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芳草社

更新时间:2022-10-29 10:26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芳草社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从事公益活动的科大青年组成的全校性团体。芳草社于1994年9月经过了团中央和全国学联的注册、授旗,发展成为安徽省第一个正式在团中央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从事科大青年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青年志愿者行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社团原则

芳草社始终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平等,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十几的时间里,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志愿者活动,成为了科大志愿服务的一面旗帜。

活动介绍

义务拍摄

义务拍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一项首创。

2008年8月,值08级新生入学之际,在科大某热心同学的发起下,由校团委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芳草社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主持的迎新活动,在常规的方式下,增加了一项全新的举措:义务拍摄。简言之,即在校园内的各景区设置拍摄点,义务为来到科大的新生们提供拍照服务,并在后期免费给新生冲洗一定数量的照片。

出发点在于,新生一般会有家人陪同,且又不会自带相机。在踏入校园时候,却又想把对校园的第一印象留存记忆。芳草社能够提供义务拍摄,意义也在于此。对老生而言,此点是有深刻的体会。对新生,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科大献礼:让他们入学时候,就可以感受到科大的热情。第一时间产生对ustc的热爱,让他们感受到如同在家里般的亲切感。

义务摄由芳草社负责,并得到校摄影协会大力支持。摄影师大部分来自招募。

义务拍摄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区大门,严济慈铜像,东区郭沫若广场,等等。

毕业义捐

每到毕业时都有大批学生离校。他们收拾行装时,总会有不少物品不宜携带,丢掉又太可惜。鉴于此,芳草社开展了“毕业义捐”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统一收集旧衣物、书籍、学习用品等,并进行整理。这些物品一部分会由暑期“三下乡”志愿者服务团带到贫困地区,其余的送至红十字会。

图书银行

2003年5月,芳草社在之前几年“毕业义捐”的基础上,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会共同创建了图书银行。图书银行将同学们使用过的教材、杂志、笔记等资料收集起来统一管理,其中一部分书籍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学生,另一部分则由“银行”外借并收取一定费用,将所得用于对贫困学生的赞助和图书银行自身的建设和发展。

截止2003年7月7日,“图书银行”已经收到各种书籍、笔记、多媒体资料共计7000多件。

图书银行是由同学们自己管理的图书馆,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的首创,它提高了图书资料的使用效率,减少了同学们使用图书的费用,受到了广泛好评。也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搜狐新闻频道等知名媒体先后予以报道此创举,中华读书网也发表相关评论。

“一帮一”启明星导航活动

“一帮一”启明星导航活动是希望工程在科大的具体开展形式,至2009年,已进行了13年之久,她以贫困学生为主要帮助对象,给他们以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并于他们建立长期联系,介绍学习经验,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若有意和贫困学生面对面交流,可参加暑期“三下乡”活动。

暑期“三下乡”

芳草社利用暑期来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安徽农村,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该活动主要包括支教、“一帮一”家访、社会调查、书籍衣物捐赠、法律普及、科普卫生宣传等。

在活动中,志愿者走上讲台,帮同学们辅导功课,给同学们开讲座,为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做出努力;走访农家,了解当地经济和教育状况,宣传国家的农民政策,解答他们的相关疑问,服务广大农民,支援农村建设,为帮助农民奔小康贡献力量。

“忘年之交”

“忘年之交”是科大退休教授与同学们忘记年龄、真诚互助的交往,为两代科大人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在交往中同学们通过与教授零距离的接触,学习他们踏实、严谨的治学态度;教授们则了解科大学子们的想法并加以引导,感受青年活力,使晚年生活更加充实。

校园文明伞

不少同学都有过遇雨被困的经历,在科大则不必为此事烦恼。图书馆、教学楼、师生活动中心等地都有芳草社为大家准备的“文明伞”。自01年第一批和TNT合作“文明伞”投入使用以来,已有许多同学从中受益。使用校园文明伞只需办理简单的借用手续即可,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师生。

特教活动

特教的对象是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的学生,他们多为聋哑儿童和失明儿童,在学校里接受从小学到高中的教育,并且有才艺和技能方面的学习。

从2000年至2009年,芳草社开展特教活动已有9年,活动中志愿者对学生进行辅导,弥补了课堂教学的不足,在交流中扩展了他们的视野。通过这项活动,志愿者们也更深入地了解了聋哑儿童和失明儿童这个群体,在活动中锻炼了自己的交流沟通能力,更让同学们明白了身边还有许多需要帮助的人。每个周末,芳草社都会组织一个组前往特教中心进行服务。9年来,除因SARS中断以外,从未中断,坚持至今。

募捐军装

每年军训之后,同学们的军装不宜在平时穿着,因而闲置不用。为了避免浪费,防潮。芳草社发起募捐军装活动,将军装收集起来,并通过红十字会捐给有需要的人,献出科大学子的一片爱心。2004年淮河洪灾,芳草社为支援灾区,募捐军装共计800余套。

义务家教

义务家教是芳草社长期坚持的活动之一,主要是为芜湖路居民区下岗职工家庭的子女做志愿性家教服务。志愿者负责解答他们学习上的问题,传授学习方法,与他们谈心,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也为科大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科技活动周”志愿者服务

“科技活动周”是科大精心筹备举办的、面向社会公众的大型科普宣传活动,至2009年已成功举办了9届,在校内外都有很大影响,每年5月份,都有众多市民、单位特别是大、中、小学校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参观。活动期间,芳草社招募志愿者作为校园导游、服务台咨询人员等带领游客参观各开放试验室,接受游客咨询并协助各实验室开展相关活动,协助学校保证“科技活动周”圆满完成。

无偿献血

在芳草社与红十字会的共同努力下,每年5月和9月左右,合肥血站会进入校园接受献血,同学们都有机会更方便做出贡献。献血的每个程序都严格遵守卫生标准,献血者还将免费得到牛奶等来补充营养。无偿献血活动帮助市血库缓解了血源紧张等问题,也帮助科大学生深入了解了安全献血、健康献血的相关知识。

科普进社区

该项活动于05年开展。主要是芳草社携手科大工程学院,将节水、节电、防火等生活科普知识送到了校园附近的社区,帮社区居民在生活中更安全合理地用电用火,更好地做到节约。

此外,芳草社还开展了“帮孤助残献爱心”、失物招领、西部支教、圣诞义卖、义务植树、绿色环保、志愿主题征文等活动,并借助自身丰富的人力资源协助其他团体开展了一些活动,在校园内树立了较好的形象,促使了更多的同学加入志愿者行列。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芳草社青年志愿者协会(Fangcao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of USTC)。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共青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发起,由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在校学生自愿结成的全校性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中国科大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科大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创建双一流大学和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受校党委的领导,受校团委日常管理和指导,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五条 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培养 “六有”大学生为中心,带领全校志愿者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全面成才;

(二)充分发挥学生群众组织的引导作用,维护校纪校规,带领科大学生志愿者在课余时间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去,提供良好志愿服务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志愿服务氛围。

(三)充分发挥公益组织的服务作用,服务广大科大师生,建设安全和谐的教学、学习、生活环境;

(四)培养科大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提高科大学生的道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促进同学的健康发展,培养同学们乐于助人、服务社会的优良品质;

(五)为校内外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校内所有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七)对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志愿者进行培训;

(八)规范统一标准,完善考核制度,认定志愿服务时间,表彰优秀青年志愿者;

(九)开展与校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八条 凡在校团委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成员。

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籍学生在共青团组织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为注册志愿者,承认本协会章程并加入本协会各级管理组织,即可成为本协会个人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组织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对本协会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在坚决执行的同时保留意见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六)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七)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依法享有注册志愿者的所有权利;

(九)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履行注册志愿者的所有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违反本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免去其在本协会各级组织中所任职务并予以除名。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由理事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校团委批准同意。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本协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召开协会全体部门会议,听取各组织部门工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各部门负责人的选聘和任免;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根据工作需要,对校级品牌活动进行跟进;

(十)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的会员;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理事会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成绩优良,没有出现过挂科情况;

(四)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第二十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一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需经过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校团委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基层组织:

(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本协会在各个院系设立的分会,各院系志愿者协会、团支部志愿服务队为本协会的基层组织;

(二)各学院志愿者协会接受学院团委的管理,在工作上接受本协会的指导;

(三)各学院志愿者协会的职权:

(1)落实在团支部建立志愿服务队的工作,协助团支部为团员注册志愿者;

(2)搭建基层团支部与本协会的联系平台,协助团支部在本协会的指导下承办志愿服务活动。

(3)为团支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给予志愿服务时间。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秘书处:

(一)本协会的秘书处是本协会日常工作机构,向理事会负责;

(二)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

(三)秘书长、副秘书长一般聘请专职团干担任;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秘书处的职权和主要任务:

(一)监督、帮助芳草社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对本协会成员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定期向校党委、校团委和成员所在的院系汇报其在协会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组织架构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校团委志愿服务专项经费资助;

(二)会费;

(三)经校团委批准后,可以通过吸纳校内外资助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募集活动资金;

(四)参与志愿服务类赛事奖金。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经校团委审查核准后生效,并交校学生会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校团委审查核准。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二○一六年十二月五日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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