,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毒品问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行之有效的禁毒工作基本经验,是推动禁毒斗争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中央领导同志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其核心就是要求针对禁毒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把禁毒人民战争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努力开创禁毒工作的新局面。中国禁毒基金会作为团结海内外有识之士、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挖掘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平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精神,并紧密结合基金会从事的禁毒社会化工作和禁毒公益活动的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为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作出贡献。
张新枫强调,中国禁毒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在国家禁毒办的指导下,在理事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一次会议的各项决策得以贯彻,基金会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在筹集社会资金、开展公益活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基金会的工作步入了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的运行轨道。这次会议之后,基金会要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以来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等重要思想观点,以党的创新理论统一认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毒法》中新的禁毒理念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重大部署,自觉把基金会的工作放到服务于国家大政方针,服务于禁毒人民战争这个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要进一步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切实把禁毒公益事业与人文关怀、治贫治穷、发展教育、关心下一代、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等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多开展一些类似资助教育、资助医疗设备等公益性强、群众认可、社会效益好的项目活动,既造福社会,又树立基金会的良好社会形象;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渠道和有效措施募集资金,积极面对我国部分地区发生冰雪和地震灾害给基金会筹资工作带来的困难,努力扩大基金规模,不断壮大开展公益活动的实力;要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的自身建设,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勤俭办会等原则,用制度来募好基金、管好基金、用好基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公益效益,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渠道,切实加强基金会的自身宣传和公益活动宣传,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基金会。
张新枫要求,各位理事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作用,在基金会工作中尽心尽责。一是要积极参加理事会的重大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理事会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的职责,把基金会的工作当作自己的分内之事努力完成好。二是要发挥各自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的优势,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为基金会的筹资活动、公益项目活动开展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三是要发挥好监督职能,对基金会的各项决策、各项业务活动、各项管理活动特别是基金使用情况等,实行及时有效的监督,促使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我国部分地区先是冰雪灾害、随后四川地震,社会各界的捐赠集中于救助灾区,类似禁毒基金会这样的公益组织筹资难度加大。但禁毒基金会还是通过艰苦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在募集资金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次会议以来共募集到150余万元资金和价值200余万元的毒品检测试剂等物资。同时,遵照一次会议关于服务于禁毒人民战争,积极开展禁毒公益项目活动的部署,基金会认真贯彻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选准选好公益项目,先后认真组织实施了资助10个省区市20个戒毒康复场所医疗设备的项目,出资400万元,购置一批心电图机、脑电图机、X光检查仪、B超机、呼吸机、气谱质谱联用仪以及检查耗材等,用以改善这些戒毒场所的医疗条件;组织实施了资助云南、贵州、四川等3个省的4个地市开展涉毒人员子女教育公益项目,出资200余万元,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采取资助扩大办学规模,改善现有学校教学条件,资助建立禁毒教育扶助基金,资助解决特殊困难等办法,解决这些地区由于毒品问题而破碎的家庭中未成年子女辍学流失社会的问题,受到当地政府和广大受助群众的好评;组织实施《禁毒法》宣传教育公益项目,配合国家禁毒办共同编印了《禁毒法》知识读本和宣传挂图,共同举办了《禁毒法》网上知识竞赛,并资助50万元购置这些资料发放到全国30个省区市,重点是地震灾区和毒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组织实施资助捐赠物资项目,将广州万孚公司捐赠的价值150万元的毒品检测试剂,资助给15个省区市禁毒部门,将郑州戒得公司捐赠的价值52万元的戒毒辅助食品,资助给甘肃省禁毒部门,进一步支持了各地基层的禁毒工作;2008年以来还定向为禁毒英雄罗金勇募集治疗费20万元,并到宁夏等地抚恤慰问在禁毒斗争中伤亡的禁毒工作人员,发放慰问金近10万元。通过这些卓有成效的项目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基金会的社会影响,树立了基金会的良好形象。
中国基金会将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基金会工作的意见,并积极开展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 配合禁毒人民战争积极开展禁毒公益活动。
配合禁毒人民战争重点工作开展资助活动,包括赠送重点戒毒场所戒毒治疗器材,募集资金资助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募集戒毒药品、毒品检测试剂支持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继续开展禁毒英烈慰问活动,努力为有突出贡献、有特殊困难的禁毒民警解决后顾之忧;配合《禁毒法》出台,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国家禁毒办继续办好《禁毒周刊》,充分利用这块阵地,普及禁毒知识,交流禁毒经验,宣传禁毒成效;着手开展民间的国际禁毒合作,重点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全球基金、香港禁毒基金等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为推进国内禁毒公益事业服务。
—— 积极募集社会资金,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
充分利用禁毒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和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些激励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基金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开辟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更好的服务于禁毒人民战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中国禁毒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中国禁毒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公安部审查同意。经公安部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民政部申请注销登记。
中国禁毒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民政部、公安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中国禁毒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中国禁毒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公安部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与中国禁毒基金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民政部组织捐赠给与中国禁毒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中国禁毒基金会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收入来源于:
(一)募捐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三)基金的增值和投资收益;
(四)政府资助或拨款;
(五)其他合法收入。
中国禁毒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中国禁毒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公安部和民政部备案。中国禁毒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捌派或变相摊派。
中国禁毒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中国禁毒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中国禁毒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中国禁毒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和活动;
(二)业务活动成本、筹资成本和管理费用;
(三)理事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中国禁毒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
(一)全国性大型募捐活动;
(二)为基金增值而开展的数额大、有风险日投资活动。
中国禁毒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中国禁毒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为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中国禁毒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中国禁毒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中国禁毒基金会应及时向捐赠人反馈捐赠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捐赠人有权向中国禁毒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中国禁毒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接触捐赠协议。中国禁毒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中国禁毒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中国禁毒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中国禁毒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中国禁毒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中国禁毒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中国禁毒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中国禁毒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中国禁毒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民政部组织的年度检查。中国禁毒基金会通过民政部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民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2014年5月1日至7日,国家禁毒办、中国禁毒基金会、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分别在江苏省无锡市、广东省惠州市举办“全国家庭禁毒总动员”决赛。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娱乐与禁毒宣传相结合这种寓教于乐的形式,让家庭当主角,亲自参与、亲自体验、亲自学习,真正达到了解毒品、拒绝毒品,最终实现“不让毒品进我家”的目标。
在中国禁毒基金会成立之际,基金会负责人日前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首先请您谈谈成立中国禁毒基金会是基于什么考虑?
负责人:毒品问题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是世界性难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在我国,经过长期不懈的禁毒斗争和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禁毒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禁毒斗争任重而道远。
禁毒工作既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组织领导、齐抓共管,也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特别是在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投入已经很大,但与禁毒斗争的形势任务相比仍不适应,迫切需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因此,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从禁毒工作大局出发,决定成立中国禁毒基金会。
中国禁毒基金会的成立是禁毒事业的一件大事、实事。它搭建了一个社会各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平台,构筑了一个人民群众与党政部门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充分挖掘民间禁毒资源,推动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进行,有利于中国禁毒事业与国际接轨。
记者:中国禁毒基金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它的宗旨是什么?
负责人:中国禁毒基金会是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公安部。
在《中国禁毒基金会章程》(下文简称《章程》)中,禁毒基金会的宗旨是这样表述的:“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国家禁毒工作方针,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募集和接受捐赠,支持中国禁毒事业的发展,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这是基金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中国禁毒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负责人: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基金会设监事。中国禁毒基金会认真执行这些规定,并对组织机构运作方式进行了规范。
按照适度规模、精干高效、留有余地的原则,中国禁毒基金会理事会由15人至25人组成。理事会的职权范围、运作方式、应决定的重要事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理事、监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资格、产生、罢免、权利与义务等,在《章程》中均有明确规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执行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记者:中国禁毒基金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负责人:《章程》对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做了六项具体规定:(一)面向境内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二)协助、资助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禁毒执法、禁毒管理、禁毒国际合作等工作;(三)开展禁毒工作专题调研和基础理论研究;(四)奖励为禁毒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抚恤禁毒斗争中牺牲和受伤的有功人员;(五)开展国际民间禁毒交流和友好往来;(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有关要求开展其他活动。
这些工作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面向境内外开展募捐活动,不断壮大基金会的实力。这是基金会的首要任务,是基金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所在;另一方面是组织开展各项禁毒公益项目,项目活动的数量、规模将根据募捐收入情况量入为出,注重实效。
记者:中国禁毒基金会注册以来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负责人:1999年4月,中国禁毒基金会在民政部注册。注册以来,基金会遵循“边筹建、边工作”的原则,积极开展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抚恤慰问。
二是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中国禁毒基金会会同国家禁毒办与中国社会报创办了《禁毒周刊》,组织了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大型禁毒公益演唱会,制作发行了《世纪之患———新型毒品》宣传教育光盘和《防范新型毒品挂图》,募集资金开展了《全民禁毒教育读本》赠阅等活动,推动了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三是结合禁毒业务开展项目活动。
四是积极开展基金募集工作。先后募捐到1600多万元资金和价值2600多万元的各类戒毒药品、毒品检测试剂。注册以来还实现了近1000万元的本金增值。
记者:中国禁毒基金会如何管好、用好财产?
负责人:禁毒基金会的核心是财产。理事会及其秘书处的重要职责就是管理和使用基金会财产。
《章程》对基金会财产的来源作了明确规定,一方面来源于财政资助或拨款、社会各界的捐赠,另一方面来源于基金的增值和投资收益。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
对财产的管理与使用,禁毒基金会坚持理事会集体决策、集体管理、严格管理的原则,每年将把上一年总收入的70%以上用于公益事业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禁毒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和捐赠人的监督。
记者:下一步,中国禁毒基金会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负责人:中国禁毒基金会将紧紧围绕禁毒中心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基金会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合禁毒人民战争积极开展禁毒公益活动。
二是积极募集社会资金,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
记者:中国禁毒基金会将通过哪些方式开展募集活动?捐赠种类包括什么?
负责人:中国禁毒基金会将通过定向募捐和社会募捐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募捐活动。定向募捐是对指定对象的劝募;社会募捐是通过开展社会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禁毒工作。
捐赠种类既可以是有形资产,如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药物、房地产、设备等实物形态的财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且有法律效力和开发价值的财产。对积极支持禁毒公益事业的捐赠单位和个人,基金会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